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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林励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一手拿了博士学位,一手拿了结婚证。
这一年,他才二十六岁,是清华当年最年轻的博士。
和沈晓苏举办婚礼的时候,他邀请了几个研究室的同学。
同学对他和晓苏的故事不太清楚,在婚宴时,有个同学问林励:“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是怎么骗到手的?”
林励端着酒杯,唇角上扬,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福:“一包就骗到手了。”
同学愕然,追问:“没有豪宅名车,没有华衣香水,一包就骗到手了?是什么时候的事?这就能求婚成功?”
林励伸手搂着沈晓苏的腰,满含笑意地答:“幼儿园大班。我给她一包,她就答应以后一定嫁给我。”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尤其是那几个三十出头尚未婚配的博士同学。
有个同学端着酒站起来,说:“林博士,我说真的,就你们这样儿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
大约在小学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沈晓苏才知道“男朋友”、“女朋友”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当时,她手里正拿着林励带给她的牛奶,一边喝着,一边说:“别人都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林励早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非常平静地点头,答:“莫非你才知道?”
沈晓苏说:“是啊,我还以为‘男朋友’就是男生朋友的意思。”
“晓苏,”林励拿出纸巾递给她,“你大班的时候就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了,可不许反悔,再等十五年,最多十五年,我就和你结婚。”
当时,沈晓苏对“情侣”、“恋爱”、“结婚”这几个词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听到林励这样说的时候,问:“哦,结婚了你还给我买零食吗?”
“买!”林励斩钉截铁地回答。
沈晓苏点点头,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又继续喝牛奶去了。
所以说,女人喜欢听“买买买”这样的字眼,是与生俱来的。
就这样,从年幼时开始,沈晓苏就开始享受到了来自男友林励的关爱。
上学帮她提书包,帮她带零食,每天陪她玩儿,每天重复这些事,林励也依然乐此不疲。
到小学快毕业的时候,两人在学习上的差距才显露出来。
林励每一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但是沈晓苏的成绩就差了很多。那时候市里最好的初中是实验中学,林励毫无疑问能考上,可是沈晓苏就很悬。
小学还剩下最后几个月的时候,林励为了能和沈晓苏去一个学校上中学,于是威逼利诱她补课。
沈晓苏贪玩,本不想补课,但在林励每天的耳提面命之下,只好妥协。
经过林励小老师的辛苦恶补,沈晓苏在小升初考试中超常发挥,与他一同进了实验中学重点班。
初中生已经开始慢慢地有了一些异性意识。又因电视与网络的影响,他们大多知道了恋爱是什么情况。
班主任老师每天强调,绝对不允许早恋,可是最后林励和沈晓苏在一起的事情还是被他知道了。
有一次,班主任又找林励去谈话,那时候林励依然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
班主任说:“你和沈晓苏还在谈恋爱?”
林励穿着一件白衬衫黑裤子,双手耷着,目无高光,“是啊,我喜欢她,都谈好几年了。”
班主任是一个单身男老师,对于这种早早恋甚是反对。他苦口婆心:“你这么小,知道什么是喜欢么?”
林励看着班主任,认真地答:“我知道。喜欢就是看到她时,心情就好。并且想更努力一点,考更多的第一名,让她为我高兴。”
班主任:“……”
这起早恋事情让学校也非常头疼。
因为老师们总说早恋影响学习,可是林励的成绩不仅没有下降,反倒越来越好,每次甩第二名的分数越来越多。
不光是林励,就连沈晓苏在林励的带动下,学习成绩也一直还算不错,并没有因此而一落千丈。
所以后来,班主任再在班上说不允许早恋时,总是说得很隐晦。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班上的学生反驳说为什么林励和沈晓苏就能恋爱。
林励依然我行我素,每天的课间就和沈晓苏呆在一起,他把自己带的零食都给她,有时候还会送她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他从不向她发火,不管什么时候看着她,他都是笑眯眯的。
沈晓苏家境优越,又生在高干家庭,有时候难免有些娇小姐架子。偶尔脾气上来,她冲着林励吼:“你别老跟着我!”
林励也不恼,仍是好脾气地笑道:“晓苏,我不跟着你,难道去跟着别的女生?你舍得么。”
沈晓苏不说话。
到了第二天,林励就会带一包特级红枣来递给沈晓苏,说:“我在书上看到你们女孩经期那几天情绪容易激动,我带了红枣给你,我看我妈经常吃这个。”
沈晓苏大惊,竟没有想到自己就连经期都被他猜到了。
两人小打小闹,感情却越来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