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捡了不该捡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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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见赫连瑾摘了面具,手上又是雷光不断,众人一时傻了眼,有几个有眼力价的,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毕竟这张脸,连仙界第一美人凌波仙子都有压力,有这种脸的男人,还是雷灵根,还任性到了嚣张地步的人,在整个仙界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赫连瑾见大家认出了他的身份之后都不说话了,就把面具戴上,又给毛团夹了个丸子,像唠家常一样说:“你怎么这么笨,竟然被人偷了去?如果我去晚了,你就被人在脖子上戴个圈,拉去做表演了知道不?还有可能被剥了皮做成手套,把你剁了做丸子……”

毛团一听说肉丸子,两眼立马变得亮晶晶的,就差在脑门上贴着“想吃肉”三个字,“爹爹,我觉得我还能再次一个肉丸子(ˉ﹃ˉ)”赫连瑾笑了起来,要吃的是你的肉啊孩子!吃货做到你这份儿上,也是一朵奇葩!这么肥的团子要做什么菜呢?也只能做丸子吧?

“敢问,可是崇云门七长老,赫连仙长?”一声询问打断了赫连瑾延伸的脑洞,说话的人一身青色的法袍,手里拿着一个拂尘,整个人看起来很消瘦,颧骨高高的,下巴上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落在赫连瑾的身上,冒着算计的光。

周围的人一听是赫连瑾,本来只是对他外貌感到惊艳的人也变了脸色。

崇云门本就是仙界四大修真门派之一,底蕴丰厚。三百年前,太上三长老灵云子出门会友,路上捡到只有五岁的赫连瑾,灵云子见他先天灵体,变异雷灵根,天资聪慧,最主要的是相貌好看的出奇,于是一项不着调的老头子竟然把赫连瑾收为关门弟子,成了现任掌门贺青云的七师弟。

赫连瑾也算争气,十六岁筑基,短短三百年就到了金丹期,仙界年青一代,无人能出其右。然而有一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打不过师傅打徒弟,揍不过师兄揍师弟,”崇云门这么大的门派,结仇的也多,赫连瑾身份尴尬,所有人都想挑战他,只要打败了赫连瑾,就是打败了崇云门的第一代弟子,打了崇云门的脸面不说,自己还能扬名立万。

而赫连瑾呢,作为崇云门七大主峰的峰主之一,虽然因为年纪和辈分,他排在最末,但也看得出崇云门对他的看重,自小就娇惯了些,所以性格也格外的任性,别人找麻烦,不管是谁,一律打回去。而且他还有个一脉相传的师兄,性格邪性的堪比魔修,在整个仙界谈之色变的,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却又无可奈何,最主要的是,他牛逼并且护短!

赫连瑾见那小胡子一脸算计的模样,继续给毛团夹吃的,即使自己不吃,看着毛团吃的香甜,心情也会变好。至于别人,哼,打断别人的脑洞,会遭报应的,再搭讪就打回去。

说起来也是他作孽,因为这部书是被他自己坑掉的,他原来的职业就是个以卖脑洞为生的网络小说家,还算是小有名气。

他出身的家庭在当地也算的上豪门,养他异常的轻松。他父母离异自小跟着大他十几岁的哥哥过,相比其他的二世祖,他不嫖不赌只是写写小说,虽然因为性向问题写的是*小说,他哥忙于公司的事情再加上宠他,也不管他,玩儿呗,只要他开心就行。

前几年不造刮了一阵什么风,读者都喜欢什么杰克汤姆玛丽苏,只要是苏的,读者就喜欢。于是他作死的开了这一个坑,却因为受不了天天泼狗血了,连主角的cp都没给配出来,他就给坑掉了。

他这倒霉的,不知道怎么糊里糊涂的穿进了这部书里,为了活下去,这几年他也适应了自己的角色。根据书里的指示,把还是一颗蛋的毛团找到,本来是想当宠物养着,就作为今后的金手指用。没想到这种生物第一眼见了的生物都被当成了娘亲,赫连瑾教了毛团无数次才给掰正了,不许叫娘,你娘跟着别人私奔了,以后咱爷俩相依为命了,不知不觉中,赫连瑾就成了爹了。

毛团就是一只吃货,一只无所不能什么都能吃掉的吃货!名字十分高大上,吞天混沌兽,一只死了下一代才自动衍育而出,别问他怎么繁育的,因为他也不知道。总之三界就只有这么一只,很牛逼就对了,然而现在,这货就知道吃!

想到这里赫连瑾叹气,发誓以后再也不捡东西了,宠物还好说,顶多吃你点东西,人的话……赫连瑾赶紧用灵识扫了一圈周围,想起那人眉间的那朵漂亮的火焰云纹,顿时甩头,脑洞打住,意淫也要挑对象,那个煞星万一追上来就惨了。

众人见赫连瑾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说话,把自己的宠物喂饱了,拿出一颗下品灵石,抱起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宠物扬长而去,顿时心思各异。那个小胡子见赫连瑾走了,也结了账,有几个有心思的,看见小胡子后,也纷纷效仿,跟了出去。

赫连瑾察觉到身后的情况,无奈的摇头,他不想惹麻烦的,他只想做一个安静咸鸭蛋,闲的要命,富的流油。可为什么都要来找麻烦?这就是主角光环带来的副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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