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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原本应该各自用膳的宾客都齐聚到了洛施施的那一桌,桌上只有笔墨纸砚,洛施施看向周围的看客,勾唇笑了笑,哼,待会让你们见识见识本姑娘的文采……
此刻,洛施施无比感谢现代的爷爷,要不是他总逼着自己练学毛笔字,背诵对联及古诗,此刻也不会有机会大展身手了。
几分钟后,洛施施停笔:“好了!”抬眸看向英杰,淡笑道。
一个类似文人的看客终于忍不住了,上前拿起桌上的对联,大声朗诵出来:
有名店店有名名扬天下;
迎宾楼楼迎宾楼满一堂。
“好对子,真是好对子啊!”青年手拿对子,看向洛施施:“想不到这个小女娃如此有文采!”
“真是好对子!好字!”另一个看客上前,看到对子,眼睛放亮,大赞道。
“……”英杰上前,拿过青年手中的对子,看了看,内心也不住称赞,这字比起王爷,竟然还略胜一筹!
“呵呵,老板,我和我家丫鬟可以用饭了吗?”洛施施内心偷笑,想不到自己来到古代也可以变成高雅的文人,就自己背过的那些古诗,在这朝代用用,简直是绰绰有余啊,反正他们也不认识那些个李白杜甫的,。、就算考个秀才状元什么的,应该也不错,嘿嘿。
洛施施不过头脑一转罢了,她也料想不到最后自己真的考了个文状元。
“可以,当然可以,小二,快给小姐上饭菜,还有好茶!”英杰拿着这对联,高兴地出门准备贴上了。
“小姐,你变得好厉害!”等这些看客都散了之后,小环才转头看向自家小姐,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