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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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河率先败退,揽过孩子们问道:“怎么,不乐意?”

三个小家伙摇了摇头。

“那是?”沈家河不解。

“爹爹,认苏爷爷为干爷爷后,我们不用离开爹爹跟阿父吧?”三胞胎一阵嘀咕,最后由沈璧代表三兄弟发言。

“当然不会。”沈家河表示不懂孩子们的脑回路,认干亲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那就好。”沈璧嘴角弯起一个小小的弧度,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爹爹,阿父,认吧,我看苏爷爷是真喜欢我们,只要不离开爹爹阿父,认个干亲没什么。”

“好,既然你们都乐意,那就这么办。”方天林一锤定音。

小孩子感官非常敏锐,更容易靠直觉辨别好恶,三胞胎尤其如此。方天林没有直接替儿子们拿主意,就是想再确定一下苏老的态度,现在全家人都对认干亲没有意见,他也就不用再去想背后的门门道道。

商定之后,沈家一家五口重新回到主宴厅。

此时大厅内还是一样热闹,跟他们离开前别无二致。宾客们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觥筹交错,气氛那叫一个热烈。

陈管事带着方天林一家穿梭在其间,并没有引起多大动静,直到靠近主桌,有意无意瞟过来的目光才逐渐多起来。

“怎么样?想好了?”苏老一见到沈家一行人,当即问道。他说话这么直来直去,半点不见委婉,跟他那一身气质实在是有些违和。

沈家河推了推自家三个娃。

三胞胎蹬蹬蹬小跑到苏老面前,齐齐叫道:“苏爷爷。”比之前那声更甜,更脆,乐得苏老直接弯腰把靠得最近的沈璋抱在怀里:“来,告诉爷爷今年几岁了,叫什么?”

“我叫沈璋,今年五岁。”沈璋半点不认生,说完自己,还挨个介绍起他的两个兄弟,“这是大哥沈璧,那是三弟沈璜,都跟我同岁。”

“跟爷爷去王城好不好?那里比云州城更繁华。”苏老诱惑道。

“不好。”沈璋绷起脸,很是认真地拒绝。

“为何?”

“那里没有爹爹阿父,没有爷爷奶奶,也没有叔叔伯伯,我才不要去。”沈璋掰着手指头,说得一本正经。

有好几人听了他这番童言童语,都不再想七想八,折磨自己的脑细胞,开始侧耳倾听苏老跟沈璋之间的谈话。

“可是王城有最好的书院,最强的武师,这两项云州城都没法比,你们要是在这里,以后想出将入仕难度就高咯。”

苏老这话一出,众人更坐实了他身份不凡的猜测。这样的书院,这样的武师,岂是地位一般之人所能触及?不由都开始往苏姓权贵上靠。在座众人可能没近距离接触过王城那些王公贵族,但不代表他们消息不灵通,没见过真人,至少听过大名。姓苏的,当得起这样地位的也就那么几家,就是不知道面前这位苏老出自哪家。

“出将入仕?”沈璋小脑袋有点晕乎,想了下,才明白其中的意思,当即挺起小胸脯,骄傲地说道,“我们可厉害了,不用去王城也一样能学好。”

“你们请先生开蒙了?”苏老眼中带起一丝兴味。

“没有。”

“那你怎么确定你比同窗厉害?”苏老乐得胡子都一抖一抖的。

沈璋顿时词穷,他很想说这是阿父爹爹说的,可他知道不能这样说,一时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即转头向两位兄弟求救。

苏老见状,把沈璋放下地。

三胞胎立刻凑在一块开始叽里呱啦。

最后,沈璋抬头,一脸骄傲地说道:“我们就是比他们厉害!嗯,一定是这样。”

“哈哈!”苏老再也绷不住,畅快地笑出声来。

人有时候真得很讲究眼缘,气场相合,两人很快就能玩到一块,否则,就算对方品性再好,也走不到一起。换了其他孩子,苏老可能对这样的说法不屑一顾,显然沈璋有些过于骄傲,连学都还没上,不知道他哪来这样的自信。偏偏瞧着面前粉嫩嫩的三个小娃子,他完全兴不起这样的念头。

似是想起什么,苏老解下腕子上的手串,一人给了一颗,借着送珠子的便利,顺带摸了下三胞胎的根骨。他面上笑容不变,内心却已是巨浪滔天。

三个小家伙,最差的沈璜都是学武的好料子,大的那两个更是武师梦寐以求的奇才。只要悟性不是太差,走武学一道,怎么也能闯出一片天来,帅才不一定,至少也是个将才。

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事等私下里再同沈家两位商谈,苏老心中很快便有了计较。

见苏老对三胞胎这般喜爱,安三老爷立即着人在主桌上添了几张椅子,几副碗筷,菜色也新上了几道。

方天林跟沈家河自是不会这么没眼色的拒绝,很快就融入主桌的氛围中。

三胞胎原先坐在双亲中间,现在变成坐在苏老两边。

主桌其他人本以为孩子还这么小,可能会闹腾不休,哪想他们连侍女伺候都不用,只要给他们夹菜,自己就能乖乖进食,也没有吃得到处都是。就这么看来,这三个娃确实比一般孩子更加讨喜,怪不得苏老见了他们就心生欢喜,人家这是眼睛毒,看得比他们更清楚。

说起来,三胞胎是有些挑食的,这并非沈家家境起来之后养成的习惯,而是一开始就有。犹记得还在老家那会,孩子们刚上桌跟大家一起吃饭,三人各自喜好就非常明显。

沈璧对一般吃食都是来者不拒,但他却对某些味道很大的菜不喜,其中野菜中的蒿菜之类,他是能不吃就不吃,反正让他自己选的话,他恐怕连个眼神都不会给它们,更不用说夹着吃。

沈璋挑食情况最为厉害,他是不喜食素,没人督促他,他整一餐都会盯着鱼肉而去。

沈璜则反过来,不过比沈璋好一些,他只是更加喜欢吃素菜,并不讨厌吃肉食,除此之外,倒是跟沈璧有些类似。这一点倒是无虞,谁没个喜好?不说孩子们,就连方天林自己,还都有不爱吃的菜,只要营养均衡,某几样菜不碰,他跟沈家河都不会说什么。

比较让人头痛的是沈璋,好在他只是不喜素食,并不是闻着味就反胃,方天林跟沈家河给他夹素菜,他除了脸皱成包子状之外,都会乖乖吃下,只有实在不吃的菜,他才会跟喝苦药般囫囵吞枣。

这不,沈璋连眉毛都揪起来,看清楚周围的状况之后,才努力摆正小脸,吭哧吭哧同碗里的菜作斗争。爹爹阿父可是说过多次,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喜好,现在当着那么多陌生人的面,他一定要好好吃饭吃菜,可不能被人说成是不乖的小孩。

宴席散去之后,方天林跟沈家河同安三老爷告辞,稍后便带着孩子们回家。

“阿父,给。”三胞胎一人拿出一颗木珠,递到方天林手里。小家伙们很是乖觉,家里到底谁做主,三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闹明白,一有事情最先找的便是方天林。

方天林记得,当时苏老从腕子上摘下手串时,其他人面色并无异样,要么这珠子很平常,要么就是在场中无人知晓它的来历。

方天林看了一会,只认出它们是檀木珠子,再多就无法分辨,他将三颗檀木珠递给自家媳妇:“家河,你瞧瞧,这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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