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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儿,你怎么又分心?是不是刚刚结婚,就开始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了。”尘九曜瞪大了眼睛,表示很委屈,书上都是这么说的,一对夫妻结婚时间久了以后,会有两个阶段。
一个是三年之痛,一个是七年之痒。
这两个阶段是最容易离婚的,如果经历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两个人还是和和美美的在一起的话,那么恭喜,除了少部分人,其他人都会白头到老。
难道说,他们才刚刚结婚,就进入倦怠期了?
顾薄戈无奈的道:“都看了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乖,赶紧睡觉,难道你忘了?明天你要陪婆娑去买衣服,下午还要去签合同。”
“我没有看乱七八糟的,我只是学了一点姿势。”尘九曜很认真的道:“这本《霸道总裁太狂野》是网友给我的,据说还有一本史诗级的《野蛮老婆带球跑》,明天我准备去弄一本过来观摩。”
顾薄戈可不敢让她观摩了,这才观摩了一本,就已经开始不正常了,要是两本都观摩完毕,那还不得闹妖啊。
顾薄戈给尘九曜掖了掖被角,然后道:“睡觉好不好?我困了。”
他声音里有淡淡的温柔,让人一瞬间就想到了亮在床头的那盏灯,光芒是昏黄而温暖的,就像守候在家里等你的那个人。
尘九曜一瞬间就被这温柔醉倒了,她老老实实的算进了被子里,把手机放到了床头上,准备睡觉。
翻了一个身之后,她才想起来,她最初的初衷,不是睡了自己媳妇儿吗?
于是尘九曜又翻了回来,她直接从被子里坐起了身,还把自己的媳妇儿也从被窝里扒了出来,尘九曜骑在顾薄戈腰上,开始扒他衣服。
热心的网友朋友们都说了,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一言不合就上垒,等开始啪啪啪了,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顾薄戈很无奈,他轻声道:“阿九……再等等好吗?等我们得到了你家人的承认,举办了酒席,还有盛大的婚礼,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结婚了,那个时候,你想怎么样,我都随你。”
尘九曜有些颓然的趴在了顾薄戈的胸口,用脸贴着顾薄戈的心口,那里的衣服已经被她扒开了,所以她的脸颊,是直接贴在顾薄戈的皮肤上的。
温热的皮肤底下,是强劲而有力的心脏在跳动,尘九曜摸了摸属于心口范围的那块皮肤,然后道:“好。”
她觉得自己比书里的霸道总裁还要像一个总裁,哼哼,看她多宠自己的媳妇儿。
虽然没有成功的啪啪啪,但是两个人聊了很久,久到最后,聊着聊着,尘九曜就睡着了,还是趴在顾薄戈的胸口睡着的。
两个人的身体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中间除了薄薄的睡衣,什么都没有隔着,不知道到底是尘九曜用体温捂化了顾薄戈,还是顾薄戈暖热了尘九曜。
总之有一种温暖,还有温馨,在顾薄戈心头徘徊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尘九曜睡醒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件羞答答的事情,她把口水涂了顾薄戈一胸口……
白皙的皮肤上,是她的口水印子,看起来特别的明显。
尘九曜当时就羞得脸色爆红,这就像是十几岁的孩子了,还发现自己尿床,是一样的道理。
800多岁的狐狸了,居然还流口水,流口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流到了自己媳妇儿的胸口上。
情何以堪!
羞的整个人都要化了的尘九曜偷偷的用指尖擦拭顾薄戈的胸口,大家也知道,胸口就这么大点地方,乱摸乱擦的话,很容易碰到某些不应该碰的地方。
顾薄戈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发出了无意的一声呻吟,他朦胧的睁开眼,攥住了尘九曜的指尖。
尘九曜当时的第一反应是:糟了!被抓包了!媳妇儿要看到她好丢脸的事了!
