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如此小弟(一)第一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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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偷袭珍珠港》的纪录片在美国上映后,上座率便远远高于其他的电影。虽然余生为了保证电影的宣传效果,将电影票的价格定得很低,但是在美国人没日没夜的刷票房之后,最终的数字仍旧高的让人咋舌!基本上,相当于《万里长城永不倒》和《大闹天宫》在美国的票房总和!

而余生也达到了自己的宣传目的。看过电影之后,美国人对日本人的恶感大增。在美国东海岸的加利福尼亚许多在正常营业的日裔或日籍的律师和医生,被毫无缘由的吊销了营业执照。

日裔渔民和其名下的渔船被禁止出海作业。美国以信誉著称的保险公司可以莫名其妙的注销掉日裔人士签的保单,并且,不会有任何美国人对这个保险公司追究责任,或者认为保险公司做的过火。

在公交车上,日裔侨民也被禁止就坐,加油站也不肯将汽油卖给日裔侨民,送牛奶的可以完全无视日裔侨民的订单,如果遇到排队,日裔侨民连排到队列前面的资格也没有,只有等所有的美国人都买到东西,人走光了之后才能上前购买,能不能买到还要看售货员的心情。不过售货员对日本人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的。甚至,连公共厕所,都不会接待这些日裔侨民。理发店窗子上挂的牌子公然写道:“日本鬼子来刮胡子,发生意外本店概不负责。”

在这样的状况下,美国总统罗斯福宣布法令——依据美国法律,当美国与外国交战,或者总统向外国公开宣战的情况下,为了国家安全的需要,所有外国敌对政府和敌对国家的居住在美国的居民、在敌对国家出生、未在美国入籍的十四岁以上的人,都可以被看作“外来敌人”,总统授权可以在美国或者美国所管辖的范围内,依法逮捕或者监禁,或者驱逐出境,或者搜捕,或者强行迁徙,或者为了公众安全的需要采取任何措施。

这段话看似繁杂,其核心意思却很简单——对于人在美国的日本鬼子,美国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不过,美国人对于人权的理解,显然比日本人要强一些。与日本人在中国占领区所实行的“杀光、抢光、烧光”政策,美国人则文明了许多。美国人给这些日裔侨民建立了集中营。虽然受到鄙视,个人财产也得不到维护,但是性命无忧。

而与此相对的,则是冒死拍摄《偷袭珍珠港》这部记录片的余生,余大才子声名暴涨。一时间风头无两。此时的中国和美国,算得上是盟友,所以各种美国媒体对于盟友中名人的报道,大多都是善意的。

不知道哪个美国记者,神通广大,把余生的老底给揭了个底朝天。从余生自幼在南京练武,到日本人占领南京时,余生的前妻叶轻语死于日本人的机枪下,再到余生一个人在江水中漂流十几个小时到达上海滩。从第一部电影的暗喻讽刺开始,一直到《万里长城永不倒》这样直接抗日的作品。

几乎每一个细节都被报道的清清楚楚。余生心里明白,这八成是联邦调查局被他惹恼了之后的小小报复。不过,这样的报道却对余生有百利而无一害。美国人的个人英雄主义情节极为浓重,到了后世,好莱坞大片中,一个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也能屡屡博得满堂彩。

而余生这个因为爱人被杀而矢志不渝的与日本人战斗,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完成逆袭的故事。显然符合美国人心中英雄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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