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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哥,我偷了身价的东西,那些东西不是沈自山给我的,是我偷的,冯悦说了,我第一次是偷,第二次是洗劫,我还把她们的女儿吓病了,现在他们的女儿在医院里。”
“冯悦还说了,我三种罪行合并在一起,我是要判死刑的。”十来岁的沈雪,对十八岁的英铭说到。
“屁!”英铭只说了一个字。
这个字说完,十八岁的男孩,流泪了。
他一个弯腰将妹妹抱起来。飞快的走出别墅。
他杀人了。
已经起了开头。
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他的命苦也就算了,毕竟从小死了爸爸。
可妹妹何其无辜?
明明是有父亲。
明明妹妹的父亲也算是个富豪级别的人物。
可妹妹过的什么生活?
从小到大,没吃过一次麦当劳,从小大,穿的鞋子都是他这个当哥哥穿小了的,有时候都露脚指头了。
可家里没钱给她买新的。
因为妈妈每个月都要吃药,妈妈时而能工作,时而不能工作。
妹妹小时想吃个糖,都没钱买。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吃,一边吃一边流口水。
可反观沈自山和他现在的妻子呢?
穿金戴银。
他们的女儿更是不必说。
活的像个小公主一样,吃穿用度,样样都是令人艳羡的地步。
同样一个爸爸生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天差之别。
夜幕吓,孤单的两个身影走在大街上,一长一短,影影绰绰。
英铭丝毫不顾及,他的身后想起了警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