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诱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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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贪狼,常威立刻奔往吴江军营,和傅舟子商议一番之后,定下了行动计划。

二人都觉得上次引蛇出洞的计策并非不好,而是对敌人估计不足,甚至可能走漏了风声,此番行动干脆只有两人知道,一旦计划开始实施,不到最后关头,就连吴思明他们几位指挥官也不告诉此番行动的最终目的地到底是哪里。

等常威赶回苏州已快到二更天了,把何冲从热被窝里拽出来,他本就是一脸的无可奈何,再听常威说要去凤来仪,更是把脑袋摇成了波浪鼓。

“不去,白天还好说,这大晚上的叫别人看见,还以为我老了老了的,倒变不正经了。”

这老家伙官越做越大,也越发注意起官声来了。

“这事成了可是大功一件,想不想做个大夫呢?”

“你想抓宋廷之?他旗下商号遍及江东,户籍更是落在京师,行踪飘忽不定,在苏州的时间每年不足半个月,抓他可不太容易啊!”

“你老哥是刑部第一断案高手,朋友遍天下,总该有办法吧!”常威立刻送上了一顶高帽。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早知道你大少爷没安好心。”何冲一脸吃瘪的模样:“生意做到宋廷之这份上,和官府没有联系才是怪事。除了邓奇等寥寥几人,其他的我可不敢打包票说他们和宋廷之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旦被他听到了什么风声藏起来,找个十年八载可都是你,到时候可别怨我!”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

“有啊!你可以等嘛,等到他出现了,想怎么抓他就怎么抓他!”

方环儿噗哧一笑,道:“其实,打冲田,并不见得非要抓宋廷之不可,方才听你们说,冲田买的这二百石梗米,算上妇孺和损耗,大约只够吃二十天到一个月的,那么届时冲田还要与潇湘馆联系,只要盯住潇湘馆,就很可能抓住冲田的尾巴。”

“我们的大少爷不是怕打了冲田,结果吓跑了宋廷之吗。”

听他们提起霁月斋,常威突然灵机一动,笑道:“我真是笨死了,管宋廷之在哪儿,他是个商人,只要有笔足够吸引他的大生意,还怕他不来吗?”

方环儿顿时明白了,只是碍着何冲,便冲常威笑了笑,何冲也没想那么多,便道:“那好,宋廷之就交给你老弟了。至于宁波府,你就当要去六横岛,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那里。而上回听你说,似乎关老总和宋廷之之间没什么关系,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咱也得留个心眼,我就先去探探他的底。”

正说话间,青鸾和去请她的白秀一同进了玉角楼。

从晌午到现在不过几个时辰的光景,青鸾竟彷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她的衣着还是那么朴素无华,步履还是那么出尘飘逸,只是她的脸上却多了许多陌生而又熟悉的表情,好像谪落人间的天宫仙子已经爱上了这凡尘俗世。

她惊奇的目光掠过玉角楼的每一件家俱和饰品,典雅与豪奢的完美结合让她发出了由衷的叹息,而目光和常威相遇时的一丝羞涩复又被见到何冲的欢喜所掩盖。

方环儿和何冲都有些傻了,目光齐齐注视着常威,而常威却根本没察觉到,脑海里只是翻滚着一个念头,难道那个曾经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世俗少女又回来了吗?

摇摇头将这些多余的想法赶出脑海,常威沉声道:“师姐,我需要你的帮助。”

“老弟,我真佩服你,这么个大美人儿,又被你勾搭上了。”

“老何你没搞错吧!若不是怕你一刀被冲田砍成两截而有求于青鸾,我才不会搭理她呢!哼,算来算去还是我吃亏,欠了青鸾一个人情……”

“可我大老远的跑去宁波又是为谁呢?”只是他不甘的声音很快变成了惊喜:“真的吗?你说青鸾她要当我的随从衙役?!”

“废话!难道你想整天看着一群苍蝇嗡嗡翁地围在身边吗?”

