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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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数据恢复了大部分,让我明天去拿电脑。还好还好,虽然不是全部恢复!否则我真要哭了!)

这首歌唱下来,大部分观众都被震撼了,不过也有些细小的杂音。成伟梁一口气连唱了三首歌,特别是《》太费力气,唱下来后气都有些喘了。因此也不去理会那些杂音,本来就是见仁见智,各人有各人的那盘菜。反正今天取得这样的成绩,已经达到计划预估的效果,接下来就看能不能通过现场的人把歌曲名气扩散开来了。

成伟梁鞠躬向观众致谢后,收拾好东西,把吉他放回套袋,也不管身后人的反应,大步离开榕树头广场。他还要去赶下一场。

“哎!别走啊,怎么那么快走!”

“别走啊,再唱几首!”

“这哪冒出来的歌手啊?以前怎么没见过!”

“人没见过,歌更没听过!”

“别的摊位都摆足一个晚上的,他还没够一个小时呢!真是的!”

“这几首歌都好好听哦,芳芳,你知道哪里有碟卖吗?”

“额,都没听过,可能是新歌吧?明天我去问问唱片店的同学,或者直接打电话去电台看看。”

成伟梁没有管人们的挽留,也不理会他们的询问,挣开人群后,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他需要一些神秘感,越是神秘的东西,人们越是得不到答案,就越想去探究。越去探究,他的歌就越容易扩散。只要他持续唱一段时间,人气积累到一定程度,很快就会有星探来跟他接触,媒体也会介入报道。就是媒体不来,他也会想尽办法让他们来。

……

尖沙咀海滨长廊紧邻维多利亚港,是观赏香江美丽夜景的好去处。82年由新世界集团建成开放,属于后来著名的星光大道的一部分。天气好时,不少香江本地市民、游客以及在尖沙咀购物累了的人们,都会选择来这里休闲驻足,吹吹海风。离庙街并不算远,成伟梁下了巴士后,步行一段路就可以到。他一边走一边拿出呆会要唱的几首歌谱,默默再对了一遍,以免出错。在这场,成伟梁选择相对文艺一些的歌曲。刘若应的《》、卢倩的《》、陈铭的《》、信乐团的《》。这些大都是感情比较真挚、深沉的感人至深的情歌,原唱正好是三男三女,他希望以此得到女性群体的青睐。

他把曲谱放回包里,忽然发现身后吊着个尾巴。其实下了巴士后不久,就发现有个人似乎在跟着他,只是没太在意,以为是碰巧同路。可是刚才为了对歌谱,放慢了脚步,没想到对方也跟着慢下来。

他想不通是什么人要跟踪他?难道是偷渡集团那边的人,又来逼他还债?不可能啊,前两天才跟他们派来的人谈过。对方只有一个人,他没有太担心,即使真是个毛贼,侦察兵周国栋身体打下的基础也足以对付那种人了。

“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成伟梁突然加快脚步,在对方又跟上来后,倏地转身,冷冷的盯着对方问道。

跟踪的人没有想到他会突然转身,明显吓了一跳,“啊”的一声,脚步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

听声音好像是个年轻女孩,成伟梁更疑惑了。路边的灯光有些暗,他上去几步逼近到她跟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单薄的身体、十四五岁的样子、还穿着校服制服,原来还是个学生呢,他在脑子里过滤了一下,确定不认识面前这个女孩。

“说吧,你是谁?”成伟梁又重复问了一遍。

女孩不说话,只是咬着嘴唇,明亮的眼睛就这么盯着他,一眨不眨的!眼神有点复杂,似乎带着疑惑和失望?

等了一会,她还是不吭声。成伟梁见她这样,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想来她也不是什么危险性人物,就不想再跟她浪费时间。留下一句“别再跟着我”后,转身就走。

刚开始时她站在原地,没想到他走出30多米后,她又跟过来了!

这下成伟梁彻底火了,转身疾步上前,大声逼问她:“你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

女孩好像被他的大声质问吓到了,身体微微发抖,不过依然不出声!

看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成伟梁也不忍心再责备她。心想自己一大男人,跟个小女生较真,这算什么事嘛!看她的样子,难道是被打劫了,没钱回家?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算了,没工夫管个陌生人。

“喏,这10元钱给你,打车回家把。”

“不够?好,再加10元,这下该够了吧?”成伟梁见她不接,看在她模样可人的份上,忍痛又从裤袋拿出一大堆刚才榕树头那边听众给的零钱,一元一元地数够10元,一把抓住她的手塞给她。然后对她挥挥手,“走吧走吧,回家去吧,你妈妈喊你回家了。”

……

维多利亚港岸边的这场表演,观众虽然没有庙街那边多,但无疑也成功了。观众反应没那边激烈,比较理性。不过赏钱却比那边多得多,都是1元、5元、10元地给,加起来大概有七八十元港币。还有个老外听了同伴翻译的《》后,竖起大拇指直“wonderful!wonderful!”地称赞,还给了10美元小费。

看来只要持续唱下去,在出名之前,至少可以保障生活不再像以前那么窘迫。现时香江普通人的薪水也不过一千多两千的样子。其实要赚钱的话,去酒吧酒廊歌舞厅或者高级酒店的餐厅唱,容易拿到更多的小费,而且那里也有不少唱片公司的星探在蹲守。但是他不想在取得更大的名声之前,和那些人接触。一个新人、一个大陆偷渡来的新人,在没有闯出名堂之前,即便有很好的作品在手,要想在力量不对称的大唱片公司手下讨到便宜,实在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一般的新人跟唱片公司签约,基本都要签订比较苛刻的合同,不但开头的1-3年内拿不到多少钱,还要承担公司有可能不肯花费资源捧你,却又用合同绑住你的风险。而他还要依靠唱片公司帮他搞定身份问题,就更处于谈判劣势了。可能有的公司甚至只想买断他的作品,而不愿捧他这个大陆仔。可他不但需要钱,更需要名。他不想签那种制约比较多的新人约,他想跟当红大歌星一样比较自由。他需要钱,想要拿到更高的唱片销售分成比例,需要攒下拍电影的第一桶金。他需要名,需要唱片公司着力捧他,需要一个高的起点去跨界到电影圈。他的这些诉求,如果在签约之前,他没有取得足够的名气,唱片公司疯了才会同意!所以,他宁愿先去庙街那样的地方去唱歌。没出名之前,就算有人跑来说要跟他签约,他也理都不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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