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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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0月,历经十年的浩劫终于结束。

北大荒下三场雪了,已进入深秋。但王娇知道真正的春天其实刚刚降临。一切百废待兴。

兵团这里虽然交通闭塞,不如大城市。但消息灵通,很快,一些好消息纷至沓来。那三个人入狱了。很多人平/反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各地中小学相继开课……然后,1978年春天了。

一天,王娇正站在教室里擦黑板,一个学生笑嘻嘻跑进来说:“王老师,外面有人找您。”

来的是一位面容陌生的高个子女人。

短卷发,长风衣,高筒靴。即使运动结束,这样的装扮依旧大胆前卫。周围很多学生都像看怪物一样的围着她看。传达室王大爷连老花镜都戴上了。谨慎又小心地盯着女人。瞅模样,似乎怀疑她是特务。

女人戴了一双黑色皮手套,一双凌厉的眉目看着王娇,手指间夹着一根白色的香烟。

太风/骚了……

大概是在这里待得太久,王娇觉得自己也有点被洗脑。心想别说王大爷,就是她也觉这个女人来路不明。

特务?

可是,特务找我做什么?

“不认识我?”对于王娇胆怯又谨慎的反应。女人似乎意外,也似乎不意外。

“嗯……”

女人冷笑,挥挥手粗鲁地说:“别他妈支支吾吾的,直截了当告诉我,还认识我吗?”

虽是骂人,但声音却是南方女人特有的软糯。别有风情的粗鲁。

王娇努力回忆,谁呀?听口音像南方人。上海?瞅女人这么时髦的装扮,大概十有□□。所以,是我的老乡了?或者,亲戚?舅妈?不对不对!舅妈现在少说也有四十多岁了,可这女人看起来顶多三十。

这么风情万种的,到底是谁?

见她真不认识自己。女人长叹一声,悠悠抽一口烟。有些悲凉地说:“原来,我都变得这么老了,老到你根本认不出我。王阿娇啊,你倒是一点没变,脸还是白白的,像隔壁弄堂里林阿婆做的甜豆花。记得吗,小时候你很能吃,总吃两碗。猪噢!”

女人眼中的凌厉瞬间被悲伤掩盖。或者,凌厉只是假象,掀掉这层盖头,露出本真的忧郁。

王娇几乎脱口而出:“瑞芳!”

是的!就是她!那张相片看七年,这双眼睛她认得!

瑞芳骂道,“你他妈还算有点良心,如果再不说出老娘的名字,老娘转身就回上海。”说完,也哽咽了,与跑过来的王娇紧紧拥抱在一起。

二月春风似剪刀。北大荒的初春还是非常寒冷。

进了王娇宿舍,瑞芳忙把被子围在身上,嬉笑地问:“盖你的被子不生气吧?”

“瞧你,有啥可生气的!”王娇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她。“我再烧一壶水,一会儿灌一个暖水袋给你,抱着就暖和多了。”

瑞芳冻得鼻子发堵,喝一口热水,难以理解:“现在10月就这么冷,三九天时你可咋过?”而且一过就是七年,瑞芳觉得王娇是钢铁打成的。“真看不出来,你这小身板还挺能抗!”

“这有啥呀!再冷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呗。”

瑞芳皱眉,“侬别老说那个‘啥’子好不啦。”

“咋了?”

瑞芳眉头皱的更深:“还有这个‘咋’!听得好别扭的了。土!”

当瑞芳抱着暖暖的水袋终于缓过一点来后,才对王娇讲了自己回到上海后的生活。现在,她已经去服装厂上班了。做质检员。这次来北大荒,也给王娇带了两件新衬衫。王娇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瑞芳问:“好看吗?”

“嗯!”

“这衣服满上海的商场都有卖。我这头发,看见了吧?老师傅做的!”

说起头发,王娇心中不免担忧。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走后门买的呀!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喜欢伐?”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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