第二天,常威带着薛倩、羽飘翎前往松江。为了应付楚严明,唐书雪只好扮成李玉霞乖乖待在天茗茶楼,带上薛倩这个财神,是因为商业色彩更浓些。

一路上车里车外风光旖旎自不待言,等到了松江,还没等沈匡把常威拉走,十几个江湖汉子就把他围住了。

“大人,您要替我们主持公道啊!”

“国公,袁公子冤枉啊!”

看群情激愤,常威不由吃了一惊,回头望沈匡,他却连连摆手说不关他的事儿。问过悟性才知道,正值沈家老爷子的百天,沈匡立志要做个孝子贤孙,在沈家禁止一切娱乐,既不能喝酒,也不能赌钱,这些江湖汉子刚待上两天就腻烦了,手里有了钱,便纷纷上街寻欢作乐。

松江府本就帮派林立,痞子遍地,这些江湖人不免和他们起了摩擦,大家都有功夫在身,哪个也不是吃亏的主儿,竟被他们一口气挑了三家门派,地痞更是打了无数,可就在昨天,官府竟出动捕快,以聚众闹事为名在怡红楼锁拿了三名江湖人,其中赫然就有袁文弼。

虽然听到袁文弼进了班房常威一阵暗喜,可心中不由奇怪起来,打击帮会地痞,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府该举双手赞成才是,怎么会反倒出面制止了呢?

答应尽快去和知府俞善默交涉,众人才散去。

进了还翠楼,沈匡才道:“无畏,不瞒你说,那三个人是我请俞大人下令去抓的。”

“哦?”常威一怔。

“无畏,眼下寒家一共有二十三名江湖人,当初拟定的求援名单上的门派,一共来了十四人,少林武当各一人,金戈会三人,长空帮三人,其他还算有头有脸的门派六人,另有九人是自告奋勇跑来的,出去滋事的就是那六人和后来的这九人外加一个袁文弼。”

“原本他们之间彼此还有矛盾,可袁文弼这小子还真不一般,花言巧语加上使唤大笔真金白银,竟把大家组织了起来,看架势,再有十天半个月的,松江地痞是差不多要被全灭了,可他也成松江老大了,所以我就请俞大人抓他进班房歇息几天。”

他又惋惜道:“可惜,三天里打了二十几场架,偏偏没打死一个人,否则……”

见王汉生陪着换好了常服的薛倩、羽飘翎走了进来,沈匡忙打住了话头,他和薛倩相互配合默契,使得镇江工厂生意席卷江南,便笑道:“呦,弟妹多久没见你了,这一次真是多亏了你们两口子的鼎力支持,大恩不言谢……”

“你丫的跟我客气什么!”

常威飞起一脚,状极亲热,薛倩也道:“叔叔说笑了,寒家大事小情都是相公作主,妾身一女子懂得什么,只有相公不在的时候妾身才不得不出面。”

“喂,无畏,你媳妇还嫌自己懂得不够多吗?她再聪明点,都没男人活路了,满江南都知道她是财神爷。”

沈修成生前的书房几乎还保留着原样,虽然这里曾经是沈家的权利中枢,可显然沈匡不想再使用它了,毕竟自己的父亲和三个兄弟就死在这还翠楼下,让他心里难免蒙上一层阴影。

书房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名贵奢华,沉香木的家俱、波斯的地毯,甚至墙上还挂着一座镶嵌宝石的自鸣钟,可这一切和优雅都搭不上边,同样的物品饰件也出现在徐淑仪那只允许寥寥几人进出的书房里,可仅仅因为色彩和位置的不同,高下立判,就连沈匡自己的品味也远远高过自己的老子。

“三代穿衣,五代吃饭。”

常威一面暗自感叹,一面环视着整间屋子。常家原本是官宦人家,常威虽然对这方面没多少讲究,可潜移默化下来,也就有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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