所以完全没有发现顾薄戈已经被她撩拨狠了。
尘九曜没发现,顾薄戈自己确实能够感觉到的,他面色不改,很冷静的道:“阿九,你醒了啊?要起床吗?我想先去个厕所。”
从走神当中回过来的尘九曜二话不说,从顾薄戈的身上滚落,钻进了被窝里,把自己从头蒙到脚:“你去吧。”嘤嘤嘤,丢死个人了!
媳妇儿一定觉得她一点都没有男子汉气概……睡觉居然还流口水。
平时她是多么靠谱的一只狐狸啊,怎么就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呢!
顾薄戈这才无奈的去了厕所,结婚以后,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媳妇儿小孩子脾气了,去厕所好不容易降了旗以后,又要回来安抚自己小孩子脾气的媳妇儿。
男人难做啊。
两个人下去以后,婆娑也下来了,她今天穿了白色广袖深衣,衣摆上面是浅浅的莲纹,还有袖口领口也是。
整个人看起来更仙了一些。
顾薄戈很少见人能够把古装穿的如此和谐,就像她本来就是从古代而来的人一样。
吃完了饭以后,尘九曜就带着婆娑去买衣服了,而顾薄戈则回去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把东西都搬过来。
像是他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原来的房子。
尘九曜出门的时候只戴了一个墨镜,但是她给自己用了一个小法术,让认识她的人看到她的脸的时候,只会觉得眼熟,并不会认出她是谁。
毕竟出去买衣服,总不能全程戴着口罩,让人感觉奇奇怪怪的。
她们去了一条很有名的步行街,街上有很多家名牌店,尘九曜自己一个人是不怎么喜欢逛街的,尤其是买衣服。
她的衣服都是涂瑞瑞买回来的,别看涂瑞瑞胆子又小,人还娘娘的,但是他衣品很不错,眼光也很不错,买回来的衣服很适合尘九曜。
后来和顾薄戈在一起以后,两个人就偶尔会一起出去买衣服,顾薄戈眼光也很好,所以从来不用尘九曜自己出来买衣服。
她们到了街上以后,从头开始逛起,婆娑真的吸足了眼球,漂亮是一方面,古装是另一方面,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经过婆娑身边的时候,都肯定会回过头来看她。
还会看很久。
婆娑沐浴在这些或惊艳,或者欣赏的目光当中,没有一丝的不适应,应该说,她的眼里,除了尘九曜,没有任何人。
两个人进了一家店以后,尘九曜就很阔气的道:“阿凑你随便选,就算把整个店买下来,都没有关系。”就是这么豪气!
店里的服务员立刻迎了上来,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两位想买什么样子的衣服?”
尘九曜左右看了看,有点看花眼了,就道:“你给我家阿凑推荐几件吧。”
服务员立刻把目光转向一边的婆娑,婆娑的美,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对于人的魅力,已经不分男女了。
服务员当时就看呆了,半晌才不好意思地红了,连忙道:“两位跟我来,我觉得这几款衣服,都很适合这位漂亮的女士。”
她推荐的几款都是裙子,有很仙的白色长裙,也有略微俏皮一点的无袖短裙,相同点是,这些裙子都是白色的。
大概在所有人的眼里,婆娑都比较适合白色。
尘九曜却一眼相中了挂在橱柜当中的一件旗袍,颜色是很正的红色,上面的花纹也十分的简单,看起来又大气又艳丽。
“阿凑,你要不要试试这个?”
婆娑是不会拒绝尘九曜的要求的,她轻轻的点点头,就让服务员把这款旗袍拿了出来,当然,尘九曜把服务员推荐的几款裙子也塞给了她,让她全都试试。
等婆娑换完了衣服出来,尘九曜口水都要滴在地上了,旗袍是最考验女人的身材的,太过丰满的穿着,会显得艳俗,身材不好的话,又撑不起来。
所以大部分女人穿旗袍,其实都不是很好看的。
婆娑穿旗袍,却格外的合适,红色穿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艳俗,十分的大气,嫩嫩的大长腿若隐若现,看得人鼻血都要出来了。
婆娑转了一个圈,然后道:“好看吗?”
尘九曜把眼珠子从地上捡起来,连声道:“好看,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