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青天大老爷明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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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脸婆娘是掉进钱眼里,恨不得这就靠着末璃变现发财。

可老朝奉就是条老狐狸,心眼很多。

末璃是个眼生的外地人,莫名其妙就在这儿出现,一出现就拿着异常精美的赤金扣子到当铺里来当。怎么看怎么诡异!

先前他觉着这丫头是从贵人府里逃出来的婢女,但事后想想就不对味。他原先猜这小丫头背后还有个主子,但老鼠眼回来禀报了,这小丫头就是孤身一人。除非这小丫头是偷了主人家的金扣子拿来当,否则这扣子就是她自己衣服上扯下来的。

事实证明,这扣子果然是小丫头衣服上的。麻脸婆娘自以为黑下了金扣无人能知,殊不知老鼠眼早就把这点东西都告诉老朝奉了。

哪家贵人府里会给婢女的衣服用金扣?这可不是钱的问题,这是规矩!因为金子不仅仅是财富的象征,更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这样一来,小丫头倘若不是婢女,那她的身份是什么?

贵人府里的姨娘小妾?还是闺阁里的姑娘?可无论是哪一种,能用得起金扣,府里也断然不会让这样的娇客在外面流落。

可她偏偏就出现在了这里!

他隐隐觉得,这小丫头可能是个大麻烦。小丫头是个有主的娇客,万一背后的主子找上门来,那绝对是他们惹不起的大人物!

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不能贸贸然就把这丫头脱手而出。

那个买瘦马的大管家行事外露,搞得人尽皆知。他们倘若出手,必然引起别人注意。贸贸然把小丫头卖了,到时候正主找上门来,他们拿什么交代?

还不如留在手里,静观形势。倘若正主找上门来,他们就假装是收留了这丫头,少不得那主人家也得花一笔银子赎人。若是没人找上门来,那他们就可以偷偷把人卖了。神不知鬼不觉,闷声发大财。

小丫头年纪还小,横竖养得住。

花骨朵似得娇客,再养大些,出落的越发标致,这价钱也能再翻一翻!

老鬼说的句句在理,麻脸婆娘无从反驳,只好悻悻然回到家,摔摔打打对着驼背汉子发了一场脾气。

回到屋里瞪着末璃直磨牙!

人人都争一口气!这人贩子堆里也讲究面子和里子。这帮人牙子,平日里也都暗自较劲。谁家的丫头标致漂亮,能卖出好价钱,那才露脸。

因她这一阵手里没好货,就被西街那黑脸婆娘给笑话了,受了一肚子的闲气。如今来了个大主顾,手头又有这么个好货色,叫她如何忍得住?

老鬼做事太小心,可胆小不能发横财。

也是她的运气,末璃的倒霉。胃痛忍了三天,到这会子,小皇帝是忍不住了,苦相就挂在脸上。中午吃得是红薯饭,煮的挺烂,也挺香。末璃忍着疼逼着自己吃了半碗,可这红薯嚼着软到了胃里就涨。

她肚子疼,熬不住,就吐了。这一吐,把麻脸婆娘给吓坏了。生怕她有个好歹,连忙叫来老鼠眼商量。

老鼠眼想了想,请了个郎中过来瞧。郎中给末璃号了脉,就说这是胃疾,治不好,得靠养,要吃人参粥!

嚯!还人参粥,麻脸婆娘活这么多年,连人参的味都没闻过。

得知这小丫头是个药罐子,赔钱货。她心里的小算盘就噼里啪啦。好赖花了一两银子,买了几根参须,熬了一锅白米粥。自己先尝了一碗过瘾,结果这粥苦苦的,一点也不好吃。可参须贵重,她硬是捏着鼻子喝下去两碗,自己也补补。

末璃是喝惯药的,人参粥喝着就跟玩一样。她心里也知道自己不能矫情,养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婆娘见她喝了粥,就让她在屋里躺着。又叫来驼背汉子看着。自己则擦粉抹油,捯饬了一番又扭着水蛇腰出去。

到了当铺里见了老鬼,未语先哭,捏着帕子蒙着脸,假嚎。

一边嚎一边诉苦,意思就是老朝奉也有看走眼的日子,那小丫头就是个赔钱货,病秧子药罐子。天天要吃人参粥,她养了她四天,光买人参的钱就花了十多两。一天算她吃一两的人参,一个月就是三十两一年三百两。再养下去,本都捞不回。

这婆娘的话,老朝奉可不信。但小徒弟老鼠眼证实了,小丫头有胃疾是真。看来还真是捡了一个烫手山芋!

