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豪凯觉悟(上篇)(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4ibo.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在雾霾的轻柔恶卷下,月光越照越朦胧,海浪越舞越汹涌。恐怖的阴影依然笼罩在海面上,有增无减。

周巧巧站在甲板上,拿着望远镜焦急地望着幽灵船方向。陆菲担心她出意外,相伴一旁。海面上一片飘渺,500米之外难辨一切。

数艘子弹艇返回凤凰轮。周巧巧以为特动队顺利救出人质,迫不及待地迎上去。她看到的全是特种兵。

“怎么只有你们?云龙飞他们呢?”她有些惊讶。

“你的队友们在返回的路上,马上就到。但是一个穿中山装的年轻人独自去了幽灵船。”特种兵带着一副焦虑的神情,无奈地回答。

“什么?是他!”周巧巧大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是他一个人去了吗?是不是?”

特种兵无语,只是默默地点头。

周巧巧这时正巧看到云龙飞发来的短信,心急万丈,使劲给他打电话,对方手机却已经关机。周巧巧惶遽,发疯似地奔向镖形飞车。

陆菲急忙拦住她,苦苦劝阻:“别这么冲动好不好?我们要理智点解决问题。”

“他一个人去送死,你叫我还怎么理智呢?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怎么活下去啊?”周巧巧又气又急,几乎哭出来。

“听我说,龙飞做事向来是谨慎万全,不会有事的。你这么贸然乱闯,只会给他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他这样去,可能有他的原因,我们应该相信他的实力。”

周巧巧瘫坐在镖形飞车旁边,似有所悟,仍然忐忑不安。既牵挂欧阳兰,又担心云龙飞。她不明白云龙飞为什么不提前通知自己一声,为什么做出这么出格的冒险?真的是凶多吉少啊!想来想去,始终放心不下,最后还是决定,跟云龙飞并肩作战!她强行要求邝飞武带她去幽灵船。邝飞武清楚幽灵船上险象环生。稍有不慎就会丧命。苦苦相劝,终是无果,被迫从命。镖形飞车带着周巧巧的不安飞向幽暗的远方。

陆菲从刚才的对话中看出,周巧巧已经爱上云龙飞。那意味着,她和欧阳兰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感情冲突,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她开始为欧阳兰担心。欧阳兰苦苦执着地追求云龙飞,追了整整两年,好不容易勉强如愿,绝对不可以让第三者插足他们的空间!周巧巧是个很强势的女孩,只要是中意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哪怕是在北京也好。偏偏发生在这么敏感的海域。特殊的工作很容易把两个人拉到一起。周巧巧在这个时候展开疯狂攻势,根本由不得云龙飞决定,对欧阳兰是个严重威胁。她想阻止这一切,却是力不从心。望着镖形飞车远去的轮廓。只是无奈地摇头,心里只能默默地祈求:希望3人能够平安返回。

…………………………

武装分子围坐在幽灵船甲板上,打开数箱拉菲,准备痛饮。对他们来说,大吃大喝是最神圣的享受。一个头目眼乖,无意中瞥到前方海面上的船形物,心里一惊。虽然船形物个头不大,毕竟是个物体,不可忽视。思索数秒。怀疑是敌人。

“看,前方是个什么家伙?怪碍眼的!”

“管他呢,鬼鸟才知道!先饮为快。”

船形物停浮在海面上空一动也不动,幽灵船却慢慢地驶来,两者相距越来越近。武装分子很快发现那是一艘镖形飞车。车上坐着一个神秘黑影,似乎已经静候他们多时。众人不约而同地站起来,抄起身边的自动步枪,冷视着不速飞车。

驾驶镖形飞车者是云龙飞。他早就准备突击幽灵船,消灭一切敌人。趁武装分子忘情于酣饮之际,缓缓地飞向幽灵船。头目发现镖形飞车的飞行目标是幽灵船,急忙向阮狗爷汇报情况。阮狗爷不以为意,区区一个人来瞎捣乱,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直接干掉就xopowo了!欧阳豪凯虽然表示认同,但担心来者是个强人,特意提醒头目高度重视,如有必要,立刻射杀目标以绝隐患。

头目凭借自己身强体壮,当然不把来人放在眼中。一声吆喝,关掉甲板上超能强射灯,开启亮度一般的灯光,将人质捆放在甲板中心,10人手持自动步枪站在人质周围,静待神秘来客前来送死。

镖形飞车稳稳降落在船头甲板上。云龙飞从容下车,踏上甲板,一眼看到被捆在甲板上的8名人质。没错,是人质,只是所有人的头部被套上了黑面罩,难辨每个人的面孔。尽管这样,云龙飞还是通过衣着轻易地认出欧阳兰。她坐在正中位置,双手被反绑,发出绝望地啜泣。她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媒体工作者,在行动中出生入死,多次创造奇迹,令人钦佩。现在,却意外遭受这种虐待,世界太不公平!厄运凭什么总是妄加给好人!云龙飞心如刀割,有种深深的负罪感,他为没能保护好她而深深自责!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救出所有人质!因为对敌人的强烈仇恨,杀心瞬间暴涨,随时杀掉一切阻拦者!对眼前的敌人格杀勿论,这就是云龙飞的战斗原则!

云龙飞看得亲切,无视附近的武装分子,走向人质。

头目惊讶,一个很学者模样的年轻人竟然敢擅闯幽灵船?他是什么身份?无法无天了!他仔细审视不速之客,忍不住喝道:“站住!你是什么人,敢踏上圣地!知道这不是猪狗该进来的吗?是不是想死啊?”

“我来做我该做的事情。如果你有想活命的打算,请马上滚出我的视线。”云龙飞的反应相当淡定。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