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番外:Mr。Unknow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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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二岁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次选择,这次选择改变了我的一生。

爷爷让我抓阄,决定以后娶谁。

我心想,可去你的吧。

谁靠抓阄决定下半辈子啊。我娶个倭瓜脸,你还能多活两年还是咋的。就你的智商都玩不过阮俞栗宋老一辈,我继承你的基因还能翻出什么花,做人不要太乐观了啊老头。

当然以上这些我只是想想,我怕我爷。

大哥年纪大我两岁,我谦虚了一回,孔融让梨,让他先抽,他一点没客气,噌地抽中了北方。畜生大哥挂着灿烂的笑看着我说:“来来来,轮到你了。”

我回了他一个白眼。

我还有得选吗?

他抽中了北方,我自然是南方。

北方各家姑娘本就少,而且大的大,小的小。大的都有青睐联姻的对象,小的少说还要再等十八年。

我哥大概还能逍遥二十年。而我,腹背受敌……

数了数,栗家三个年龄相仿的丫头,阮家一个,俞家两个……我们南方阴盛阳衰,太能生丫头。而且丫头一个比一个凶。听说阮家的是个熊小子,对,你没看错,还不是假小子,而是熊,x-i-o-n-g的熊;栗家的一个比一个清高,鼻子朝上长,从小诗词歌赋地教着,最小的那个没板凳高就会背《长恨歌》,天天嘴里吊着奶瓶,骑着三轮车满院子嗷嗷“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俞家的都是仙女姐姐,可仙女姐姐打小就爱谈恋爱,追求的男人没有她爷爷的一个团,也有她爷爷的一个连,看我约莫跟看个倭瓜一样没感觉。

以上的信息都是我哥提供给我的。

对,我没在家,跟着爷爷在任上,一个也没见过,可个个如雷贯耳。

等我爷坎坎坷坷斗败东南群雄,拿到主动权时,我们终于回到了故乡。

我爷古董多,怕工人手忙脚乱擦了皮蹭了漆,就让我蹲到后面瞅着。

这老头对我们哥几个实在既不慈祥,也不和蔼,更不怜惜,总有一天我要反出他们家,自由恋爱去。

当然这也只能想想,我还是蹲到了比我值钱的古董旁边,乖乖的。

当我探出头时,已经到了园子里。那天园子里繁花似锦,开得可真灿烂,凤竹潇潇,鸟儿俏俏,风吹过大树时,树下有个姑娘抬起头,手中握着迎春花,露齿一笑。

春天来了,十个猪栏九个空……

猪栏里的我看呆了。

那会儿班里老老少少都在读三毛女士的《滚滚红尘》,我也瞅了两眼,并没有从粗大的神经中剖析出让那些小姑娘愁来愁去的情怀,可这会儿,我大概知道什么叫“红尘里来红尘里去”的滋味了。

真是个好看的小仙女呢。

看这模样要好看一辈子呢。

是俞家的小姐姐还是栗家的小姐姐呢。

娶她也不错呢。

第一次感谢爷爷,感谢大哥,感谢你们打牌抽鳖,抽中了我。

那一年,我堂弟出生,爷爷为他取了一个看起来平常朴素实则锋芒毕露的名字。

那一年,我喜气洋洋放着炮,读了书,上了学,有了心机坐她旁边,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情况有些复杂。

喜欢她的,貌似不只我一个。

嗯……后面一个,前面一个。

后面那个好处理,穷孩子一个,但前面那个有点富的有点麻烦。

我爷干不过他爷,忍气吞声排名在后;我……我估摸自己也干不过他。

这孩子看着忒聪明。倒不是我看着不聪明,可是,他看着就比我聪明,让我有点怯怯的。怯怯地瞒过他,怯怯地喜欢他喜欢的姑娘,怯怯地做他的情敌,怯怯地把他打败。

噗,骗你们的,我根本没有在怕和他为敌,外加后头那个穷小子。

冷冷地、酷酷地去抢我未来的媳妇。

我成了我未来媳妇的好朋友,靠着高超的游戏能力和运动能力。我未来媳妇游戏能力、运动能力也超级强的,她玩游戏能拍烂手柄,你们想想看,她看我踢足球会吹口哨吹“门前大桥下的小黄鸭”,吹到敌队腿软,牛不牛?!

