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搜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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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岗支局,审讯室内,男子对杀害蒙杰一事供认不讳,将我们在案发现场的发现与男子的笔录重合,还是有许多不对的地方,比如说,他把蒙杰不慎撞死之后,因怕人发现,将后者的尸体搬进屋,可我们发现的情况是,蒙杰的身躯被铁丝固定住,头部被浸入在油锅之中。

另外,还有一个疑点,为什么吴丽丽见到我们之后要逃走?她现在在什么地方?秦晴那边的情况还没跟我联系,想必又是白白走了一遍吧!

据公安系统所显示的档案,男子叫吴有梁,没错,和祀的原名一模一样,只是年纪有很大的出入,他今年42岁,1973年出生,广西省梧州市藤县人士,和祀的故乡源自一地,只有小学文凭,中学就读不到一年便已辍学,现在是个小型装修工程的包工头,没有不良记录。

肖雯琳告诉我,在伍岩小区根本就找不到吴丽丽存在过的痕迹,比如说气息,每个人身上的气息都各不相同,每个人走过的地方或者生活过的地方都会残留下属于自己的味道,也就是说,吴丽丽从来都没有在伍岩小区出现过,她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假的。

也可以说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来过伍岩小区,气息都随着时间一起消失了。

我看了看吴有梁,见他低着头,猜想,如果后者说的都是真的,那把蒙杰的头部浸在油锅之中的也就另有其人了,既然吴丽丽没有出现在伍岩小区,那么她的嫌疑可以先排除在外。

这样一来,也就只有三种可能性比较高的说法,(1),吴有梁说谎,隐瞒事实。(2),蒙睿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他完全有时间做完这些事情,然后再报警。(3),根据蒙杰的电话录音,吴欢很有可能是间接性精神分裂症发作,由爱生恨,并且杀了蒙杰。

其实第一个说法和第三个说法可以混为一谈,如果蒙杰是吴欢所杀,那吴有梁就是在替她背黑锅,不过,鉴于后者这么清楚作案过程,可以推断出两个可能,要么凶手就是吴有梁,要么他就在案发现场,目睹着这一切的发生,换种说法,他可能是凶手,帮凶,或者在包庇凶手。

“组长,金城小区没有发现情况,吴欢确实住在这里,我调取了金城小区最近几天的监控录像,发现她在昨天晚上七点左右提着行李离开了,还有,吴丽丽也在!”

秦晴终于传回了消息,这个发现最起码让我们知道了,吴丽丽是和吴欢住在一起,很有可能是为了专程照顾后者,听完她说的话,我也跟她讲了我跟肖雯琳的发现,她们表示马上回来。

吴丽丽和吴欢在昨晚七点左右就离开了金城小区,她们去了哪里?为什么今天上午前者还会出现在哈柏尖端科技有限公司?身为她们的父亲,吴有梁不可能不知情。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便问他:“昨天晚上七点左右,吴丽丽和吴欢同时离开了金城小区,她们去了哪里?别跟我说你不知情,你所讲诉的经过和事实发生情况已经产生了矛盾,你在说谎!”

吴有梁听到我说的话之后,明显一愣,随即说道:“人是我杀的,跟欢欢没有关系!”

吴欢!呵呵,我心中暗笑一声,从吴有梁一系列的反应中,大体已经知道了,蒙杰很有可能就是她杀害的,和肖雯琳相视一眼,她也察觉到这个细节,严格算起来,我们是第一次合作,默契度不是很高,却也同时点了点头,我负责问,她负责听。

“回答我的问题,昨天晚上,吴丽丽和吴欢去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现在审讯吴有梁,唯一能起到作用的就是耐心,他一口咬定人是他杀的,想必他还不知道蒙杰的头部被油炸这个情况吧。

转眼之间就到了正午时分,我一直在跟他纠缠这个问题,他说她们去了茶物语跟蒙杰见面;吴丽丽跟蒙杰吵架之后,前者便带着吴欢离开了,这个离开的意思是离开黄金城,至于吴丽丽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哈柏,他也无法解释!

秦晴和思瑶她们从金城小区回来,直径走到了审讯室,与此同时,肖雯琳告诉我:“他的心跳正常,没有说谎,但是他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应该还有事情隐瞒!”

我一拍桌子,用食指点了点吴有梁,有些愤怒,道:“你最好不要冥顽不灵,别以为你可以隐瞒这件事情,纸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告诉你,吴先生,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情况,死者并不是躺在地上,而是被人移动至厨房,用铁丝固定住他的身躯,把死者的头部浸入到油锅之中,既然你说人是你杀的,那你为什么要忽略这点不讲,唯一可以解释的是,你在说谎,因为你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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