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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瓶多点的茅台,两人匀着喝。
一开始,余淑恒只吃红烧排骨和油麦菜,后来见他一个劲吃虎皮青椒,于是按耐不住夹一个尝了尝。
这一尝不得了,她差点辣哭,赶紧用白酒压辣味。
李恒无奈笑了笑:「本想提醒老师你,这里面我放了小米辣,没想到你下筷子速度那么快。」
余淑恒没做声,好看的嘴唇轻抿含着酒,闭上眼睛在强忍着,把优雅刻在骨子里的她,不想人前失态。
更何况面前的小男生是她学生,还是闺蜜嘱托的人。
不能让他看笑话。
直到过去许久,火辣辣的小米辣才从舌尖消退几分,余淑恒也重新睁开眼晴,低沉问:「你们那边的人都能这么吃辣?」
李恒反问:「王老师也挺能吃辣的呀,老师你不知晓么?」
余淑恒缓缓摇头:「她没你能吃。」
接着她问:「这么吃下去,不会对肠胃造成影响?」
李恒道:「怎么说呢,还好吧,主要是我们从小就吃,身体已经适应了。当然了,有没有影响还得是看个人体质,我们那边,因辣椒得肠胃病的不在少数,
但辣椒上瘾啊,一旦吃习惯大家一时很难戒掉。」
余淑恒能理解,稍后她跃跃欲试,再次夹了一个虎皮青椒,不过这次她学乖了,放茶水里面过一遍,吃起来的味道就刚刚好。
她不吝夸赞说:「没想到简单的辣椒炒蒜也这么下酒,你的手艺确实好。」
听到这话,李恒刻意放慢了进食速度,让出一些虎皮青椒给她。
喝着喝着,又是一杯白酒下肚,此时两人都有些醉了。
尤其是李恒,平素他喝啤酒还算可以,但白酒很少这么喝,何况还是红酒白酒混着喝,后劲很大,最是上头。
要不是对面这女人是自己老师,帮过自己不少忙,不然他早就不伺候了,早回卧室躺平了。
当把瓶中最后的酒摊分开,她歇息小会道:「润文身体康复的很好,她信中说,已经能吃能跳能运动,手术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真的么,那真是太好了。」李恒听得有些高兴。
余淑恒点头:「毕竟还年轻,身体各项机能处在最旺盛的时候,这种手术一般不会有后遗症。」
话到这,酒意上涌的她突然抬起头,试探性问,「我一直想把她弄来沪市教书,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李恒听得愣了愣,顿时明悟了她的话中话,沉默半响摇头:「王老师不会来的。」
辨认一番他的面部微表情,可惜,没能获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余淑恒点到为止,适时打住:
「确实,她是个十分念旧的人,如若没有特殊情况,她今生都基本不会离开邵市。」
李恒认可这话,端起酒杯说:「老师,来,最后一杯,干个。」
余淑恒拿起酒杯碰了碰,感慨丛生地喝一口:「上次这么放开喝,还是大学毕业那段时间,我和润文马上要分开,一晚上我们都在喝酒。
别的宿舍哭哭啼啼,难舍难分,而我们俩不哭不闹,一直慢慢喝,喝到天亮就各自带着行李离开了。」
经历过一次的李恒感同身受,「真洒脱。」
余淑恒放下酒杯:「其实她能分配到更好的地方,但她选择回邵市教书。」
李恒问:「为什么?」
余淑恒摇了摇头:「具体是什么原因,她没说。口头上的理由是当老师是她从小的梦想。」
李恒沉吟片刻,道:「其实对于女人来讲,老师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有假期,也相对轻松自由一些。”
「嗯,差不多。」
这也是她进入大学当老师的缘由,稍后她问:「和我讲讲宋妤肖涵的故事。」
「啊?」李恒啊一声,面露讶异:「老师,你怎么对我感情的事好奇了?」
可能是喝多了的原因,也可能是一顿酒下来、两人无话不谈了的原因,余淑恒在他面前第一次放下外在的高冷。
她解释道:「我没谈过感情,有些向往。」
闻言,李恒再次惊讶,没想到这么书香气质的御姐没谈过感情,更没想到她不忌讳说有些向往。
他身子略微前倾,眼神灼灼地开启了八卦模式:「老师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谈?」
余淑恒夹一个虎皮青椒,咬小半截,细嚼慢咽吞下去后说道:
「一开始我和润文都不想谈,觉得还年轻,该优先享受青春。后来是没遇到合适的,我有强迫症,宁缺毋滥。」
好吧,终于知道原因了,合着两位由于爱玩,玩着玩着把终身大事给玩脱了其实这现象在后世很普遍,君不见很多大龄剩男剩女快40了还是然一人问题就出现在两个点上:贪玩,眼光太高,
不过回过头想想,其实人家实岁才25,虚岁26,对于她们这个阶层来讲,根本不算大。要是真的想谈婚论嫁,以她的条件,不知道有多少男人上赶着往上爬咧,就分把钟的事而已。
沉思一阵,李恒估摸着对方对自己的感情知晓个大概,也就索性没再遮掩,
而是问:「老师,你想先听谁?」
余淑恒说:「宋妤。」
「宋妤么,比较简单,我对她的感情属于一见钟情,第一眼就是一辈子那种,后来再也忘不掉。」李恒回忆起高一两人在走廊上相遇的那一天,心绪不由飘远。
余淑恒听得表面没什么反应,但内里却有些羡慕。
她其实很向往这种爱情,遗憾的是等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没等到能让她一见倾心的男人。
她握着筷子问,「所以你一直没放弃对她的追求?」
虽然这事不太光荣,但李恒默认。
夜凉如水,也静得惊悚,她起身把客厅窗帘拉上,坐回来说:「这样感觉好多了。你和肖涵的感情呢?」
李恒夹块排骨放嘴里,娓道来:「同肖涵的话,略微有点复杂。我们认识的过程并不完美,第一次接触是作文竞赛为争抢凳子激烈吵架,第二次还动上手了。」
余淑恒好奇问:「谁打赢了?」
「她,,应该说是她们。她带着两个小姐妹打我一个,手臂上、脸上和脖子上全是抓痕,火辣辣的生疼,疼了好些天。也就是这两次,她虽然还是那么的美艳不可方物,但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尔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她视为洪水野兽,没什么往来。」李恒说。
这认识过程完全出于余淑恒的意料,「你一个男生,打不过三个女生?」
李恒不好意思笑笑:「我来自乡下,从小干体力活,哪能真打不过的,只是旁边人多,而且她是女生,我没好下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