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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在公园里慢跑,在公用的体育设施上健身活动,在单杆上玩大回旋,有点体操选手的风采,赢得了几位大妈垂涎三尺的目光。
稍后,他转悠到一棵大树下,在那里做拉伸活动。
一只可能有两个月大的小金毛狗狗跑过来,伸出鼻子嗅他的味道。
这只狗狗太小,还不懂得要对狼人表示敬畏,也不知道惧怕,所以它很好奇。
他伸手抚摸狗狗的脑袋,狗则伸出红红的小舌头轻轻舔他的手,摇晃小尾巴,抬起前爪想爬到他的腿上。
他知道,狗狗的这个动作是表示渴望亲近,所以他弯下腰,轻轻抓挠狗狗的脖子和背。
一般来说,绝大部分狼人都不怎么喜欢狗,而成年的狗也会主动避让狼人。
王子和普通狼人不太一样,他比较温和友善和平静,而这只小狗因为太幼稚,所以把他当成了普通人,而金毛狗狗的特性就是喜欢与人亲近。
狗的主人是一位打扮娇艳的中年妇人,她乐呵呵地看着他,显然认为生就这样一副可爱的面孔的男生不可能抱着这只狗跑掉。
当然,王子确实也不会这么做,此时他只是在心里想,林诗儿很喜欢狗,而小狗并不惧怕自己,那么,养一只小狗是完全可行的,小狗在自己的照顾下长大,然后可以建立起亲密的关系。
小金毛跑回到主人身边,挨着她的裤腿磨蹭。
中年妇人说:“你很喜欢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