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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失去金山城的大明人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
但不管生活多么苦,大明人依旧摆脱不了吃货基因的影响。
他们为了改善伙食,常常三五成群出去打猎,没几天的功夫,朝歌部落方圆十余里,所有的大形生物,都被猎杀光了。
老卞带着属下,走了一阵,连只山鸡和野兔都没有,便只能往更远处的地方探索。
“今天怎么回事,难道那些动物知道我要打猎,咋连只松鼠都没看见?”
老卞不禁骂道。
“大人,我怀疑是殷洲狮把猎物吓跑了,小心殷洲狮!”
“不是,那也能叫狮子?分明就是大猫!”
“我还想养一只呢,抓到重重有赏!”
老卞如是说道。
“大人,别听他胡说,咱们来到丛林里,天天都是红薯和玉米棒子,弟兄们早就吃腻了,所以常常出来打猎,改善伙食。这里的活物,估计被其他弟兄们打光了。”
后面的属下说道。
“难怪,猎物都被这群兔崽子打完了,怎么不见他们孝敬老子!”
老卞骂了一句,继续往更深处走,心里想着没有野猪,遇见一头鹿也行。
各人又走一阵,其中眼尖的属下忽然指着前方,“大人,有鹿!”
老卞望过去,只见远方树林里,有一头巨大的驼鹿正在呆呆地吃草。
“你小子眼力可以,难怪你能当狙击手!”
驼鹿可是好东西啊!
驼鹿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鹿”、“鹿中巨人”,拥有超级血液,能让器官再生、百毒不侵,被很多神话传说比喻成“仙兽”,比如:姜子牙的坐骑、牛魔王的避水金眼兽等。
它大只,那就是肉多,萧武他们就想吃肉。
萧武连忙屏住呼吸,示意众人安静一点,别把那头大鹿给吓跑快,吓跑了大家今晚一起吃地瓜。
待那驼鹿低头吃草,各人立时蹑手蹑脚拿起弓箭。
现在大明军民弹药奇缺,各人虽带了火枪,但都选择先用弓箭。
火药用一点,就少一点,这些火药都要留着打游击的,不能浪费。
然后用老卞的话说,就是拉拉弓箭,当做练习臂力。
老卞与几名属下,取了弓箭,费力的将弓箭拉开,然后一起放箭。
几支箭失射落在地上,驼鹿撒开腿就跑,各人用惯了火枪,愣是一箭都没射中,连毛都没伤到。
场面略显尴尬,这群大明的骄兵悍将居然在射箭上如此拉垮。
“驼鹿受伤了,兄弟们快追!”
老卞大喝一声,巧妙地化解了众人的尴尬,他将弓箭交给部下,拿起金山城仅有几支的掣电式步枪尾随过去。
这是压箱底的货,整个金山城的军队,只有军官才有。
听听老卞说的话,就知道人家为什么能是萧武的副手!
领导嘛,黑的得会说成白的。
众人追了一阵,来到一处树林内,老卞看见驼鹿钻进入,正要往里面追击。
“砰”突然树林内传出一声枪响,林中腾起一小团硝烟。
众人急忙停住脚步,有些震惊的站在原地。
“坏了,是火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