我未来媳妇跟我一样,是个爱自由的小孩。可是她是真的勇士,永远在追求自由,而我热羡自由,却不敢开口。

我和她在一起时,一起啃个玉米扑面而来的都是自由的气息。

爱情和自由,是十五岁的我深深思索的两个命题。

为了得到爷爷不肯给我的自由,我一定要娶阮宁。也许世上还有好多好姑娘值得我娶,可是,她们不在我的选项ABCD中。

对,我要娶的姑娘是阮宁。只有你知道的秘密,请悄悄噤声。

可是我发现,我未来媳妇貌似好像隐约喜欢上了穷小子,这让我心里陡然一惊。我悄悄和聪明人靠拢,悄悄地把我未来媳妇写给穷小子的情书李代桃僵,给了聪明人。

嗯,第一次做坏事有点心虚呢。

话说看完一本书还分不清谁是林林的观众及林林本人是不是傻子。阮宁爱谁,目光多赤裸裸,如我在沙漠渴望一瓶可乐。

富小子干脆利落,果然没让我失望。穷小子三振出局,败走B城。

我没料想他这么快出局,他看阮宁的眼神时常沉默内敛,却在不经意时泄露春光生机。

他爱阮宁,他也爱阮宁。

可是注定此生与她无缘。

只要我在,只要聪明人在。

那会儿有个神算子,在B城和H城的圈子里都颇受青睐,算命极准。有好事的把园子里所有孩子的八字不署名地给了大仙,大仙盘了俩星期,抽出两个八字,说只这两个是极品,其他的都是尚可,另外还有一个大悲大喜的命,他看不透。

大家展开纸条,极品的八字是聪明人和俞老早已销声匿迹的长孙俞迟的。

嗯,我和我哥我弟属于人群中一飘而过的人流,而那个大悲大喜的命,是我未来媳妇的。

听说她大运极好,但流年极不顺。

生下来是将军之孙,十五岁上下是将军之女,不过而立,是将军之妻。

但细看年头,嫁人之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穷酸命一个。

我细想我以后并不太想当个将军,但是命运这种东西,笑笑也就过去了,没谁真当回事。

但愿她出嫁前把所有苦难渡完。

第二次做坏事,唔,大概是在七年后。

这七年间我去了B城,在那儿读书,在那儿恋爱,在那儿做任何我爷爷不允许我做的事。

恍恍惚惚,仿佛我那个未来媳妇的脸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毕竟鲜艳漂亮的姑娘都爱我,毕竟我已拥有了自由。

天大地大没爷爷管的少年,还不趁机多玩两年。

我不是那个聪明人,那个顽固而执着,要和阮宁死磕一辈子的聪明人,那个因为一念之差变成了可怜人的聪明人,我当然要爱别的姑娘,要尝尽这世间所有的爱。

可是我不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将来,不能永久享有自由,这多少让我显得可怜,也多少尝尽了怨憎会的苦。

快乐肆意的日子过得很快,就像小提琴的协奏曲,高潮迭起,直到回到那个选择题。

选项很少只能爱那个姑娘的选择题。

我收到一封邀请函,大一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参加了初中同学会。

再一次见到那个姑娘,站在大树下的姑娘。

我每一次看见她,她都在大树下。但和上次不同,她眉眼黯淡,再无殊色。然而,那心底的最深处,还藏着自由。

我一眼瞧出。

我曾想她会美这一辈子,这样我娶她也能粉饰,我同她虽是有目的地联姻,但毕竟郎才女貌。

我诧异她为何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可见算命的有几分准头。

多年后的婚礼,我该如何介绍这段政治联姻。若非她爷爷权势逼人,便是,我真的爱这个人。

婚礼上的那个我,恐怕会被众人笑死。这是我遇到的最现实的困境。

若她落魄,以何爱她?她这辈子早已燃尽最美光泽,捕珠人空余嗟叹,是由她暗淡沉海还是捉起嫌弃?

最长情的是人还是兽?

爷爷也说阮宁现在已非从前,你从前的选择可以画掉,重新来。

重新……重新爱上一个人?

我第一次在心里没有默默吐槽爷爷,他说得多对啊。

换个人不就迎刃而解。

可见他从不把我当成人看。

我不需要任何感情。

惯性定律在我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连冥王星有朝一日都有可能脱离太阳系,我却还傻傻地站在地球上。

曾经小心翼翼地在心里圈起围栏,现在却变成我的悲哀,一只被圈养的羊的悲哀。

出口大开,原地打转。

大口大口地吃着草,直到圈地荒芜,直到饿死。

我时常想起以后娶阮宁的那天,她身姿挺秀,眉眼带着少年时便调好的色彩光泽,比画好看。

我没变,她却变了。是谁拿去她的鲜艳?

