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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声似乎在一瞬间静默下来。陆蔓君记得这个国字脸,他可是唱片公司老板。一句话就能定下loser乐队生死。也不知道是喜事,还是坏事。她忍不住转头看姨妈和姨父,见他们也伸长了脖子张望。
国字脸单手拿着麦克风,懒洋洋地抱着手臂,朝着评委桌看了一眼。地中海低声提示:“loser乐队。”
国字脸点头,面无表情,说话也一板一眼:“ok,loser乐队,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包丽多公司的香港区总经理,我姓霍。”
他静默片刻,似在思考,“我刚才听了你们唱歌。的确,唱得不错。”他象征式地翘了一下嘴角:“不过评委们说得对,你们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像他们说的,唱片届需要原创精神。”
陆蔓君一听他这么说,特别失望,长叹了口气。感觉这回是没戏了。还以为能有什么转机呢!一时不由得想,如果当时陈珂没拿李恬恬的歌词,那该多好?可转念一想,只要评委不想让你拿冠军,随便编个理由也是一样的。都是借口罢了,哪里是因为这一份歌词。
姨父安慰姨妈说:“其实亚军也不错。”
姨妈几乎气昏了,这世界不公平的事也见惯不怪,只是落到自己头上多少意难平:“这些人!”说着说着,肩膀又颓然垂了下来。
她看见国字脸抬头深吸口气,“本来我们只准备签一支乐队,但是你们的确很有潜质……”这便是给了评委一个台阶。承认他们评得有理,而包丽多也能签下陈珂这一支乐队,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估计陈珂他们拿不到冠军了。
就在这时,陈珂突然往前一步,大声说:“霍老板,我们有原创精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着王岳,又再回头看国字脸:“我们还有一首歌!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再唱一首,可以吗?”他不可能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却仍在奋力争取一个公平正义的机会。
这非得让人下不来台,承认评委错了吗?陆蔓君忍不住叹气。陈珂才十六岁,到底缺了些火候,不懂人情世故。该说他傻,还是说他勇敢?
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一种率真坦诚,直面黑暗,让人感觉热血沸腾。
听见陈珂这么一说,场上的人几乎如一锅水沸腾了,开始大叫loser乐队的名字,有节奏地喊:“唱——唱——”
她的耳边尽是喧嚣的支援声,仿佛受了场上气氛的感染,她也情不自禁跟着大声喊:“唱——唱!”
国字脸回头看了看声浪群起的现场,灯光四射,照得舞台亮如白昼。他似乎认为陈珂这话相当可笑:“陈珂,你听我说啊。有些事情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就没有了。不管是比赛,还是签约。比赛已经尘埃落定,你失去了一次机会,就要抓住另一个。对吗?我再问你一遍,你要跟包丽多签约吗?”
陆蔓君望着陈珂,特别想知道他会选什么。理智的人应该选择签约。冠军真的没有那么重要。然而这时,她又特别渴望,陈珂能勇敢地选择再唱一遍。陈珂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看见他下意识回头看他的队友。
王岳这时走出来一步,搂住陈珂的肩膀表示支持,又对台下的霍老板说:“霍老板,请让我们再唱一遍。这对我们非常重要。拿不拿冠军无所谓。但是我想让所有人知道,我们有原创的能力。”
这话说得非常漂亮,给足了面子和台阶。
但国字脸会答应吗?陆蔓君的眼光紧紧盯着他,见国字脸的脸上难得有了笑意,倒像是赞许的意思。
他说:“我想评委们也想听听,对吗?”又回头去看评委桌。他一开腔,其他人自然也不敢拒绝。评委们齐齐点头,其中长发男对他们笑说:“加油啊!”
观众席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陈珂几个人对视着,露出充满自信的笑容。
国字脸点头:“那就让你们再唱一遍吧!这一次评委不给你们打分,让观众们打分。你们看怎么样?”他的声音一丝不差地传到陆蔓君耳朵里,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仅可以再唱一遍,还可以让观众打分!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她的心脏猛跳,转头看姨父和姨妈,他们都很激动。
国字脸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们还是需要评委的专业意见。支持陈珂当冠军的,投赞成票,观众超过半数,那就算通过了。观众占一票,四个评委各一票。”
果然是这样……
陆蔓君难免有点失望,忍不住揣摩霍老板的想法。如果说,他只是为了维护比赛的面子,就没必要把观众拉进来投票。要说为了给评委们面子,有意想让陈珂拿冠军,那就不会把评委分值放那么高。
她正想着,听见姨妈说:“哎!这样投票,你说他们能拿冠军吗?”
姨父摇头叹气:“很难说,不过,我看那长发男人和穿旗袍的女人挺支持他们的。”
尽管这样,陈珂几个人还是非常激动兴奋。这规则不能说完全公平,甚至可能拿不到冠军。但能争取到五分之一的公平,对他们来说,是一次小小的胜利。他要一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要一份名正言顺的荣耀。
陈珂手心全是汗。他难免紧张,仍笑着和王岳交换了一个眼神,四个人手背叠在一处,为彼此鼓劲后,就站到了原位。
唱哪一首?
初赛那一首自然是稳打稳扎,能争取到一些好感。比赛就该唱初赛那一类的歌。如果唱初赛的歌,也算是原创,但算不得创新。只怕评委们又有话要说的。
当陈珂低头拨着吉他时,突然想起乐队成立之前,四个人一起创作的那首歌。那时候他弹吉他还非常难听,一门心思想着当歌手。其他三个人呢,要么长得不好看,要么五音不全。四个人连鼓都没有买。所谓的“理想”看起来像个白日梦。
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两手空空,却从没怀疑过自己的梦想。
他们写下了第一首歌。那首歌连歌名也很粗俗,叫《打不死的蟑螂》。歌词远远谈不上漂亮,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很难得,四个人都很喜欢,便经常练习。因为这一首歌,乐队终于慢慢建立起来。存钱买了鼓,练起了歌和吉他。他们都憧憬着,以后总有一天,要在公开场合唱一唱这歌。
好不容易闯进初赛,出于胜负考虑,他们自然不会选择这一首。什么时候才能唱这一首,不知道。
“喂。”陈珂转头看着其他三人:“你猜我现在想唱什么歌?”
长久的默契,在无声中滋长。四个人对视着,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一起笑了。
“那么——”陈珂扬手竖起拇指,又划拉了一下吉他:“唱《打不死的蟑螂》?”
唱吧!
抛开一切,肆意高歌,这是他们眼中的终极理想。有时候,走得越远,越容易忘记,最初的自己为了什么而唱。
灯光暗下。
她感觉视野里一片昏暗,只隐约看见一个光圈打在乐队四人身上。他们会选什么歌?她有点期待。
听见欢乐的音乐声响起时,陆蔓君一愣:“怎么唱这一首!”姨父没有听过这首歌,姨妈和她却听过。这首歌非常欢乐,是他们的第一首歌。歌词一点也不高大上。怎么可能入圈内人的眼?难道陈珂完全不重视这个比赛吗?
下一秒,她似乎理解了他们的决定。不是,正因为这一个时刻非常重要,所以再没有其他歌,比这一首歌更适合。
口琴声悠扬开去,伴着波澜频起的鼓声。一开头便让人仿佛回到了蓝天白云,椰林树影,猛烈阳光打在沙地。与时下流行的华丽风格截然相反,独辟蹊径。
这时,陈珂走到舞台前方,哼唱充满了节奏感。
“我在想读书有咩用啊有咩用
我在想上班有咩用啊有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