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4章 谴出小种去草原(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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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师中本来也是久经沙场、带兵多年的人,他自然清楚刘行为何要给他先来约定出来这一条。凭他对刘行的了解,他也知道肯定还有其他的约束在等着他。

看了一眼宗泽、种师中再次将目光对向刘行,微微思忖后道:“老兵我一只军队的三魂,兵器是一支军队的六魄。这我是知道的,我不会轻易地推翻岳飞现在的兵事体制与规则,你大可放心。还有其他的规约吗?你可一起说将出来。”

见其主动发问,刘行也不在寒暄,径自说出了授其开府四品之权的其他约束来。

这些约束中,第二条是要种师中“自断理藩事、事先奏马扩”。

马扩是理藩院的知事不假,可按品秩、按官职,他其实都与种师中是平级。排资轮辈、按道理说种师中是马扩的长辈,也不可能真的过多制衡和约束于他。

那么为何刘行还要特意列出这样一条约束呢?那是因为种师中领兵打仗是行家,治理一州一府还可以。可是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他从未真正自行处置过藩务。

知者可成其事,不知者多误事。为了保险起见,刘行还是决定让他凡有理藩事务时必须先上报马扩,让他与马扩商议好再去做。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出现错误的决策,同时也避免了种师中授人以柄、为他自身惹麻烦的可能……

第三个约束,刘行明定其责、种师中虽是爵尊职高,到了草原以后却不得擅自调用领主之兵。

如遇需领主之兵相助时,必须先去与如今已成为领主们公推“民爵都护府”都护的寇远去商议。

寇远若是不愿出兵,种师中只能先上报枢密院、不得以其兵部尚书之权强令之。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私相授受之事,刘行还在此条约规中加注一点:私相授礼超百元、三次以上尽收其权。馈赠之领主削爵一等,受馈之人罢官去职。

这是何意呢?意思很明显。领主们现在都有地、本身出身也都是商人还有钱。种师中这么一个兵部尚书亲往草原出任征北军大将军了,那些人岂能错过这个巴结权势通天之人的大好机会?

商人、微利不起早,起早必求利。种师中是个自律性并非很强的人,加之他如今权欲之心膨胀、更多也体现出了他已经在开始沾沾自喜、迷失自我。

在这种情况下,刘行不敢再坚信他一旦到了那群商人的身边去,还能如在自己身边一样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一旦他收了那些民爵领主的馈礼,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日后必然会在某些事上,为了那些人的利益作出损害朝廷、坑害万民的事情来。

防患于未然,一直以来刘行都将一切事物力求防患于未然,这一次放种师中出去充任征北大将军也必须如此。深知刘行一贯做事方针和原则,种师中自然也是别无所想地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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