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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乔安还是个伪·花瓶演员·真·霸道总裁的时候,她也是跟犯罪分子以及fbi斗过智也斗过勇的,好奇之下也曾自修过犯罪心理学,犯罪侧写她还是会几手的。
一时间,乔安几乎不知道是该批评自己太过丰富的联想力,还是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运气就是这么好。
她听人详细描述过那两具女尸发现时的模样,据说她们的皮肤看起来很奇怪。
蜡质、泛油光……
这一系列奇怪的词汇,让乔安不得不联想到经过香脂炮制又经过刮油的动物的尸体,这是香水师们想要获得动物身上的气味常采用的方式之一,这一点还是格雷诺耶交给她的。
格雷诺耶曾在处理一具动物尸体时说过:“有时候一个香水师与一个厨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追求的同样是味道的极致。甚至于在处理动物躯体上,都有着共同之处,你要学会肢解它们,选取对自己有用的部位,更要学会剔除它们的毛发,这些毛发如果被蒸考,往往会散发出一股脏臭味。”
格雷诺耶其实算不上一个工于心计、深谋远虑的人。这样一个几乎将自己的全部灵魂化作燃料,只为了能够在香水的殿堂中照耀出光明的一角的家伙,哪来的空闲心思去玩心计呢?
然而正是这种纯天然的执拗性子,在一定程度上,成功降低了他人对他的防心,为他本人添加了一层保护色。
于是这个时候,无数未曾被她联系起来的细枝末节,在此时变得条理清晰起来。
比如说从发现第一具女尸的前几天开始,就有点“不在状态”的格雷诺耶。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格雷诺耶还是那个老样子:这个突然过上体面人生活的小子干起活来是一如既往的认真,一如既往的专心致志。但是与他接触得最多,勉强也能称得上个阅人无数的乔安,这个时候却更愿意相信一下自己的直觉。
据仆人说,格雷诺耶很少在里希斯先生让人为他置办的住处里歇息。
再到今天他鞋上粘上的来自城外的泥土,以及她曾在他背上摘下来的树叶……
看来他在城外还有着另外的住处。
当然,乔安不会仅凭着他在城外有另一处歇脚点,就随意把两起凶杀案幕后真凶的身份怀疑到了他身上。然而这的确为他提供了充足的作案时间以及犯罪条件。
以他过往干过无数沉重工作的经历,他有足够的体力制服一个成年女性。他那副没有体味的身躯,在他的一切行动中,都起到了堪称完美的隐蔽作用。
乔安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若无其事地看着格雷诺耶调配香水。
说真的,当个杀人犯也是要天赋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下定决心、悄悄谋划着怎样夺走一个鲜活的生命。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杀死一个人后,可以毫无反悔之心的继续痛下杀手,夺走第二个人的生命。
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杀人后,能够镇定的留在原地,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照常起居、工作。
如果她的推测没有出错的话,那么格雷诺耶将完美的达到了以上三个成就。
被格雷诺耶教了这一段日子的香水技艺,要说完全没有相处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感情,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然而到了这个地步,乔安很清楚,格雷诺耶即使不是两起抛尸案的主使者,也必然在其中参与了一脚。
这个认知让乔安也难免失落了一瞬。
她有些自嘲地想到,在有一世的时候,她还想过当个小说家。如果有一天她真的重新拾起这个想法的话,她一定要写一部书,唉,名字就叫做《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平淡生活?》、《我与杀人犯朝夕相处的那些日子》好了。
……
既然两起凶杀案已经有了线索,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处理多了。
如果她现在只是一个出生在普通人家的小姐,或许就真的只能像是后世一些影视作品或是狗血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到了该展示一下个人英雄主义的时候了。
然而这注定只能是“如果”。
她现在有一个万物的资本家作为父亲,这位里希斯先生明明在欧洲各大城市都有着房产、手中握着远渡印度船只的股份、横框亚欧两大洲的生意,却偏偏要声称在他拥有的财富中,最最珍贵的是他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不,或许该说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照实把自己的发现与推测对里希斯先生说一声,一切事情都会有人替她解决好。
事实上,安托万·里希斯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他并没有把乔安的话当做玩笑话一笑置之,这个自从格拉斯镇裸/尸案出现后,精神就一直高度紧绷的父亲,立即就派人调查跟踪格雷诺耶。
其实若不是他要在女儿面前强撑着身为第二参议的脸面,或许他刚听完乔安的话,就直接让人把格雷诺耶捆绑起来送到警卫厅了。毕竟他可是一直都看不惯格雷诺耶。
圣母玛利亚在上,为什么他的女儿欣赏的人不是什么血统高贵、家世显赫的绅士,而非要是这样一个除了配置香水什么都不会的下等人呢?
