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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瞟了眼前的猛汉一眼,心里惊叹居然有这么高这么壮的汉子,坐下如铁塔,他背后的窗,被他一挡,光线都没了。
乔洁上过战场,见惯死人,本以为没什么能让他不自在了,可上首的俊朗青年那平淡无波的眼睛只在他脸上转了转,已让他局促起来。他搓了搓手,道:“丞相,某冒昧前来,求能领一支兵,出塞与匈奴决一死战。”
程墨的眼睛落在他蒲扇般的大手上,这双手指腹虎口满是老茧,可见乔洁日常勤练不辍。
乔洁本就局促不安,见他深不见底的目光落在自己粗糙的大手上,顺着粗糙的大手回到自己脸上,额头便见汗了,一定是自己说错话了,要不然程墨怎会用挑剔的眼神看他?他喃喃道:“只要能打匈奴,当一个小兵,也成。”
他在京城实在闷坏了,只要能上战场,狠狠打两仗,舒舒筋骨,比什么都强。
程墨薄唇轻启,慢条斯理道:“乔将军想出征匈奴?”
“是。”乔洁不敢看程墨,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斗大的头颅低着,道:“我以前曾随冠军侯出征匈奴,匈奴来去如飞,只有速度比他们更快,才能追上他们,只要追上他们,一般都能战胜。冠军侯就是这样战无不胜的。”
他是最初追随霍去病的八百骑之一,可谓久经战阵了。
程墨瞠目看他。他这里烦恼得不行,就是找不出一个曾和匈奴打过交道,哦,实战交锋过的人,没想到这人为了上战场求告无门。
程墨来自现代,铺天盖地的电视剧和各种小说都把霍去病描述为战神,他战胜的秘诀确实是快,比来无影去如飞的匈奴还要快,只要你的军队能跑得比匈奴快,你就赢了。这些天,程墨一边回忆着现代各砖家对汉匈之战的评论,一边翻看武帝时期对匈奴战争的史料,总结出一点,以精锐部队配以良马,一人双骑或是一人三骑,打匈奴一个出奇不意,才能保证最大的胜算。
乔洁能说出这一句,可见他是真打过匈奴,有过总结的。
“乔将军对匈奴地形可熟识?”就在乔洁忐忑不安,连搓大手,不敢迎视程墨意味难明的眼睛时,程墨说话了。
“呼——”乔洁松了一口大气,忍不住呼出了声,道:“略知一二,只是匈奴逃进沙漠,乔某就没去过,难以辨识。”
匈奴是人,当然不可能真的在沙漠中生活,他们被武帝打得往北逃,越过沙漠,和乌孙做邻居,而沦落到这一步,他们依然高仰骄傲的头颅,国力稍有好转,便想吞并乌孙,再次南侵。
对没有走过的路,谁敢说自己熟悉?程墨理解地颌首,道:“某手里还有政务需要处理,乔将军若没有别的事,先回去吧。”
九尺五寸的大汉再次低声央示:“只要能让我打匈奴,就是为一小兵我也甘愿。”
实在是在京的日子太无聊了,让人看不到希望,心生绝望,还不如砍几个匈奴发泄发泄。这些年窝在京中,乔洁的苦闷无法排解,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不紧紧抓住怎么行?
程墨心里笑开了花,脸上却一片云淡风轻,奸诈得像只狐狸:“乔将军的奏折,程某已呈交陛下,陛下自会决断。”
乔洁人长得糙,却并不傻,听懂了,赶紧起身抱拳道:“谢丞相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