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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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过隙,即日为马也;玉兔东升,即月为兔也。www.Pinwenba.com那么蜡烛便是老鼠了,在幽闭的角落里偷出一片光明来,就那么有些得意地悠闲自享着,但到风声稍稍一大,便吐了那光明出来,整个一爱哭的胆小鬼。如此说来,电灯是什么,是我们倒骑的毛驴吧?

南氏走出教室,一个人踏在路灯剪纸的树影上,行于路灯镂花的夜色里,眼睛涩得像装进了一条沙滩。

忽然间,地面一抖,夜色也一抖。南氏一抬头,看见一穿黑色长风衣的男生穿着旱冰鞋,手持一把锃亮的手电筒正迎面而来。风衣的两翼挟着风,旱冰鞋的轮子在高速运转着。那手电筒正如一只烈眼,用目光削劈开夜色。这人整个一从天而降的蝙蝠般。

南氏看见他的方位是冲自己这边而来的,便闪身想让他过去,没想到他却在与南氏擦肩的一刹那居然停下来了,扬手把手电筒扔过来,南氏接住了。

“朋友,喜欢诗吗?”那人热情的眸子几乎要把人点着一般。

“还行吧!”南氏觉得有意思。

“我就是杜放,那个发誓在人间写下同天空的星辰相媲美的诗章的夜行人,你也曾经听说过我经常在夜里的路上赠诗给人吧?现在我就送给你一首,我是刚刚完成的,你愿意荣幸地成为我这首伟大的诗的第一个听者吗?”

南氏点了点头。

“我这首诗的诗名就叫做《在校园的夜路上》。”他伸手搭住南氏的肩膀,朗诵的声线里添了一种华丽的沉重,像是扔到地上去的银子,是一种堕落的辉煌。

“在这里,我也曾被一个人迎面拦住,‘你要记住,不会有人再对你讲一遍了,’他说,伤了心,痛也得潇洒。不要:眼泪酒恨或悔要写诗站在大海边放声歌唱,踩单车在暴雨中飞驰,肩挎一只背包去远方再也不回来。找一个人听一声你在夜空下的嗥叫……然后,多年以后……’今夜,我把你迎面拦住,我说,你要记住,不会有人再对你讲一遍了,伤了心,痛也得潇洒……”南氏笑了。

杜放说:“我这首诗还没有完成,你得跟我找个地方去听一声我在夜空下的嗥叫。”

“人类总是很纵容诗人的,好吧,我也纵容你。”南氏同意了。

他们站到学校十层楼高的钟塔上,把万般夜色千种灯火都踏于脚下了。从大海吹向陆地的、从未停止过的风举起杜放的风衣,让它在夜里抖出月一样的光泽。

“唿—”一声口哨在这静夜里响起,星光下面,城市上方,是一种春天锉开冰的声音。

“这是你的嗥叫?”南氏问。

“最猛烈强悍的嗥叫是沉默,你能听得到?”

“你可真是个狡诈的文人。”南氏摇摇头,抬手把手电筒对准了夜空打开来,光柱升入天空,如一滴水落入大海溅不起一丝声响。虽然这电筒中的灯泡已经尽了全力,拼了所有的热量去发光……它是否能感知,此刻它拼来的光投向夜空,照见的却是一份怆然吗?苍茫天穹上无尽的星星,无尽的心事,每一粒都是泪光。

“你这个动作很好,”杜放攥住南氏的手腕,“这支朝向夜空照出的电筒,是人类千百年来对星空探问的总结,是一种浓缩性的把抽象化为了形象的意象,是一种灵感诗意对哲学的突破。”

“我经常听到流传在校园里的你的诗。”

“怎么样?”

“句子像是飘在风里,虽然没有记住任何一首,却忘不了里面的颓废时时割着我的耳膜。”南氏回答。

“没有割到你的心?”

“人对待深沉就像对待毛巾里的水,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拧干。人们喜欢浅显就像喜欢甜味一样,我也是。”

“这不怪我,怪这夜,我被它渗透得太深了。”

“是渗透,还是灵感?”

