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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只能点头坦白:“我就是想多了解了解孩子。(百度搜索)”
安惜君表示理解,也没有多犹豫就为我解了惑:“长宁的爸爸是我大伯的长子,比我大十三岁呢,他离开家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
他妈妈是我伯父的第一任妻子,之所以离婚后就带着大哥搬离安家。我想,主要还是担心刘伯母容不下他嘛。
大哥成年后认祖归宗,爷爷挺喜欢他。觉得他心术正,值得托付。当初立遗嘱的时候,就按照安家长孙的身份给了他应有的财产和股权。
但是大哥无心经营家族企业,选择做自己的事业。所以后来基本都是各自生活,逢年过节偶尔与我们来往,但交流也不深。
我是听说他爱上了个比他小很多的女人,就跟自己之前的未婚妻分手了。
可那小三骗了他的感情又骗钱,最后还把大哥卷到什么纠纷里,被人意外打死了。
大哥死时,他之前的那个未婚妻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也就是长宁的妈妈。
在大伯母的央求下,那女人同意给大哥留个了血脉。然后生下长宁就出国了。”
我叹了口气,也不好对‘别人’的故事加以评论。总觉得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真是哔了狗了——为了个来历不明的小狐狸精抛弃未婚妻?这也实在太过分了吧。
这样的大哥也值得安祈年尊重?
可是感情的事别人说的也不一定就是事实,有没有隐情谁知道呢。总之不管怎样,死的死了,走的走了,长宁都是最可怜的。
“那长宁一开始是跟他奶奶咯?”
“是啊,最初大伯母并没有把孩子的事说出来。我们都不知道大哥还有个骨肉呢。”安惜君点头说:“半年多前,她才突然把长宁送回安家。验了DNA,确认是安家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