见老朝奉脸色变了,麻脸婆娘连忙打蛇随棍上。

这娇客就是个无底洞,他们可养不起。到时候养死了,那真是亏到掉裤衩。外头正好有个大主顾,趁着这丫头看着还行,赶紧出手,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

老鬼一想也是,点点头,应了。把婆娘给喜得,哭脸立马转笑脸。

不过老鬼还是嘱咐了,低调行事,不可张扬。闷声发大财!

婆娘哪里还顾得着,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应承下来。往家赶的时候,那腰扭得,就跟扭秧歌似得,喜气直往外透。过西街的时候,她还是按捺不住,和黑脸婆娘打了几句口水官司呛呛声,话里话外都透出这一回要争先挣脸的意思!

*

回来的路上,麻脸婆娘又破财在药铺里称了一两上好的参须,准备回去给末璃熬粥喝。如今小丫头在她眼里已经成了一堆明晃晃沉甸甸的银子,可不能马虎。舍不得孩子套不着豺狼,这要紧的关头,该花的钱还是得花。

才病了一天,小丫头的脸色就黄了,那可影响价钱。

还去买了身新衣服,如今末璃穿的是她的旧衣服,不光版型不好颜色也暗淡。这好马配好鞍,想要小丫头瞧着精神漂亮,还是得穿身体面合适得衣裳才行。

横竖这瘦马卖出去了,主顾会送新衣服过来。这一身就穿一回罢了,回头还能卖掉,不碍事。

又在酒肆里买了些熟食打了两角烧酒,心里高兴,回去得喝两杯。

她是喜滋滋的回来,把熟食和烧酒搁在柜头,把参须交给驼背,让驼背去熬粥给末璃喝。自己则扭着腰到屋里,黄鼠狼给鸡拜年,跟小丫头说说话。

末璃得知明天就会有主顾上门相她,吓得浑身发抖。

她一抖,麻脸婆娘的脸色就不好,狞眉瞪眼训斥。

“别不识抬举。你瞧瞧你在这儿吃我用我,花了老娘多少钱?你这药罐子,我们小门小户可养不起。趁早去那大户人家,穿金戴银,天天喝人参粥,多好。老娘要是但凡年轻几岁,早就自己去了,还轮得到你。”

这话说得,叫末璃吐血。你行你去啊!谁拦你!

可她心里着急,却也不敢呛声。只能苦苦哀求。

“姨娘你行行好,再养我一阵吧。我还小。等我长大些,能卖更多钱。”

麻脸婆娘冷笑。

“你要不是个药罐子,那我就养着你。横竖你人小嘴浅,吃不了多少。可谁让你这身子不顶事,这天天人参粥喝着,我哪里养得起?姑娘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明儿个来的可是个大主顾,替京城里的贵人相瘦马。你放心,姨娘我打听过了,不是来买丫头的,是买去给贵人做小老婆。姨娘哪舍得你这样标致水灵又听话的孩子去受苦?往后的日子好着呢,穿金戴银,吃香喝辣不说。你进去好好养身子,给贵人生个大胖小子,往后的日子就有靠了。等姑娘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提拔姨娘我。”

呵呵,敢情还真把自己当好心人似得。

末璃一听是京城里的人家,心里是又惊又喜。

惊得是想不到自己兜兜转转,结果没跑远,又要回去了。喜得是回京城也好,至少那地方是她主场。

又想到既然是管家给主人来卖瘦马,那至少得把她送到京城里去才行,这路上的时辰她还是安全的。

可也说不好,买来的东西就是货物。万一中途出了变故怎么办?转手送人啊,转卖啊,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此时此刻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于是她也就不再多言,低着头道。

“既然姨娘都安排好了,那一切就都听您的吧。”

见她这乖巧的样,麻脸婆娘是满心欢喜。当下一拍大腿,直夸她是乖宝贝。又把路上买的新衣服给她换上,还亲自给她梳了头。

末璃这还是头一回正式的女装打扮。因她一直扮男人,头发就没留长。婆娘给她梳了个双丫,垫了两个丝窝窝,倒也撑起来了。

瞧着铜镜里自己的女装模样,她真觉得这一切宛如做梦一般。一场荒诞不羁的噩梦,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醒。

万一醒不过来,可怎么办?