“我们醒在白天、睡在黑夜,之所谓夜里灵感多于白天应该是我们对白天熟悉,对夜陌生罢了。”杜放冷笑,轻轻一哼是对整个世界的不屑,“陌生的夜给予恐惧、给予胆量、给予迷惑……但不是灵感。”

“黑夜是你们诗人的篮子?我听说。”

“不!”杜放认真校正,“黑夜是我惟一的财产,我,时常来清点它。”

“在南边大学没有人更比你钟情于夜晚了吧?”

南氏看着他身上飘荡不息,似在与风倾诉的风衣。

“你有没有听到别人怎么说我的?”杜放吹着海风转过脸来看南氏。

“他们说你很浪漫……省去晚饭和早餐,去同女朋友拍婚纱;每天晚上下到碧嫣湖里赤手空拳捉活青鲤,直到把你女朋友宿舍的洗脚盆都拿来养鱼了。”

“那不是浪漫,那是做作,浪漫是灵魂与肉体展出妥熨的行为,做作是肉体与灵魂分离的丑行,他们所以为的浪漫其实是暗地里我永远不可宽恕自己的羞耻。”杜放烦燥地一挥手,“这些还不算什么呢,最恶心的是我有个极富声誉的做乐队指挥的父亲,我母亲是位高声歌唱家,我四岁时曾经在央视表演过小提琴独奏……现在我是个哲学系的本科生,有一打编了号的女朋友,被人称颂为天才,浪漫主义先锋,信息时代的思想者,拥有着时髦的邪气和淫荡。诗,只是刻在我这幅乱七八糟的印象派油画上的一枚古怪的印章。”

杜放沉默片刻,夜色掩着他的表情。

“我还想对你说,写诗其实是我的发泄,那些文字是血、泪、呐喊、毁灭和撕碎,读西方哲学是为了给自己更放肆地不修边幅,挥霍时间的理由,反正大学就是年青人一起浪费时间过猪狗不如的生活的地方。搞一大叠打编号的女朋友是因为我想摆脱孤独,虽然失败了……什么所谓的浪子的高贵,乞丐的超脱,豪华的颓废,天涯野马的暴戾血性……朋友,跟你说白了吧!我就是一人渣儿。”

杜放冷笑,转眼注视浩瀚的黑暗。

“很久以前,我也只是所有露珠般的孩子们中的一个,虽然有天成的缺点,但也有天成的优点……但是,自从出生,我便被四周布满的要求我完美精致的声音攻击着、摧残着。我被迫着去拉琴,稍有反抗就会被罚跪、面壁、禁闭,被制服到连拂逆的念头也不敢有,可是没有人认为我是受害者,他们用他们该被剁掉的食指残忍地指着我,说你母亲华丽的歌咙居然在为你哭泣,你父亲握指挥棒的金手掌不得不因为你拎鸡毛掸子,知道吗,你这是暴殄天物!他们无视我是块被野蛮和粗暴磨损了的璞,被责骂、恐吓、扭曲,涂抹着不合适的色彩,当做器皿,屈侮地在人前展示。”

杜放放开栏杆,头枕双臂,仰面平躺在天台上,喉咙里飘出来烟一样的声音,“这一天空的星星真他妈的美啊!小时候,只要这夜空映入眼里,心里便会升起来无数像星星那样多的萤火虫般的灵感、神奇、诡异,迷离闪烁着,在脑子里冲撞。但现在,长大了的现在,星星依旧,但我的萤火虫们没影子了,在所有的激动面前,只会说一句:‘我靠,真他妈的呀!’长大……长大真他妈的是一种堕落。”

杜放再度沉默,那再度的沉默里是更厚积的酝酿。

“每个人的天性里都有叛逆的成份,我当然不例外,我不要被磨穿,我不能忍受被肆意涂抹,每天八个小时在提琴上寻找指感的生活在扼杀着我的童年,在仇恨父母之外我更仇恨我的手指,我认定手指是禁锢我的根源。我最爱去的地方变成了铁路边,我注视着笛声轰隆隆壮烈来去的火车,在心中积攒着勇气,等待着有一天敢把双手放到铁轨上面,我要反抗这禁锢我的童年光阴的根源……多年以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位孩子向母亲宣言,如果再要他练琴,他就会把十指断掉。我的心发出会心的微笑,但是,这时我已明白,禁锢童年的根源不是十指,十指本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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