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决战IP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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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只股票的证交所基准价定好之后,到最后上市完全成交到二级市场为止;站在募集资金一方(也就是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说,它还有两道溢价获利的机会。

第一道,是证交所给出基准价、让各路一级券商机构来报价认购的环节(法律上讲,叫“主要机构投资者”)。

比如就以如今的“初音娱乐”为例,上交所给出的基准价是12块6毛一股、募10亿股。而券商如果觉得这个价格高了或者低了,就可以集合出价,最低不能低于上交所开出的基准价的20%。

上交所收到各路一级券商的认购意向价之后,就会调整。暂且把这个价格称为“上交所与券商的协议价”,理论上,这个价的决定权还在上交所手里,但是要听取券商报价的意见。

第二道溢价机会,是最终开盘当日实际开盘价与上交所最终协议价之间的差额。根据《证券法》,开盘价可以比协议价波动正负20%,加上开盘当日有20%涨跌幅限额(后来新《证券法》实施后,首日首次到10%涨跌幅,还要停牌一小时,涨跌幅到20%,停牌到下午收盘。)

所以,理论上上市公司可以在协议价的基础上,再多融44%(120%*120%-100%)

经过首日的大幅度调整之后,法律上就认为这个公司的股价基本上符合市场对其的真实估计了。再往后,任何涨跌幅都是二级市场上的股民之间的事情了,发行公司并不会直接在股票涨价的过程中多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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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的人,可以通过看我的书看出思想来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我的一个态度:原创是伟大的,套路狗剽窃狗是下贱卑鄙的。

尤其是当套路以向资本卖身投靠跪舔为手段,来换取工业化的、毫无个性化的上位机会时,是下贱的。

本书从头到尾,都贯彻了这个思想,连金手指的设置,都嫌弃了重生者常用的“抄袭”这类卑贱的外挂。

但是,本书,包括我本人,同时也是脚踏实地务实的。我并没有把“创新”拔高到天马行空、灵光一闪的程度,并不是说,创新不可以靠努力来实现——努力,加上方法,就能创新。创新也要积累,创新也要厚积薄发,也要见多识广后触类旁通,链接联想。

在艺术领域,在音乐界,我们在东亚文化圈里,可以找到哪些我说的例子的?周杰伦方文山算一组,权宝儿算一组。

或许有人说,许嵩也算一组,弦子也算半个。邓紫棋也算,XXX也算……更早期的古代大神们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从上述第一点来说,这些都算。我说周杰伦和权宝儿的时候,并没有贬低其余的意思。

后面的关键是第二点。

“在赢得观众基本盘的前提下,不仅仅满足于捞钱,而是每年迈一小步,在庸俗的大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把俗稍微往雅的方向拖一小步。”

苏东坡伟不伟大?很伟大,但是他不善于保护自己,太讲原则,最后浪费了自己的才华和原本可以担负起的更多责任,提前陨落了,没能施展他的抱负,也没能阻止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意气之争。

一个艺术家,如果只有创新,孤高自负,最后阳春白雪过度了,新是新了,却没能教化世人,没能让社会大环境的艺术氛围提升那么一丁半点,终究是浪费了才华。

当然,这些执着之人虽然没能改善社会,也至少比那些“套路、剽窃、工业标准化造星、工业标准化量产娱乐”、并且在捞到甜头后如此套路一辈子、一点都不想改变的贱人要高贵一些。

为什么我觉得周杰伦的“中国风”伟大?是他能骈四俪六、还是他能写诗写的比我好?实话实说,我自认为方文山写诗肯定还没我写得雅,但是我必须说方文山的词是伟大的。

因为他的“略雅”是建立在“符合当前社会大多数俗人的理解氛围,然后又略微拔高半步”的程度上的。既不直接迎合,也不一次性雅到让俗人连稍微跳一跳都懒得跳的无法企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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