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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其所好,并非好言好语谄媚。王书同爱玩,玩花玩鸟喜欢捣鼓稀奇玩意儿。斗鸟,斗蛐蛐几乎每家大户都爱。一群富贵人围着小罐一圈儿,什么王大人李宰相,挽着袖子都是一群兴奋的人,再生疏的关系也因为这些玩物拉近了。斗蟋蟀也称为最文雅的赌博,在朝野内外”也盛传着“万金之资付于一啄”的说法。立秋至白露蛐蛐开始鸣叫,村民们将捕捉来的蛐蛐按成色区分。而苏清煜要捕捉的是,头向前凸起,酷似老寿星、六爪粗壮有力,门牙乌金的斗蛐。苏清煜还是苏小乞时,田间野地,破庙墙角哪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没睡过?啥样的蛐蛐鸣叫没听过?好蛐蛐在哪里捕,他当然知道!因此他借了陆寒轩的马跑到了几十里外的燕归山,一处矮涯石缝间,终于寻到了最悦耳动听的。昨个儿寻觅到地点,今天他还要再去。
当天晚上,苏清煜手指抠着石头缝,拿着小铲松了涯边的石块。果其不然,在他忙碌了几个晚上后,终于瞧见了月光里阴潮的石缝下藏着的一寸大小,须直腿粗,圆头钢牙的上品。苏清煜安静的趴在涯边与这蟋蟀王对峙。蟋蟀王鼓着翅膀高声鸣叫挑衅,苏清煜屏息凝神抓着捕虫网卡过去。
虫子落了网,而苏清煜趴伏的巨石也随之松动,带着他砸向了几十米下的地面!
轰然一声,苏清煜被震得七零八碎,谁也没想到,他卡着蛐蛐能一石头落在涯下安然无恙,更没想眼前这冰晶透亮冒着寒气的冰窟能藏在这座不起眼的“归燕山”中。
苏清煜呕出一口淤血,他用纸篓兜住落网的蟋蟀,绑在裤腰。他搓着手心,点了火折子伴着咕咕的脆响,向着冰窟走去。
“冰!”
第二天一早,常宁被常晚吓醒。常宁飞快跑出南屋,惊喜的看到小院正中放着一块三尺见方冒着青烟,融着水雾的冰块!而二哥正抱着被子,气色发紫,一脸倦怠。“常掌柜,日后咱们茶馆夏日能出冰粥了!”苏清煜是背着冰块连夜赶回了家,冰水化了不少沁湿了他的棉衣,寒秋冷风,他一路上冷掉了牙、现在是难受得发热。
冰是宫廷中的人才能享食的,在夏日里他们的茶水并不好卖,现在有了冰,她便可以做出凉凉的冰粥和陪着果酱的冰碎,他们不是会赚翻?
“你真厉害!”常晚像只兔子兴奋的向前一跃,苏清煜想也没想张开双臂将她揽入怀里。凉凉的心,有她在,暖了。而常晚的笑面让他的身更热了。
在常晚回过神儿前,苏清煜推开了常晚,匆匆撂下一句:“别压坏了蛐蛐。”便头也不回的冲进东屋,甩手关上了门。
常宁揉着眼睛,一连纳闷。
苏清煜改好肠了?抱都抱上了,怎么又毫不留情的推开?再瞧常晚,嘴角尴尬,眼睛若有若无的瞟着苏清煜紧闭的房门,眼底得失,让常宁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