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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的内心,在激烈的挣扎,是听从阿默哩的命令,还是抗拒阿默哩的命令,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如果选择违抗阿默哩的命令,总统本人,甚至总统的整个家族,都会很快在这个世界上消失,阿默哩马上就会选择另外一个代理人,登上总统宝座,继续执行他的命令。
以阿默哩的近乎于妖的智慧,早就想到了任何人都不一定靠得住的这样的现实,所以米国建国之初,就在阿默哩的操纵下,制定了《米国总统继任法案》。
《米国总统继任法案》规定,国不可一日无主,总统如果意外过世,后面有一大串继承人。
继承的顺序如下:
参议院议长(副总统)
众议院议长
临时参议院议长
国务卿
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
国土安全部长
内政部长
农业部长
商务部长
劳工部长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
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
交通部长
能源部长
教育部长
退伍军人事务部长
看看这一长串继承人,如果总统不听话,阿默哩随手就可以拍死总统,然后由副总统继任总统。
如果副总统还不听话,继续弄死,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接下来临时参议院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
以此类推,这么多继承人,总会有一个贪生怕死的,为了活下去,俯首帖耳的听命于阿默哩,昧着良心为阿默哩办事的。
一想到那一长串的继承人,总统就彻底卸气了,这个真的不能抗争啊。
就算总统自己抗命而死,也是死得毫无价值,那还抗个什么劲,还不如听命行事,至少自己现在还能苟延残喘的活下去,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了,先保命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