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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行抵西域
这三天里我们几个都没出门,成天躲在院子里练习刀法。
说是练习,其实说白了就是学习用刀的基本功。直至此时我和王子才算茅塞顿开,原来一把刀竟然能有这么多用法。从握刀的姿势到挥刀的力度,从拿捏的尺度到另一只手的辅助功效,无一不令我们两个大开眼界。虽然三天的时间远远不够我们掌握技巧的,但也比从前那种流氓打架的手法强出许多了。
考虑到我们携带了数量极大的违禁物品,我不敢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新疆。虽说那个年代的安保工作还不算极其严密,但为了安全起见,我最终还是决定以自驾的方式出行。这样做起码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规避被查扣的风险,二是到了新疆以后行动方便,免得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而大费周章。
由于买车的手续太过繁琐,借车的话,来回的里程太远,难免人家会有怨言。所以我便选择了最为简洁方式,租车。
第四天头上,我去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性能不错的汽车,那经理听我说要去新疆,便收取了一笔大额的保证金,那笔钱足够把他那辆车给买下来了。
回家以后,我们三个将大包小包的行李和装备都抬上了车。又肃整了一番,点上一根烟,猛踩一脚油,风风火火地直奔西域而去。
然而中国的土地之广,疆域之阔,又岂是我一个入世不久的小青年所能轻易领会的?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我和王子白天轮班开车,到了晚上就找个旅店睡上一夜,次日天明继续行进。
先前几日我们还颇为兴奋,一路上有说有笑,时而停下车欣赏一下那些从未见过的美妙风景,在休息的时候体验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但到了后来,连日的疲劳使我们全都萎靡了起来,除了大胡子依旧保持着精神奕奕,我和王子累得简直连话都不想说了。
车行七日,途径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五省,这才总算是进入到了新疆境内。当地老乡告诉我们:“没来过新疆的嘛,不知道中国有多大嘛,从我们这里到喀什嘛,至少还得有两天的路程。”
起初我和王子还不甚相信,但真正向南疆进发以后我们才暗暗纳罕,这中国第一大省果然不是徒有虚名,一个诺大的新疆,简直可以堪比好几个国家了。
至此我们才体会到何谓泱泱大国,汽车在空旷无垠的戈壁滩和沙漠公路中急速穿行,远见山峦,近则旷野。放眼望去天地一线,广袤无垠,那样的景致,又岂是简单的一句震撼就能形容得清的?
停停走走地又行了两日,当我和王子的精力都已耗费到接近极限的时候,总算是抵达了喀什市区。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在塔吾古孜路的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蒙头大睡了整整两天,这才将将把身体调整过来。
根据地图上显示,我们最终要去的慕士塔格峰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那仅仅是一张在若干年前手绘的草图,并不包含现代社会纵横交错的条条公路,如果按照地图上走,那我们非得迷路不可。看来当务之急,我们首先得找到一个向导才行。
我们三个在喀什市里逛了几天,一方面是尽快掌握这异域的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物色着向导的人选。
喀什是个不算很大的城市,从城区的最西端横穿到最东端,也不过只有七八个红绿灯而已,即便是步行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当地的人口比例悬殊,汉族人仅占城市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左右,其余的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维族人口为数最多,几乎是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剩下的还有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回族等二十余个少数民族。
鉴于语言沟通方便的原则,我们本想找一个汉族人作为向导,但一连找了几十个,这些人对于地处中国边境的慕士塔格峰全都不甚了了,大多只是有所耳闻,真正去过的一个没有。
这一天,我们三人游览了当地的名胜——香妃墓,当地人称‘阿帕霍加墓’。据说这香妃本名买木热.艾孜姆,自幼体有异香,被人们称为‘伊帕尔罕’,汉语是‘香姑娘’的意思。
当年她被乾隆选为妃子,赐号‘香妃’,但到了京城之后,因水土不服而早年病故。后来由124人抬运棺木,历时3年运尸回乡,安葬于阿帕霍加墓中。国学大师金庸先生在撰写《书剑恩仇录》时,他笔下那个美若天仙的香香公主,其实就是此人。
从香妃墓出来以后,我们都感肚饿,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小餐厅中落了座。我叫了一些当地的特色食物,试吃以后,样样都是味美绝伦,和我以前吃过的所有美味都不一样,口中肉香四溢,掩不住的异域风情在热辣辣的羊油中尽显无遗。
其中尤以一种名叫‘馕坑肉’的烤肉最为鲜美,我们三人张口大嚼,吃得满脸都油光光的形象全无。大胡子更是狼吞虎咽,兵乓球大小的肉块流水般地送入口中,神情之间满是欢喜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