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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方秋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酸甜可口的莓果没吃几个就借口累了,回房躺着了,等独自待着,她才有精力细细思考自己的前路。
找工作?这个年代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铁饭碗是可以传给下一代的,除非迫不得已谁愿意让给一个外人?招工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指望她一个农村女生在这个年代找到工作,简直比登天还难。
嫁人?农村的就算了,还不如待在程家呢,城里的不知根不知底,送入虎口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程方秋的脑海中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周应淮?书中顶级大佬一般的存在,能力出众,出身优越,责任感强,被迫跟原主结婚后,就算看不上她,也依旧给予物质的保障,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出轨过,是真真切切能称得上洁身自好四个字的男人。
原主眼光毒辣,攀上的高枝如此高质量,要不是作死,会衣食无忧地度过一辈子。
要不,她就按照书中的剧情走下去,在周应淮身边当个花瓶妻子好似也不错,遭受些冷眼总比累死累活下地赚工分强。
名声和面子值几个钱?
可是很快程方秋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既然都打定主意“卖身求荣”了,那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与其用龌龊的手段让他来娶她,还不如让他心甘情愿。
被迫的和自愿的,两者对她的好处可谓是天差地别,而且,就算不成,她还能走原主的老路!
程方秋在床上打了个滚,越想越觉得可行,只是……
撩拨人?这事她没干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可他这样的高岭之花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呢?美艳?清纯?还是可爱?
不管怎么样,现在她得抓紧时间把人勾到手,不然人走了,一切就成泡影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程方秋就陷入了梦乡,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晨光微露,丁夕梅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从外面传进来。
“秋秋起床吃早饭,不然上工要来不急了。”
上工两个字成功把程方秋的瞌睡虫给吓跑,她一个鲤鱼打挺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木板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她脑海还有些不清醒,闻言下意识地应了声好,丁夕梅又催促了几句才转身离开。
程方秋在床上呆愣了几秒,捂住脑袋无能狂怒几秒,最后只能快速下床,考虑到要长时间在大太阳下劳作,就算热,她还是套了一件稍微薄一点儿的长袖长裤。
程学峻天没亮就上学去了,学校在县城里面,如果不早点出发,根本赶不上早课,幸好星光公社有拖拉机,孩子们能乘坐拖拉机去上学,不然像有的公社没有拖拉机,要想去县城读书,就只能步行几个小时才能到学校。
在院子里洗漱的程方秋这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山区孩子求学的不易,她在后世读书时期都是车接车送,连路都不用走,每个月还有用不完的零花钱……
颇为感叹地叹了口气,就进了厨房。
饭桌上摆着三碗清淡白粥,汤多米少,配上一碗酸豆角和几个煮番薯,就算是一家人的早餐了。
因为等会儿要去干活,程方秋吃饭的兴致不高,但是为了有力气,还是勉强吃了一些。
程保宽见程方秋“全副武装”的样子有些奇怪,一口咬下半个番薯,口齿含糊地开口道:“秋秋你穿个长袖不热吗?”
“我看外面太阳大,我怕晒。”要是不好好防晒,变黑变老等各种麻烦都会接踵而至,现在没有化学防晒的条件,就只能采取原始的物理防晒了。
程方秋长得漂亮,就更为在意外貌,她宁愿热着,也不想变丑。
“你以前都不……”闻言,程保宽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丁夕梅给打断了,“秋秋长大了,懂得爱美了,你别管她,她心里有数。”
有丁夕梅解围,程方秋不由松了口气,她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她跟原主的不同,要是被戳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一顿饭吃完后,一家人匆匆赶往村口集合,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少人。
程方秋一眼就看到了一群身穿统一靛蓝色工装的男人们,他们个个站姿笔直,保持安静的站成两排,非常有秩序,这与叽叽喳喳一片混乱的村民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为首的高大男人,跟没穿衣服的时候不一样,此时穿着工装的他有种独特的味道,像是加了一层朦胧的禁.忌感,俊朗的五官正气十足,勾得人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一眼。
就在程方秋看得起劲的时候,对方似有所感般地快速朝她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穿越人群,在半空中猛然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