把末璃打扮了一番,婆娘觉得万事俱全,就让她脱了新衣裳,继续躺着。可巧人参粥也熬好了,因这一回的参须好,苦气更浓。她是捏着鼻子把盛着粥的瓦罐端进来,搁在床头,用瓷碗舀了一碗,亲眼看着末璃喝了,这才放心的离开。

末璃这一阵都很乖,又病着,也就没再捆着她。

把驼背赶去下房,婆娘把熟食和烧酒拿出来,等着相好的老鼠眼来。

上灯时分,老鼠眼赴约而来。两人对着脸喝酒吃菜,又想着明日来把小丫头卖了,得一笔横财,更是喜上眉梢。不多时便浪声浪语,嬉闹起来。

隔着木板就是末璃睡的屋子,小丫头听了一个现场版,是脸红心跳,恶心的不行。

一想到自己要被卖掉,少不得也要落在男人手里这样那样,越发觉得这种事恶心至极。

这种事,若不是两情相悦,相互爱慕,怎么能一起做呢?光是看着对方就恶心了好么!

早知道会落到这步田地,她就不该乱跑。可要是不跑呢,她也得落在摄政王手里,迟早也是被他这样那样。

想起展万钧,她的心就更乱!和他这样那样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她承担不起那个后果。

一辈子啊!她怎么受得了!

可不要他,要不知道是哪样的糟老头……她也是呕得不行!

好吧,如果有的选,那她还是选他吧。至少在他手里,她还能从长计议。

可一想到从长计议,她又胃疼不已。她拿什么去从长计议!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后悔了,想改了,可他怎么还不来救她?

他为什么不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兴许,她脑子一傻,就真爱上他呢。

不是说,英雄救美女,是最容易发生感情的场合吗?

可他,怎么还不来?

*

末璃心心念念盼着救命的英雄降世,好搭救她逃离火坑。

可哪成想,这救命的英雄还没来,催命的恶鬼先来了。

老朝奉都嘱咐了低调行事,闷声发大财,可麻脸婆娘为了争意气,偏要和人抬杠拌嘴。这财不可外露的道理,一点不懂。

黑衣人放末璃上岸,就是等着她混入人群,不为人知。如今她被这伙拐子窝藏了,本来是不想动的。可偏偏麻脸婆娘等不及,非要把她卖给这京城来的大管家。

黑衣人岂能让她再回去?所以,不能不动手了。

正好一锅端了,把罪都推到这伙拐子头上。

这夜里,麻脸婆娘还喜滋滋的和相好的老鼠眼蜜里调油,哪里知道这祸事就落在了头上。

那可是专业的刺客,杀这两个就跟玩似得。

末璃因为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早就睡够了。所以乍然听见外头没动静了,心里就咯噔一下。

这不对劲!外头这两个,那个腻乎劲,都把她活活臊死。他们两个也是没羞没臊的,丝毫不顾忌。

可这会子怎么闹着闹着没动静了?

她心里也是第六感,悄然翻身而下,缩到角落。屏息去听,微微能听到一点脚步声,正在朝着她这边过来。

是谁?肯定不是那婆娘和老鼠眼。这两个没必要走路没声。

这走路没声的人,是贼?

不对!哪有趁着屋里人闹腾的时候来偷东西的贼?这不是找死嘛。

不是贼,那会是……

也不需她猜想了,这蹑手蹑脚而来的已经摸到她屋里。

屋里没点灯,黑漆漆的。但因为她长久在黑暗中,反而能看得清楚。

来人从头到脚一身黑,叫她心都漏跳,整个僵住。

黑衣人!

是黑衣人!怎么回事?这伙人怎么找到这儿来?他们是来找她的?

找她干嘛?

还用问!当然是杀她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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