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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九章追杀
瓢泼般的大雨之中,秋明骑兵俯下身子,挺起长矛,恍如洪荒巨兽一般。不过他们刚刚跃马奔腾,便发现自己的前面突然出现了无数的黑影,无数的河套骑兵也正朝着自己杀来。
“杀!”双方都是无法回避,同样也无法后退,二十余万骑兵在双方都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之下,在这个双方都不愿意决战的地点和时间毫无花哨的碰撞在了一起。前几排的士兵,几乎是哼都没哼一声,便已经跌落马背。受伤的战马发出声声长嘶,奋战的将士那不屈的怒吼,甚至将轰隆隆的雷声全部压下。
“狭路相逢勇者胜,将士们,冲!”血杀一声大喝,胯下镇山跃过几个秋明骑兵,率先充入对方的阵型之中,顿时掀起漫天血雨。
如此情况之下,什么阵型什么技巧全都是白搭,二十余万骑兵很快便混战在一起。暴雨倾盆,只要一抬头,雨水立刻就会灌进鼻孔和口中,眼前白蒙蒙的一片,只能看见前面隐约可见的黑点。
不敢伸手抹掉脸上的雨水,因为在你抬手的瞬间,说不定对方的兵器便已经刺入了你的身体,或者你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件就此永远的和你道别。而且,暴雨是如此的狂野,以至于刚刚擦掉,脸上又已经雾水蒙蒙。
虎贲军团金黄色的盔甲,血色骑兵黑色的皮甲,刚刚赶来的青龙军团将士青绿色的铠甲,和秋明灰褐色的皮甲完全纠缠到了一起,不同颜色的光点在大雨滂沱下疯狂的互相撞击、撕咬,重伤的士兵临死也不愿意跌落马背,因为他们明白,自己一旦落马,那必然是被万蹄所践踏。
混战,疯狂的混战。滂沱大雨,夜色如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双方士兵都是欲罢不能。根本不敢收手,只能依靠自己的直觉不断的砍杀。
孟菲斯暗自庆幸,他投入的兵力较少,而河套投入的兵力至少有二十万,如此情况之下,河套误伤自己人的现象将更加严重。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混战之中,秋明士兵的惨叫声却占了绝大多数。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都能够认出我们不成?”孟菲斯大惊失色,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秋明士兵的情况可就惨了。
然而,更让他担心的是,青草原内传来的越来越响亮的喊杀声,很显然,他自己觉得今天晚上是一个偷袭的好机会,而河套方面也是这样认为。英雄所见略同,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倒霉到这种程度。
城内城外都是杀声震天,不过从城内传来的喊杀声中,隐隐带着无数的哭声,很显然城内的战斗已经脱离了亲自坐镇的铁岭汗的控制,进攻的河套士兵已经将他们屠杀的对象扩展到了平民。
“这下该怎么办?”孟菲斯心急如焚,乱军之中,他连一个商量的人都没有,蒂乌克莱早不知道被冲到什么位置去了,也不知道是否还活着,其余的将领,反正孟菲斯是一个没看见。
“这仗怎么打成这样?”孟菲斯痛苦的呻吟道。
他不知道,乱军之中,河套大军的最高指挥血杀也是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怒声骂道:“妈的,仗怎么打成这样?”
城外近四十万骑兵混战在一起,整个战场少说也有二三十平方公里。战场之上,将找不到兵,兵也找不到将。所有人都只能凭借着自己的本能冲杀,也许,一个身份显赫的高级将领,便是不小心死在了对方最低级的一个马夫手中。不过血杀庆幸的是,河套士兵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大雨之中也分不清自己前面的酒精穿着什么盔甲,但是他们都记住了血杀一开始叮嘱他们的那句话,对方士兵的身上,都有着浓浓的羊骚味。
大雨之中,气味也冲淡了不少,不过只要双方靠近,那刺鼻的味道,还是让河套士兵不得不屏住呼吸。也幸好如此,否则单贺奇率领的血色一族骑兵也必定会有很大的误伤。
血杀毫不怀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河套大军必然会胜利,可是付出的代价也必定会很惨重。只是双方都是欲罢不能,只能不顾一切的拼命。
我的天,到时候怎么向主公交代了?血杀头疼的想到。
青草原内,现在同样是一片混乱。信刻亲自率领着两千精锐摸进青草原内,大雨倾盆之下,要想制造混乱相当的困难。至少,不能像是白天一样四处纵火。信刻灵机一动,让麾下的士兵们悄悄摸到青草原内的牲口圈旁边,先把牲口圈的门打开,然后将所有的牲口全部赶出去。
牲口受惊之下,自然是不要命的狂奔。最开始的时候,还只是部分牲口受惊,但是后来就像是起了共鸣一般,整个青草原内的牲口都沸腾了。它们不要命的向前冲去,不管前面是栅栏还是墙壁。城内的秋明子民和士兵虽然不少,不过也被这么多牲口闹得手忙脚乱。
这个时候,最高兴的自然是信刻率领的河套精兵,他们的手上绑着一条白带子,在黑夜之中也相当的醒目。只要看见前面有人,手上没有白带,没得说,顺手就是一刀。
城外大战,城内大乱。秋明士兵的注意力完全被这两处吸引过去,血杀军团暂时充作步兵的三万将士得以顺利攻入城内,加上东北方向奉敬和五小郎君等人率领的二十余万骑兵,青草原的城防已经崩溃在即。
这一夜,河套将士究竟杀了多少人,没有人说的清楚。他们只知道,除了孟菲斯率领的十五万大军,其余的将士连同所有的秋明牧民,包括铁岭汗在内,全部在城内遇难。
铁岭汗是被信刻一斧头给劈死的。信刻为了表示对这个铁骨铮铮的王者的尊敬,下令部下挖了个坑将他埋了。这样,至少他不会暴尸荒野,死在自己的王都之中,也算是死得其所。
天亮之后,城内全是秋明百姓的尸体,地面上的一尺多深的积水,全部都被鲜血染红,有些地方鲜血已经凝固,居然将道路都堵塞。
青草原一战,河套以近五万将士的代价,完败秋明。除了在最后关头,孟菲斯率领着四万余残兵狼狈逃窜,其余的二十余万将士加上城内的数十万百姓,全部被河套屠杀。
“论才华,孟菲斯和横石哈桑不相上下。不过横石哈桑粗中有细勇猛无双,孟菲斯精于谋划微小谨慎,秋明能够在铁鹰和柔然的夹缝中艰难的成长,孟菲斯功不可没。只是没想到,一代名将,最后关头居然丧失了应有的杀伐果断,以至于一败涂地。”
“先生所言极是。不过,我认为孟菲斯是误判了我军的形势,最终陷入被动。”昊天缓缓说道:“孟菲斯必然也知道了飒珊全力进攻楼兰的事情,因此猜到我们必然会尽快援救楼兰,因此并不希望和我军野战。在他看来,和我们野战,胜率实在是太低,说不定一不小心就会被我们吞掉家底。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缩在青草原内,只需要坚持半个月,说不定事情就会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