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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丝不动的野狼在对方碰到自己的一刹那,蓦地暴起,一剑扎进对方的脚。幸好盔甲兵反应迅速,那支袖箭才惊险地擦着靴子边缘,插|进地毯。
“我的地毯,”莱昂心疼的说:“价值一整套来自东方的青瓷呐。”
现在没有盔甲兵再敢随意靠近他。
野狼吃了一颗随身携带的伤药,又闷声咳嗽了一会儿,渐渐感觉伤势有所好转,伤口已经止血,力气也重新回到四肢,但断了的那根肋骨依旧疼得让人直冒汗。
贵族。呵呵,贵族。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莱昂,而后者正百般无聊地斜倚着垫子啜了口酒,感觉到视线后,随意挥了挥手:“你个赔钱货,算了,地毯以后再说。你先赶紧去……跟着什么……你刚才说的……哎,无所谓了,反正赶紧去干活。”
野狼捂着自己的胸口慢慢站起来,朝他走去。
旁边的盔甲兵整齐划一地同时出剑。
莱昂依旧是那副毫无防御的姿势,挑起一边眉毛,睨着野狼走进,弯腰,然后毫不客气的抢走了一壶酒。
“卧槽!我让你喝了吗,你就这么不问自取,直接拿了。所以说你们这些贱民就是没教养,没素质,真是浪费了你这张脸。”
莱昂故意怪叫:“你是婊|子养大的吗!?怎么一点教养都没……”
野狼最忌讳别人说他母亲,莱昂话还没说完,野狼就看了他一眼。很平静的一眼。但只一个目光,却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贵族少爷莱昂骤然噎住,后面的话愣是说不下去。
那是真正属于荒野饿狼的冰冷眼神,和人类无关,野兽的,本能的,无情的,不容反抗的。
莱昂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继续骂下去的话,野狼肯定会和自己拼命的。
野狼收回视线,仰头大口喝起酒来。
莱昂喝酒,小斟小酌,细细品味,目的是打发时间,借酒浇愁。
野狼喝酒,大口直灌,目的是麻痹神经,减轻痛感。他喝的不是酒,而是药。
野狼越喝眼睛越亮,满满一壶酒见底时,他的背也彻底直了起来。
莱昂微微眯起眼睛,仰视这个并不算高大的少年。
野狼喝完后便将酒壶像垃圾一样的扔掉,毫不客气地又拎了一壶酒在怀里,捡起自己之前被打落的匕首,重新将纱丽围住口鼻,戴上兜帽。由始至终,连个眼角的余光都不屑得给莱昂。
出去时,他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沾满灰尘的面包,刻意又拐过去,捡起来。他拍了拍皮上的鞋印,然后一口不剩地塞进自己嘴巴,连带沙子和泥土,整个儿嚼碎吞咽。
莱昂瞠目结舌地瞪着他三口两口就吃完,忍不住哈哈地大笑起:“被我踩过的面包,他居然也吃得下去。”
野狼完全不搭理他。盔甲兵们也不可能回应他的笑话。
莱昂独自笑了半天,越笑越小声,顿感无趣。见野狼往外走,于是无聊地跟了出去。其他的士兵则收拾行李。
和刀疤脸回合后,他们稍作收整后,再次启程。
这一回,走在队伍最前方负责带路的人,变成了野狼。
他的速度并不缓慢,爬上塔岩高处探路时,照旧矫健灵活,很难看出受过伤的痕迹。不过警惕范围却加大了很多,一旦有人靠近十米,他就会用猛兽捕食猎物的眼神注视对方,若走进五米的距离,他会直接握住双刀,准备攻击。
而负责殿后的,是刀疤脸。很难说他选择这个位置是不是为了能够随时溜走,但至少在目前看来,他更感兴趣的,是从那些一模一样的箱子中,分辨出究竟哪个才是食物和珠宝。
莱昂被前后拥护的银色盔甲士兵们守在中间,用吃饱喝足在花园散步的悠闲步伐,毫无愧疚地拖累了整支队伍的速度,同时,还成为最大的抱怨噪音来源。
野狼的计划并不能算糟糕,可无奈事情变化的太快,而他们所处的环境也太残酷。行程并不如预料中顺利。
首先最重要的是,当野狼从莱昂的帐篷里走出来时,那只神秘的巨大黑鸟已经飞走无踪了。他不得不将自己有限的回忆,结合千篇一律看上去都差不多的地形,艰难地推测出前进的方向。
但是直到夜幕降临,气温变冷,他们依旧被困在沙漠腹地。
夜晚的沙漠是不适合赶路的,他们选择了一块十米高的岩石做露营点。
莱昂自有手下替他干活,无论是扎帐篷或是生火做饭,他都不必担心。他本该像往常那般,当个被高高供起的闲人,可是他亲手杀掉了最后一个侍女,没了玩具,只好自己主动找乐子。
他非常痛苦地在有限的可能性中,挑出了最叫人们头疼的罪恶之源——那张漏洞百出的昂贵地图。
皇家学院的课程包罗万象,识图辨路是低年级生的重点教学内容之一。帝师们认为现在虽然是和平年代,可世事难料,谁也说不准哪一天会打仗,所以皇子皇孙们应该用知识来全面武装自己,学习军事理论,这样未来如果需要,随时都可以骑上战马指挥作战。
美好的理念,骨干的现实。帝师们的想法很好,可他们的学生却在展开地图后,满脸困扰地将地图转了个边儿,然后又转了个边儿,接着再转了个边儿……
坐在他旁边的士兵默默地替他将地图摆正。
莱昂有些恼怒地将高价买来的地图愤愤丢开:“我是故意拿倒的,你这个蠢货。哦,这木头实在是熏得我眼睛疼,这地图上的字也太小了!”
他在人群中环顾一圈后,指着坐在角落的野狼说:“你,呃……野那个谁……野兔?野猪?嗳,总之不管你是猪是兔,看得懂地图吗,滚过来指出我们目前所在的位置。”
这种语气……呵。知道的以为他在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叫狗。野狼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然后,他把头扭了回去——莱昂被他无视了。
“不要拒绝我的好意,愚蠢的贱民,能够满足我是你上辈子求来的福气。”莱昂傲慢地扬起下巴,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我允许你坐在柔软的毯子上,即使你看不懂地图也没关系,我今晚恰巧缺一个倒酒的奴隶。”
野狼冷漠地看着他,但听到“奴隶”二字后,终于不再忍受,撕下一小块衣服塞到耳朵里,堵住噪音来源。
他的反应让莱昂有些意外,面上也有些挂不住。要知道,莱昂出生高贵,身边从来不缺自荐枕席的人,以前遇到的贱民,哪个不是赶着求着主动舔他靴子,野狼这种款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不过,温顺的绵羊吃多了,偶尔换换口味,尝试征服一头野狼,似乎也挺有意思。这么想着,莱昂暂时压下心中的暴虐,摸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野狼。
那么,要如何让一头野兽乖乖地主动送上门来呢?莱昂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最后落到野狼手中黑黢黢的干粮上,先是嫌弃地眉头一皱,继而眼睛一亮。
莱昂朝利克斯挥了挥手,骑士长利克斯便停下磨剑的动作,朝他走来。
莱昂低声吩咐一番,利克斯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