这个总是在家人面前表现的成熟稳重又亲和的里希斯先生,其实早就在心里做好打算了。即使他派去跟踪格雷诺耶的人,没能找到什么和他心意的切实证据,他也会给弄出一份证据来的。
当然,乔安的推测并没有出错。
临近傍晚的时候,格雷诺耶离开了里希斯家,回到了自己在城外居住的小木屋里。
他拿起一个小巧精致的水晶瓶,里面盛放着浅黄色的液体,他低下头,轻嗅着里面的香气,若是有人能闻到它的气味,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称赞这是他这一生闻到过的最美妙的香味。即使是那诞生于圣安德烈艺术大街最后风靡全法国的“阿摩耳与普绪喀”香水的味道,都无法与之比拟。
但是格雷诺耶心知,这还不够,这还远远不够,这还不是他所要打造的最完美的香水。
这个小木屋里,光纤是如此的昏暗,环境几乎称得上肮脏。他继续着之前的工作,把熬制出来的香脂涂抹在上一次的物体上,被涂抹香脂的事物体态庞大,几乎占据了整张窄小的木床,白惨惨的,摸着隐隐带点弹性。
突然间,他的动作停了下来,他闭上眼,嗅着钻进木屋里的风。
他神色一变,他快步走到门前,刚想拉开门却又停下了手,反而转过身,向着反方向的窗户快步走去,他推开窗户,踩着桌子,从窗户里翻了出去。
二十多分钟过后,木屋的门被人敲响了,然而屋主人早已经离开了,没有人会为他们开门。
门外安静了一会儿,蓦地,门外的人猛地闯入了木屋,闯入者的身上穿着格拉斯镇警备局人员的制服。
他们正是被安托万·里希斯派来调查格雷诺耶的人。
“这屋里什么味……呜,呕……”这是一个看起来将近四十岁的男子,他伸手在自己鼻子前挥了挥空气,话还没说完,毫无预兆的转身向着房间外跑去,然后双手撑在膝盖上吐了起来。
房间里传来惊恐的叫喊声,刚刚闯入房间的几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青年人也紧跟着跑出了房间。
从大开的房门向屋内望去,只见木屋内那张窄小的床上,摆放着一具全身赤/裸、浑身不带一根毛发的女尸。她的身上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粘稠的油脂,油脂上缠着凌乱的布,若是油脂再厚上那么几分,几乎就能成为一个茧把她包裹在其中了。
“上帝啊……”
第三具女尸被发现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即使有警备厅与教堂里的主教共同压制,都没能阻止这个消息传遍格拉斯镇。然而之前被当做凶手抓进牢狱里的吉普赛小伙子,还老老实实地呆在铁栅栏囚牢里。
自从第一具女尸被发现起,格拉斯镇的居民们就已经开始人人自危了,邻里间的信任摇摇欲坠。
他们怀疑了乞丐、烧炭工人、精神病人,又从吉普赛人怀疑到犹太人,这些惯来被排挤的群体无不被他们用审视警惕的眼光看了个遍。之后,他们又将目光投降修道院、教团中那批七十岁的僧侣、传教士身上,最后甚至把仇恨的目光放在了那些对婚姻不忠诚、私生活混乱的贵族身上,即使是高高在上的侯爵老爷也别想逃脱掉众人的议论。
直到那个可怜的吉普赛人被抓进监狱,格拉斯小镇这才重回曾经的安宁。
然而随着第三具女尸的发现,这状似安宁的假象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格雷诺耶这个名字重新回到了人们的嘴上。
这个家伙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在这一天以前,谁都没想到会是他。
现在再说回安托万·里希斯,这位在此之前从没正视过格雷诺耶的先生,从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把他放在眼里,为的却不是乔安一直推崇的“香水天才”这个称号,而是“杀人犯”这个身份。
他近日来彻夜难眠。只要一想到他居然放任那个残忍狠毒的杀人凶手与萝拉相处了这么久,他就感觉到一阵止不住的惶恐与后怕。
然而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格雷诺耶逃走了,那么这个可鄙又可憎的人还会回来吗?这真的太有可能了,想象一下格雷诺耶对那些女孩子做的事情,谁能保证他进入里希斯家不是早有预谋?说不定这个可怖的家伙,自一开始就在觊觎着萝拉。
乔安也没想到格雷诺耶就这样逃走了。
其实这无法怪她,格雷诺耶展现在众人面前的,似乎只有他那神乎其神的调制香水的手艺,然而他最神奇的却是他的鼻子。
只要他愿意,在抛去一切杂思、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他站在里希斯家的庭院中就能闻到从外地赶来刚踏入格拉斯小镇一步的商人身上带的雪茄味。当他与那些私生活混乱的男性擦肩而过时,他立马就能知道对方昨晚和多少个女子在一起痴情缠绵,如果他想深究下去,他甚至能靠着回忆对方身上的气息,一个不漏的找到那些姑娘们的家在哪。
他的确不是一个精于运筹帷幄的家伙,但是气味能够为他提供他想要的一切信息。或许对于格雷诺耶来说,万事万物的气息都是他的伙伴,夹杂着气味的风,就是他的眼睛。
在这样的前提下,格雷诺耶能够提前察觉到里希斯先生派来的人,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里希斯先生这几日睡得不安稳,只不过接连几日的疲惫,还是让他在不知不觉中昏昏睡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空中划过一道霹雳,雨水伴随着一阵疾风忽然而至。
里希斯在雷声中惊醒,这一醒直到天亮都没能再睡下。
白日里,吃过早饭后,他拿起本地发行的一份报纸,在那儿翻看着,版面上的内容几乎已经被之前接连发生的三起凶杀案占满了。
里希斯先生不会破案,不会像猫爪老鼠似的追查那些蛛丝马迹的线索。他只是用一种看待政治、生意对手的眼光,仔细又挑剔的分析着他记忆中有关格雷诺耶的一切。
那三具女尸,虽然被剃光了头发,又被剥夺了衣物,但是她们身上并没有被性/侵的痕迹,以第三具女尸被发现时的场景来看,再加上镇上香水师进行的讲解,这是再传统不过的香味提取法之一,这是报纸上不曾提到的内容,因为真相太过令人不寒而栗了。
残忍、冷血这两个词成功取代了格雷诺耶之前留给安托万·里希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