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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霜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粉丝,长得美丽,性格又大方爽朗,乐于助人,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大记得了,但N年以前的颜景白绝对能够说出对方一大箩筐的优点,最重要的是在他沉寂的那三年见,一直是她充当红颜知己默默支持他鼓励他来着,这样一个知情知趣,没有任何缺点的姑娘——至少在二十多岁的颜景白眼里是没有的——又怎么不让他喜欢上。
那是他人生当中唯一一次暗恋别人,而且还是一次失败的暗恋。
他当初不是没想过追求对方,可是就在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的喜欢,想要付诸于行动的时候,却猛然得知对方有个从小长大的竹马,还是即将谈婚论嫁的那种,刚萌发出的喜欢一下子夭折了,他当时很是受了一番打击的。
得知了对方的身份,颜景白放下心中戒备,目光中少了一种当初的悸动,多了一些见到故人的怀念。
刚回来的第一天,见到的便是当初的暗恋之人,应该算是一种幸运吧!
可这种幸运在对方拖着他坐上计程车,走近校园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
大学校门处,站着一个白白净净,戴着眼镜的男生,当程晓霜挽着那人的手臂介绍说“这是我的男盆友丁正钧”的时候,颜景白唇角微抽。
并不是说他在嫉妒,而是印象当中对方不应该是一个长着大肚腩,油光粉面的胖子吗?!
可面前这人虽说不上有多好看,倒也斯斯文文,身材马马虎虎,也还看得过去,难道一个男人婚前婚后的形象改变会这么的大?
眼角瞟了瞟笑容明媚的女人,又看了看她身边站着的男人,颜景白心中忽然有些惋惜,这么好的姑娘注定就要栽在一个日后长残的人身上了。
时间过去很久了,颜景白当然不会有吃醋心痛这样的情绪,但毕竟是人生中唯一一次的失恋,他记忆深刻,也就更不会对以前的情敌有什么好印象了。
他表情淡淡,对丁正钧表现出来的热情不冷不热,倒也符合他一贯以来的形象。
他现在呆的城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城,H大是这里唯一的一所大学,并不算很好很有名的学校,但师资力量还是不错的。
而程晓霜和她的男友都是这多学校的学生。
之所以把颜景白拉来,是因为学校正举行校庆,程晓霜所带领的话剧社正演一出话剧,作为粉丝她就想把颜景白拉过来串串场,不但可以宽慰宽慰整天宅在家里的某人,还可以让自己饱饱眼福,更可以让自己亲自导演的这出话剧锦上添花,正好一举多得了。
上一次,颜景白因为对方突然冒出来的男盆友气的掉头就走,回家默默舔伤口去了,这次他皱着眉头说道:“不太方便吧。”他好歹也是一个红过一时的明星,虽然现在过气了,但总会有人记得他的,这样突然出现在校庆上怕是不妥。
程晓霜极为女汉子的一摆手,道:“放心!你演的是一个老神仙,脸上贴了胡子换了装,谁也认不出你的。”
一旁的丁正钧也补充道:“我已经交代过话剧社的其他人了,绝对会保密,不会泄露你的真正身份的。”
他们既然都这么说了,颜景白自然不好再推辞,而且这么多年安稳日子过下来了,也不知道他的演技退步没......
就在颜景白尽量给自己找事做,想要暂时忘掉关于还能不能回去的烦恼的时候,向信那边却是鸡飞狗跳,颇不太平。
自从他被人威胁着捡回某个神秘男人之后,他的日子只能用心惊胆颤来形容。
他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导演,他的名字在娱乐圈中也算是耳熟能详了,拍出来的作品虽然不能说部部经典,但也是票房的保证。
从事着这样的工作,他的想象能力自然也不会太差,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法想象,这世上真的会有穿越这档子事。
是的,就是穿越,这个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都已经烂大街的设定竟然会真的存在,还好死不死的碰巧就让他给遇上了。
真不知该夸他运气好,还是该说他霉运附身。
要说他为什么能够在对方什么都没说的情况下得出他是古人的身份,那就太简单了,对方有血有肉还有影子,首先排除了鬼怪的猜测,而且他的衣着穿戴都是古人的装扮,以及那手高深莫测的武功,让他无法不往那方面想。
至于神仙什么的,对方显然对一些现代的东西陌生而好奇,虽然只是显露了一点点,但他还是看出来了,如果是神仙的话那不是掐指一算就能知道的吗?更别说对方还问过他这里到底是什么朝代了!
向信窝在厨房里,一边煎蛋,一边偷眼瞧坐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换台的男人。
对方黑衣黑裤,一身现代休闲装,长长的白发用一根带子系在脑后,整个人慵懒无比的靠在沙发上,左手抵着下巴,面色平静眼神莫测,只有脚上套着的一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拉低了他酷炫神秘的气质。
铲子巧妙地一挥,煎的金灿灿的鸡蛋迅速翻了个身,发出嗞啦的声响,向信再次偷瞄了男人一眼,暗暗嘀咕一声妖孽!
被他捡回来的这个男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物,不说他的武功和气质,单单只是他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就很可怕,明明一开始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仅仅只是两天时间,对生活方面的事情就了解大概了,而且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见他露出对陌生世界的恐惧和惊怕这样负面的情绪,最多就是有些纠结,硬挺的剑眉紧紧地皱起,然后就是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