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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晚晚有当举人的爹,有把生意做到全国的叔叔,有两个做官的舅舅,王家把晚晚供起来还来不及,除非是集体脑袋进水了,才会欺负晚晚。
王聪生意做的好,但他本人没有功名,在族中多被那些穷酸读书的族人瞧不上眼,嫌他做生意满身的铜臭味,王聪表面上风轻云淡,该怎么挣钱继续怎么挣钱,回到家就拼命的督促两个嫡子的功课,立誓怎么也要培养个能当官的儿子出来。
晚晚的婆婆冬宝小时候就见过,就是当初那个月姑娘,这些年打交道下来,她给冬宝的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大家贵妇,人谈不上多好,但也算不上坏,属于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类型,只要按照规矩来办事,她就不会和你过不去。
王太太早在定亲的时候就发了话,等王映考了进士,不管是外放还是留京,她都不会把晚晚留在家里伺候公婆,到时候晚晚随着丈夫一起赴任,小两口过逍遥日子去。
冬宝只给王家提了一点要求,她不管将来王家是否兴旺发达,晚晚是否能过上官太太的好日子,她只要求在晚晚四十岁之前若是无子,王映方可纳妾。
这点王家满口答应了,便是王聪有钱成那样,他也只是在成亲前有两个通房丫头,成亲后就被打发嫁人了,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二子一女都是王太太所出。至于他为什么不纳妾,冬宝私下里认为以赚钱为天性的王聪嫌多养几个女人太花钱。
至于王聪的两个儿子,王聪和夫人整日督促他们用功读书,生怕安排了丫鬟耽误儿子们的功课,连通房丫头都省了,伺候的都是小厮和中年仆妇。
林实虽然早歇了考进士做官的心思,但也从来没动过纳妾的想法,从成亲到现在连个绯闻都没有,家里伺候的下人都是除了年轻小子,就是上了年纪的妇人。
村里的男人因此分成了两个派别,一类是以宋柏和宋榆为代表的男人,这两兄弟虽然平常见了连话都不说,恨不得横眉冷对的,但在这件事上是保持了高度的统一的。那就是林实丢了广大男同胞的脸面,他们要是举人老爷,那肯定得纳十个八个年轻貌美的小妾,否则就不好意思出门!什么?举人太太不同意?啊呸,要是举人老爷能当的起家来,至于让举人太太管成这样?丢人,太丢人了!
另一派则是以春雷等人为代表,在家做饭洗衣裳,出门干活挣钱,坚决执行凡是老婆说的都是对的好男人,林举人是他们的偶像,要向林举人学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两派人在老成杂货铺门口闲唠嗑时,常常会吵的差点要动手。
村里的妇人们九成以上都是林实的脑残粉,只要家里丈夫做的不对的,她们就会指着林家大宅的方向,说人家林举人如何如何……你再牛,你能牛的过人家林举人?还不快该干啥就给老娘干啥去!
至于冬宝,和林实十几年夫妻下来,早习惯了林实的方方面面,大概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林实的人就是她了。
每当别人跟她夸林实这也好那也好时,她面上带着笑,心里却是在吐槽,外人只看到林实最美好的一面,却看不到林实的缺点。
林实不是活在传说中的圣人,不管他在乡亲们眼中多完美,在冬宝眼里,他就是个普通人,他当然也有毛病,毛病还不小。这些毛病都是冬宝多年来渐渐发现的,有些毛病犯了两人会拌嘴,有些毛病则是可爱的让冬宝啼笑皆非。
比如冬宝是在成亲两年后发现林实不爱刷牙的,要是她不说,外人肯定不信,这么俊秀干净的好男人居然讨厌刷牙。
林实总是先让冬宝洗漱,等冬宝上床后他才去屏风那边的盥洗室里洗漱。后来有一次冬宝在床上没事,就听屏风那边的动静,听到了洗脸洗脚的声音后,就看到林实穿着里衣,转了出来,掀开了被子就要躺床上抱老婆。
“等等!”冬宝觉得不对劲,挡住了林实,“你忘了刷牙了吧?”这个时代早有猪鬆毛做成的精致牙刷了,刷的时候用水湿润了牙刷沾竹筒里熬出来的青盐,刷完后牙齿白,口气也清新,比现代几十块一管的牙膏好用的多。
“刷过了!”林实含糊的说了一声,伸出胳膊把温香软玉的媳妇搂进了怀里,心满意足的这亲亲那摸摸。
要不是心虚,那一声“刷过了”肯定是斩钉截铁的。
冬宝推开他,强忍着笑,面容严肃的问道:“到底刷了没有?”
