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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奉书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只听花白胡子说:“听说他们庙里头的住持,每隔七天,就把人肉装在盘子里,人血盛在杯子里,发给人吃!吃完了,再唱歌、祷告……回来之后,神采奕奕的,啧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在他身边跟了这么些年,见得多啦!不唬你!老伯我要养家糊口,没办法,才跟了他这么些年。可你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孩子,肉嫩得很,保不齐哪天……”
奉书被他唬得浑身发毛,连忙又后退几步,躲到一棵树后,离马大人远了些,又忍不住悄悄朝他看。心慌之下,只觉得他的嘴唇分外的红,好像真的喝过人血一样。
花白胡子见她吓得脸蛋发白,嘿嘿嘿的直笑。
那马大人听他们一直在说汉话,不耐烦,开口又催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连忙换了公事公办的口气,说:“喂,你到底愿不愿意给马大人做小厮?你看老伯我,待遇一直不错,吃喝不愁,节日里还放假,有时候还有赏的零用钱……”
奉书连忙语无伦次地道:“不,多谢,我再考虑考虑。”心里面却不由自主地想:“每七天就吃一次人肉,喝一次人血,这要杀多少人才行?”
突然想到他方才说,“像你这种无家可归的蛮子流民……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一下子生出了些不好的联想,一时间心惊肉跳,眼前的大都城门仿佛变成一张狰狞的大嘴,时刻都能把自己连肉带骨头的吞下去。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搭上她肩膀,她立刻吓得大叫一声。
接着,她被一把拎到一边,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口音:“你个小祖宗,就知道乱跑,让我好找!”
奉书又惊又喜,叫道:“师父!你可找来了!”一边说,一边躲到杜浒身后。
杜浒似乎天生带着些鬼神勿近的气质,有他在,什么人肉、人血,也就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他反手扳过她肩膀,低声喝道:“城外这么乱,你还敢到处乱走!怎么回事!谁给你的胆子?要是我找不到你呢?看明天你是死是活!还算你有点脑子,知道等在市场长官的帐子外面!我以后就该把你捆起来拴着!”
奉书见他怒容毕现,大冷天的,额角里却渗着汗珠,知他定是着急了许久,也不敢还嘴,更不敢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当成了小偷,是被扭送到这里来的。
花白胡子正和奉书说话,平白被杜浒打了岔,登时不满,道:“兀那汉子,你是……”
杜浒也不回话,朝花白胡子瞪了几眼,捏住奉书的胳膊,大步就走。
奉书连忙往回拽胳膊,小声道:“师父,我们在谈正事呢……你看见那个卷头发的色目人没有?如果我去他府上做小厮,就能有合法身份,能住进大都城……虽然那个色目人吃人肉,可是我不怕……师父,咱们回去,继续跟他们谈,好不好?”
杜浒冷笑一声,“吃人肉?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瞎说!我……”
“好,好,你没瞎说,可是我不许。让你做小厮,你怎么做得来?指不定哪天惹了主人家生气,就让人给吃了。”他说到最后,似乎自己也觉好笑,终于放软了语气。
奉书见他毫不犹豫地错过了一个混进城的大好良机,心中有些可惜,又有些庆幸。万一那马大人真的吃人呢?所以她便不说话了。
那马大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拖走了,大是失望,叹了口气。
杜浒将奉书带离了关厢集市,沿着城墙一路向西。直走了二三里路,方才消了气,对她说:“你放心。要混身份、住新城,也用不着让你去服侍色目人。我心里已经有数了。”
一路走来,经过了丽正门、顺承门、平则门。奉书心里暗暗地记着城门的位置。她看到每个城门外面都有一片热闹的集市,骆驼马匹的腥臊味只增不减。到了大都西北角“肃清门”外,那里却是喧喧嚷嚷的一片工地。几百个精壮的汉人民工提着铁锄、铁铲、扁担、篮子之类,不知在地上挖着什么。时值严冬,他们却一个个衣衫单薄,有的甚至赤着膊,身上的汗气蒸成一片白雾。几个汉、蒙、回人监工来回巡视着。
奉书小声问:“他们在干什么?挖宝吗?”
杜浒一路走,一路告诉她,忽必烈迁都至此不久,城里的大内宫殿、宫城、太子府、中书省、枢密院之类的署衙都还没完全造好,什么社稷坛、护国寺、万安寺也都还没竣工。因此蒙古人征调大量民工来建城。
“我问过了,这些工人,平日里便就近歇在城内的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