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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战个痛快!(2)
在‘先登’旗下,一员虎将坐在敞开的无盖马车上。用不屑的目光看着右边军营之上,高高飘舞的印有‘文丑’旗帜的军营。端起马车内桌上的酒杯,一口干之后,更是冷笑的笑看着蓟县的城墙之上。
“文丑小子,也想与我争功!还有那公孙伯圭,自称什么白马将军,在我眼中还不是土崩瓦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这员虎将,在万军从中,竟是若无其人的大笑起来。
身边的士兵,好像对此已经习惯,都默不作声的站立着。就连主帅大笑起来,也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
顺着身边的士兵往后望去,一个黑se的方阵出现在整个军营之中。高大健壮的身躯,奎武有力的臂膀,以及视死如归的眼神,还有一往无前的气势,一看就让人眼前一亮。至于武器,一目了然,每个人的左手边是一架机弩,右手边是一柄大刀,背上背着一筒弩箭。
只有区区数百人,其气势却比周围两万余军队加起来还强。他们沉默着,如同巍峨的青山,只有在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亮出他们的爪牙,用敌人的鲜血,来见证着自己的实力。
他们就是先登死士,是轻骑兵终结者!
就是他们,万军从中救出了必死的袁绍;就是他们,八百人打败了三千白马义从:还是他们,追的白马将军,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强兵。
这个时代的诸侯都知道,军队的士卒分成五种:新兵,老兵,悍卒,勇士,虎喷。眼前的这支军队,八百个人,每个人都是勇士。
所谓新兵蛋子,也就是懂得杀人,只能打顺风仗。而老兵呢,是经过了几场战争,活下来的人。在战场上,懂得何时进攻,何时后退。面对逆风时,也能上战场的人。一对一,和人拼杀,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
别因为只能一对一,就小看老兵。要知道三国时期,所谓的强军,就是这些老兵组成的军队。老兵组成军团的战斗力,绝对不是新兵蛋子组成军队,所能抵抗的。
所谓悍卒,已经可以抵挡数人的进攻而不乱,面对数倍的敌人敢于进攻。一般说,悍卒组成的军队,以一敌十是没有问题的。一般的亲卫军团,就是这些悍卒组成的。
而勇士,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军队,就跟某些对战游戏里面的超级兵一般。以一敌十,可杀之!说的就是这群勇士。人数已经不放在他们眼中,只要是他们力气没有耗尽之前。他们眼中就只有那一面旗帜,或者带领他们的那一个人。如果说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是武将的浪漫;那么敌军从中,刀锋所指所向披靡,说的就是他们的风采了。
八百勇士,怪不得,‘先登死士’如此的声名远扬。果然是盛名之下,名副其实啊!这个世界上,恐怕唯一能与之媲美的,也只有高顺手下的陷阵营了。
公孙续在忍耐着,如同一只受伤的狼崽子。一只眼睛看着受伤的母狼,一只眼睛仇恨的盯着眼前的猎人。随时准备着,只要他一个疏忽,就冲上去冲着他的脖子,狠狠的咬上一口。
文丑的军队,终于冲上了阵地。
“兄弟们,she死这群狗娘样的!”
眼见文丑的军队,进入了弓箭的she程之后,田楷大声的喊了起来。城墙上的都是老兵,他们早已经熟悉了弓箭的she程和敌人的进攻套路。听到田楷的命令之后,手中弓玄轻轻一松,咻的一声,也许就代表着一个敌人的死亡。
“弟兄们,冲啊!第一个登上城墙的,赏千金,升校尉!”随着文丑的一声呼喊,手下的士兵明显觉得jing神振奋了几分。千金和校尉,多么诱人的字眼。
这一刻,已经是赤、裸、裸的拼人命了。看是进攻的先登上城墙,还是防御的一方先击溃敌人的心里底线。
不过双方都很清楚,这群进攻的人,根本就是炮灰。死再多,文丑也不会心疼。这个世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天腿的人还真好找!乱世的人,给口饭吃,就跟你混了。
田楷看着文丑,嘴里狠狠的咒骂着。他知道,一旦这些炮灰,将他们的防御器材消耗干净。或者让他们的弓箭手疲惫之后,就是他们大军jing锐,攻城的时间了。
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地上已经零零散散的躺下了近千人,而这些人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