“刷了,刷了!赶紧睡觉吧!”林实催促道。
冬宝懒得跟他打嘴皮官司,直接披衣下了床,到屏风后面拿着林实的牙刷对着烛光看了一眼,猪鬆毛做出的牙刷还是干的……
这个大懒虫!冬宝走到了床边,揪起装睡的林实,说道:“赶紧去刷牙去!”这个时候可没有烤瓷牙给他换,再不好好保护牙,等着年纪轻轻就掉光一嘴的牙成秃嘴老头吧!到时候她第一个嫌弃他!
“我刷过了!”林实很委屈,死活赖在床上不下来。
冬宝恨恨然扯着被子,指着林实说道:“敢不敢发誓,今晚上我们俩谁没刷牙谁就是小狗?”
林实郁闷的看了老婆一眼,只得悻悻然起身去刷牙了。
此后,监督林实刷牙就成了夫妻情趣之一。刚开始的时候,冬宝就通过检查林实的牙刷判断林实是否刷牙,到后来林实摸到门道,学聪明了,想偷懒不刷牙的时候就把牙刷沾沾水放回原位。
冬宝明明没听到刷牙的声音,去检查牙刷时牙刷却是湿的。
好吧,你玩狠的……冬宝咽下一口老血,那她就玩更狠的,每次林实必须在她见证下刷牙,否则不管刷没刷过都不算,再在她眼皮底下刷一遍……哎,她管儿子都没管老公费劲啊!
林婉出嫁后,家里猛然少了个人,冬宝觉得各种不适应,没了贴心小棉袄陪伴着,几天都是闷闷不乐的。她觉得她老了,尽管她才刚三十一岁,不过冬宝算算前世的再加上现在的,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就让她惆怅了。
晚上林实从背后抱住了冬宝,笑道:“别不高兴了,咱们还有金哥儿和敏哥儿,要不,咱们再生一个?”
“不想生了!”冬宝闷闷不乐的说道,怀孕多辛苦啊,“三个孩子就够了,要那么多干啥,生怕将来争家产不够热闹啊?”
得,林实无语了,自从女儿嫁人,媳妇的脾气就像是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
“好,好,不生了。”林实笑着哄道,“那咱睡觉吧?过两天咱们去安州看看晚晚。”
冬宝翻过身搂着林实“嗯”了一声,刚闭上眼睛,突然就直起了身子,看着一脸无辜的林实说道:“差点忘了,你还没刷牙呢!”
“我刷过了!”林实举双手发誓,他比窦娥还冤,都十几年了,媳妇还瞅着刷牙这点鸡毛蒜皮子事不放,实在太过分了!
冬宝不屑的摆手,“少来这套,你这种前科累累的人说的话我才不信,赶紧起来!”
大冷天的,林实被迫离开温暖的被窝去刷牙,冬宝则是懒得下床,打着哈欠坐在床上,让林实搬开屏风,她要盯着。
林实刷牙的时候会偷偷的打量着冬宝,心中甜蜜而欢喜,媳妇到现在还没察觉,她这个月的小日子已经推迟了五六天了,最近不但嗜睡,还喜欢吃腌的青杏,酸溜溜的她一会儿能吃上好几个。
十几年过去了,冬宝已经脱去了当年嫁给他时的青涩和明媚,早不是嫩的能掐出水来的小丫头了,烛光下的冬宝脸色白里透着红,一双美眸因为瞌睡而充满了水汽,潋滟生辉,只穿了里衣的身体窈窕有致。他和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加上现在冬宝肚子里这个小宝贝,就是四个孩子,他却没有觉得对妻子有任何的厌倦。
如果是成亲前,冬宝是少年林实的心肝宝贝,现在做了十几年的夫妻后,冬宝就是他生命中无法缺少的一部分。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当年十岁的冬宝从安州被撵回家时就病死了,他后来慢慢的长大,渐渐忘掉了邻居家有个早夭的漂亮妹妹,他娶了个会持家的乡下姑娘,生了几个孩子,像他父亲一样做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复一日,等全子也娶亲了,就分了家,他是长子,供养父母,直到孩子们都大了,父母故去了,他也老了,塔沟集还是那个样子。醒来后林实出了一身的冷汗,去换过衣服后把熟睡中的冬宝抱在怀里一直到天明,他惧怕着梦里发生的事,他可以没有功名没有钱,却不能没有冬宝,任何一个女子都不能取代冬宝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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