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恩爱夫妻(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4ibo.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你,这话什么意思?”

想要再次举牌出价的动作一顿,美岳母望向林北尘,只见林北尘脸上满是笑意,那一双深邃的黑眸中更是富含深意。

林北尘却是不接话,只是那般笑看着美岳母的美眸。

慢慢的,被林北尘看着,美岳母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精致丽脸上阴晴不定,美眸中的光芒也开始闪烁不定。

“我,我不懂,不懂你是什么意思!”

话语变得结巴,美岳母像被林北尘识破了什么心思,不敢再与林北尘那双仿若能将她所有心思都洞穿的深邃黑眸,进行对视。

“不懂?呵呵!”

林北尘呵呵一笑:“不不不,岳母大人,您呀妄自菲薄了,您可是个极为聪明的女人,什么都懂的。”

那呵呵的轻笑声,是多么刺耳,美岳母却生不起丝毫的反驳之心来,她知道,林北尘已经完全看穿了自己。

顷时,美岳母面上的神情变得古怪了起来,

望着眼前陷入某种情绪中,而没有再继续出价的美岳母,林北尘嘴角悄然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不嫁秦镇南,而选择何律明,是因为美岳母真心喜欢何律明吗?不!林北尘早就知道,根本就不是!

何律明当年所在的何家,乃是安南市排行第一的二流家族,何律明天赋也很好,选择何律明,不过是为了强盛苏家。

如今近十九年过去,整个何家已经被苏家完全吸收,何家的势力已然完全成为了苏家的附庸。

选择秦镇南?

那就是当年的苏家,被当年更为强盛的秦家吸收了。

若他林北尘那便宜岳父真突破了修为上的瓶颈,日后成为了苏家第一脉武强者,那苏家的权力定然是会被分去一部分的。

那孔淑英与美岳母,或许就再也压制不住他那便宜岳父了,何家说不定也会死灰复燃,进而将苏家变为何家的附庸。

“你,你怎么,怎么……”

“我怎么知道这些的?”

林北尘脸现惊疑的美岳母的话,嘴角一抹笑来:“因为我不傻,我自然就不知道了呗,只是可惜我们那可怜的上门岳父啊!”

要说林北尘能知道这些,还全亏了苏云落这妮子。

在四年多前,苏云落这妮子就发现自己的父亲母亲虽是同房而寝,但却是一个睡床,一个睡沙发。

苏云落对林北尘说了这些后,联想当今基本消失的何家,再结合每次提起自己那便宜岳父,美岳母那兴致乏乏的模样,林北尘自然而然也就推断出了此中的一些事情。

所谓的什么夫妻恩爱,天作之合的神仙眷侣,不过就是美岳母和自己那便宜岳父商量好的,装出来给外人看的。

“你,你想怎么样?”

美岳母也不是个傻子,惊惶过后,冷静下来,她明白既然林北尘在此时才故意开口点破这些,定然是有所图的。

“不想怎么样!”

摊手耸了耸肩,林北尘轻声笑道,忽然又坐直了身子。

在对面雅间露台上的秦镇南那几欲喷火的视线注视下,靠在美岳母耳畔,好闻的发香传入鼻息,用磁性非常的声音说道:“岳母大人,若您真的和岳父大人相亲相爱,我不阻你竞拍那极品能晶,若不是真的相亲相爱,那能提升脉力的东西我也有的哦!”

说话间,那块极品能晶已经被抬价到了四千万软妹币,但林北尘依旧不徐不缓地着,一脸悠然。

“岳母大人,想必您也知道,我是登上了珍宝馆第七层的,在哪里我得了一件东西,那东西叫灵植根。”

“这东西,岳母大人想必你也有所耳闻吧?”

“灵植根?!!”

美岳母双瞳豁然睁大,她当然是知道的,在脉力等级提升方面,那灵植根可是比极品能晶还要好的呀!

那可是在偌大的安南市都未出现过的至宝啊!自己这女婿竟然灵植根那等天材地宝,这让美岳母怎么不能惊?

“是的!”

林北尘点点头。浅笑道:“要说那欧阳院长当真大方,放在里面的灵植根,那果实一月一熟,一次能结一百三十二颗果实,脉宗强者以下皆能提升一定程度的脉力。”

这……林北尘没撒谎。

那精神世界中的脉元灵树,是一年一熟,但林北尘的精神世界时间流速可比比外界慢十二倍,可不就是一月一熟嘛!

“要极品能晶,还是脉力果实,岳母大人,您这个选择吧?可要快哦,那极品能晶已经被抬上五千万了哟!”

顿时,美岳母陷入了纠结之中。

诚然,就如林北尘所说,她当初招何律明为夫,不过是她母亲孔淑英一力促成的,她是根本不喜欢何律明的。

自从生下苏云落后,苏家又将何家吸收得差不多后,她便没有再让何律明碰过她,什么恩爱夫妻统统都是装出来的。

而她那么积极出价竞拍那块极品能晶,也不是为了拍得极品能晶让何律明突破修为瓶颈,只是为了她自己,或者母亲的修为提升。

现在有了更好的脉力果实,还是一百三十二颗,自然选择脉力果实更好,说不定能借助这些果实突破到七十级,成为脉宗强者呢。

但……美岳母仍有顾虑。

若是不出价竞拍,那装出来的夫妻恩爱可就……

“岳母大人,勿需担忧,小婿自然让你做足全套戏码!”林北尘看出了美岳母为何还在纠结。

又在美岳母耳畔低语了一段什么,美岳母听完,一双星光般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林北尘:“你说的可是真的?”

“当然。”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