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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雪迹未消,但洛阳城门进进出出的人却不少,终究是一国之首都,女墙高耸,守卫各个板着脸例行公事,进城的人川流不息,秩序井然。
江雨晴和千寻也顺着人群前进,被官兵拦住的时候,江雨晴陪着笑指着千寻说是随自家公子进京赶考,那守卫立即示意放了行。
对读书人,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官兵贵族,都有着本能的尊重,一来是读书人素质普遍较高,富有涵养,二来大律明文规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与士农工商的“士”同等地位,享受礼遇。至于“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这回事,基本上都是说说,实际上并不多见。
城里城外完全就是两个世界,江雨晴立马花了眼,笔直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鳞次栉比,房屋雕梁画栋,勾心斗角,古色古香。夜色还未降临,不少店家已经在门口点上了大红灯笼。纵横交错的小街上,摊位也不少,叫卖声拉客声此起彼伏,一切尽显繁华。
“这里就是京城啊,这就是咱们魏国的首都,天下第一城的名号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咱们离得太远了,要不然可以经常来逛逛,购购物也不错。”江雨晴不断看着两边的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各色各样的人,甚至在人群中发现外国人的影踪,但不是黄头发蓝眼睛的欧美人,看起来像西域那块的。
千寻一脸苦笑,被过去的遭遇带动了情绪,不过很快恢复过来,说道:“你这是乡巴佬进城,头一回。虽然也是洛阳。但这不过是外城。整个皇城外城、内城和皇宫组成,外城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还真被你说中了,我就是乡巴佬进城头一遭。外城都这么繁华,内城和皇宫应该是无法想象的吧。”江雨晴乐呵呵的像是一头脱缰的野马,在拥挤的人群中健步如飞,搞得千寻不得不签注她的手,以防万一走丢了。
说是这么说。江雨晴再怎么也是进过紫禁城的人。当初还花了六十块去看了故宫,想必千寻所说的皇宫也就是那个样子了。
暮色马上就要降临,如果住店这个时候也差不多要找起来了。不过看到江雨晴意犹未尽的样子。千寻多少有点不忍心打消她的积极性。此外,要在这京城住三个月,需要找一个长期的住处才是,否则只是住旅店。银钱绝对是不够的。
“晴妞,要是想逛。明天吧。你看天就要黑了,咱们得先去找个落脚的地儿歇歇才行。还有,明儿得花功夫找找这三个月的窝,不然银子恐怕不够用。”说到银子不够用的时候。千寻牙咬得咯咯作响,他千寻竟然沦落到缺银子花的一天,可笑。简直可笑。
千寻一直没有心情去看商铺商品,而是非常谨慎地注意有没有诡异的人。当初千夜放他离开的时候。让他以后远离皇城,安安稳稳过日子,这辈子都不要再来洛阳。既然是国都,里里外外肯定都是爪牙,弄不好非但户籍解决不了,小命可能都葬送了。搁在以前,死就死吧,无牵无挂,但现在不行,因为有江雨晴在,他无论如何都不舍得。
在农家闷了十几年的江雨晴,这会儿没有时间去用什么行为心理学观察千寻的心理活动,顾不得去欣赏他的内心戏。不过素来细心的她还是注意到千寻在提到银子那一瞬间的神情。
“寻哥,不用担心,如果肯用脑子,银子是用不完的。”江雨晴放缓了脚步,多少有些愧疚,刚才只顾着疯,都没怎么理会他,看他用皮帽子把眼睛都快遮住了,围巾也拉得很高盖住嘴巴,她警惕地看了看四周,问道,“差点忘了,好像以你的身份不该出现在皇城的。走吧,投宿先,然后从长计议。”
“看一看,瞧一瞧,马铃薯,好吃的马铃薯……”
路过时候,听到有蹩脚的中文发音叫卖着,江雨晴立马停住了脚步,仔细听着,“马铃薯,好吃的马铃薯,都来看一看,好东西……”
马铃薯,老娘我没有听错吧!江雨晴的心扑通扑通狂跳。
因为形状像是马铃,故名马铃薯,啥是马铃薯,说白了就是土豆,就是能做土豆牛肉盖浇面的土豆!这东西好像在魏国并没有种植,她甚至问过见多识广的千寻,没有见过这种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