想着想着,坚定就变成糊涂。从前我仿佛知道我要什么,现在我反而模糊。

真盼望人生下时便有情侣如父母一样同时临世,这样,再不用寻觅什么爱情、什么自由。都是些无用的负担啊,在两姓的联姻面前。

姑娘啊,你就站在那里,带着只属于你的自由,不要再被人间冲刷成凋零的模样,站在那里,等我娶你。

从那年起,每一年的同学会,我都早早地第一个到。

我怕距她太近无法挽回立场,又怕看不到她心中苦涩。

可是她再也没有出现。

我因她这样落魄,慢慢生出好奇,追溯她身上曾发生过什么。

她年纪不大,却尝遍这世间高低起落。

我同聪明人闲聊起来,他评价了一句:能忍是福。

夜间卧床枕着手臂细想,这话说得有意思。如果我一如她一般弱小,被打掉手臂和腿脚,我将如何活着。

我见过我爷爷杀伐果断的模样,脑子飞快且迅速地想着。

如果换成我,我会做些什么?

身为一只弱小的羊,我要如何摆脱死死盯着我的狼?

和它硬磕,GameOver。

跑入有一百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百分之十;

跑入有一千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千分之十;

进入这世上最多的群体,泯灭于众人中,变成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平凡,死亡概率递减无限趋近于零。

大学一直学编程的我,每天跟成千上万个代码做对抗的我,忽然悟到阮宁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样子。

和我一样,她只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我选择被圈养,她选择了最拥挤的羊群。

那一年,我没有从军,更不会成为将军。心中隐隐不安,但也不曾因她的命数而改变我的命运。

初中毕业时,我和阮宁一起照过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放在我的皮夹中,许多年都没有换。一次去酒吧饮酒,钱包却被扒手夹走。明明酩酊,凌晨三点,我又坐车返回,翻垃圾桶,找我的皮夹。

酒吧老板是城中富豪的姑娘,我与她有几面之缘,算是朋友。她帮我寻回皮夹,钱自然没了,可照片还在。

她问:“那是谁啊。”

我说:“我未来的媳妇呀。”

她笑了,说:“我好像见过她,四姑娘正找人收拾她。”

我愣了:“哪家的四姑娘?”

她说:“宋家啊,还有谁家有四姑娘?”

这个姑娘叫Ulrica,我说:“Ulrica,你先等等。”

我给了Ulrica一笔钱,让她假意应承宋四的要求,然后暗地里放了阮宁。

Ulrica最近在玩乐团,需要一大笔钱筹备乐器组队灌唱片。她爹不肯给她。谁知道出了岔子,阮致插了一脚。Ulrica拿了三家钱,自然不只替我办事。

阮致这个人,我一向琢磨不透,也懒得琢磨。

他倒并非真心伤害阮宁,只让Ulrica囚禁了她几日。我担心这姑娘反水,毕竟这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所以,顶着三天没洗的油头,在黑暗中,我守了阮宁三天。

阮宁兴许只觉得我是监视她的喽啰,可是这个喽啰在黑暗中画了很多游戏小人儿,每一个小人儿都长着她那张肉乎乎的脸。

这个没有衣品的、头发乱糟糟的、不会化妆的、很懦弱的小姑娘,她在黑暗的绝境中沉默不语如垂死的老人的时候,在不知道还有我在的时候,我很想抱抱她。

撇去所有,我还是她最好的兄弟。

在那里,那一刻,我们都曾失去自由。

我真正爱上她,发自内心地接纳她,是跟着学校去英国DR联盟参加夏令营的时候。毫不意外地,在这样顶尖的夏令营,我碰到了聪明人和他现在的女友。

人人都说,他在英国有了心上人,谈了一场专一且轰轰烈烈的爱情,这场爱情显然与阮宁无关。

那个女孩是英籍华裔,中文名叫阿霁。

阿霁是个非常开朗漂亮的女孩,聪明人看着她的时候,总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夏令营野营在森林小灌木丛外,临近小溪的地方,开了篝火晚会。

阿霁像一只轻盈的且羽毛多彩的小鸟,围绕着聪明人跳舞。

她的笑容太美,让人看着就喜欢。

夏令营有许多人追求阿霁,可阿霁却似乎放弃了所有、不在乎一切地爱着聪明人。

她像一个强悍而立的战争女神,那种强大的爱,在同世间每一种爱宣战,告示着她能战胜所有。

聪明人喜欢她,甚至是带着宠爱地喜欢,他双手支撑在草地上仰头的双眼中,总带着含蓄的爱意。

他们相爱着,人人都看见。

但我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头,阿霁这种一直像竖着羽毛的孔雀一样备战的状态太奇怪,有张而无弛。直到有一天深夜,失眠了的我听见他们在帐篷外争吵。

聪明人用非常生气的语气问阿霁:“为什么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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