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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欢迎你回来,年轻的神眷者,愿奈彻妮娅的甘露永远滋润你的心灵……”雁阵刚一走到他面前,他就热情地说道,“……你完成了一项艰难的任务,你所做的一切证明了你有一颗自然之心。现在,你已经光荣地成为了野性之子的一员,稍后我会传授你一些基本的技能。”
很快,游侠雁阵——哦不,是驯兽师雁阵——就学会了驯服野兽的技巧。这是一个驯兽师最基本的技巧,她所驯服的野兽将会成为他终生的战友和同伴,与她共同生活、并肩战斗。每个驯兽师一生只能驯服三头野兽作为自己的宠物,而且一旦驯服,就必须忠诚于自己的选择,不能再更换宠物了。
看到好朋友功德圆满地完成了转职,妃茵兴冲冲地扑了过去,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样?想好了没有?你想抓一只什么样的宠物?”
弦歌雅意也立刻挤了过来,用颇为兴奋的语气强烈推荐道:“听说乌齐格山顶的黑豹不错,可以匿踪、偷袭,而且攻击力比较高;翁伯利安山谷的紫彩翼蛇也不错,附带毒性攻击;你也可以要个肉盾,在战斗中保护自己,那山岭灰熊就很不错,防高血厚,就算是被人围殴也有机会逃脱。还有……”看他那副热切得有些过分的模样,就好像是在给自己挑选宠物似的。
历数我曾经遇到过的野兽,真正强大出众的还真没有多少,选择什么样的动物作为自己的战斗伙伴还真不是件一时半会就能草率决定的事情呢。
“你可以考虑一下吸血蝙蝠,它的速度很快,还有吸血和尖啸两个技能;另外,草原食人蛛也挺好,不但有毒,还可以用它设置陷阱。”我比较了一下,也推荐了两个我认为不错的选择。
“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够看,要我说,小雁雁,你把所有的宠物名额都留下来,等冲到高级别的时候,我陪你去抓只龙来当宠物,那才够威风呢。”我发现妃茵的想象力和她对财物的执念一样深不可测,不过这个主意的可行性比让我赤手空拳去打败末世君王达伦第尔和他的亿万大军还低,只比让妃茵把她一半的财产拿出来送人的几率大一些。
“龙是魔兽吧,驯兽师是不能驯服魔兽做宠物的……”弦歌雅意小声提醒着说错了话的妃茵,却好心没好报地被拽长了耳朵…………啊,我忘记了精灵的耳朵本来就是长的。
“那个……”一下子听到了这么多的建议,长发的精灵驯兽师也很难下决定,她紧皱着眉头,嘟着小嘴,踌躇的脸蛋显得更为可爱了,“……我也还没想好该要什么宠物,我觉得应该先看看有什么合适的选择吧。”
“我陪你去……”弦歌雅意忙不迭地要求同行。话刚说出口,他大概是想起了自己认识这个同族的少女还不到一天的时间,这样亲密的要求未免过于殷勤,脸上微微一红:“……‘我们’陪你去,反正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没什么事情。”
好在妃茵并没有发现他的举止有什么不妥。女魔法师兴冲冲地搂着精灵少女的肩膀,颇为慷慨地挥了挥自己的手臂:“好,那我们就和你一起去找,一定要给你抓一只最威风最厉害的宠物……”
……
(昨天晚上老婆大人提醒我:现在的章节看得很不连贯,分得太碎了。许多读者对我的小说有意见,这大概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吧。我觉得很有道理,可是没有好办法解决。强行把完整的章节割裂开来确实不是好主意,可谁让我的存稿不多呢?
不过,老婆大人的意见很英明,这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一件让我意外的事情是:书评区里出现了比较激烈的争吵——啊,争论——或者争议——听说只有比较优秀的作品才会引发不同人的不同观点,那么看起来,小弦子的《独游》……嘻嘻,大家总得允许我稍稍膨胀一下吧。
不管怎么说,感谢各位读者的投入阅读。两位读者的留言我觉得各有各的道理,从感情上和性格上来说,我当然更倾向于那位数字兄(好长的数字啊,记不住),他对游戏的认识和小弦子是颇为相似的——啊,别忘了为我攒一张推荐票的说。但是赵勇刚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尤其是他对小弦子表述不足的批评,我是完全接受的——不过因为游戏玩得任性就大脚踹老婆我是不赞同的,这就请酌情吧。
我在想,要不要做一个新的投票项,统计一下各位读者对于这两种游戏态度的偏好,顺便也给大家加加分。大家认为呢?
没听见反对的声音(当然没听见),那就这样决定了。晚上我就换投票项。
最后,提醒我的读者们,这部小说和游戏的性质也是一样的,大家都不要太认真了,要是相互争吵起来就更没有必要了。看着开心就好,是吧……
啊,留了好多言啊,我拜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