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启动推广计划(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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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不是旁人,正是弘晴的笔名,其所引用的《农夫与蛇》出自《伊索寓言》,在后世,那是尽人皆知的故事,可在这时代么,满大清除了弘晴本人之外,自是谁也不知其来历,但却并不妨碍人们从这则简单的寓言中得出妇人之仁要不得这么个浅显道理,再加上此篇文章后续点评乃至论证皆严谨无比,却又妙笔生花,令读者无不赞叹,一时间文章风行京师,晨曦之名响遍全城,与此同时,原本对抗激烈的大辩论就此出现了一面倒之趋势,民间对《京都条约》的态度几乎就是压倒性的赞成。

仅仅两期报纸而已,民间的舆论倾向已是彻底定了调,田秉义等高唱反调之辈已是成了过街老鼠,被无数人唾骂为卖国贼,无脸见人之下,全都灰溜溜地撤离了广济寺这么个聚集地,风流云散地没了声息。

民间舆论这么一定调,朝议也就没了甚阻碍——康熙五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时隔月余,老爷子再次上朝,期间三爷提出了通过《京都条约》的动议,应者无数,反对者却是稀少,四爷父子见势不妙,皆不敢再强顶,三爷的动议遂得以通过,次日,老爷子下了明诏,批准了《京都条约》。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二,老十三上了本章,请求对新军进行增补,以满足驻东瀛部队的轮换之用,老爷子准了奏,不过么,却并未再让老十三继续打理新军事务,而是将新军并入丰台大营管辖,与其同时,着老十三重回兵部,帮办军机。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四,“八旗商号”董事会作出决议,从发展基金中每年拨出一百二十万两银子作为驻东瀛陆、海两军之军费开支,换而言之,海陆两军除去各项必要之开支外,拢共六千定员(海陆各三千兵力)皆可拿双饷,再算上收刮当地之所得(这个毫无疑问是大头,没旁的,清军在东瀛就是太上皇的角色,收刮起来自是轻松得很。),大体上一名普通旗丁在东瀛驻扎上两年,便可有近千两的入账,至于中高级将领么,所得多上十倍还不止,消息一经传出,原本对加不加入新军尚在观望的闲散旗民们顿时都疯狂了起来,无数人蜂拥着便将八旗都统衙门都给挤得个水泄不通,愣是整得一众八旗都统们全都不得安生,往往为一个名额的归属闹得个面红耳赤,争执不下之际,挥老拳斗殴的场面当真不在少数。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九,老十四上了本章,请求对各旗营的武备进行更新换代,以提升军伍的战斗力,计划以五年时间完成全部规划,大体上每年需花费白银六百余万两,老爷子对此本章留中不发,显然并不打算如此做了去,老十四不服,于七月十四日再次动本,老爷子最终批复,只同意对丰台大营的三万兵力加以改制,至于老十四的其余请求尽皆被无视。

老爷子这么个态度一出,朝野自不免议论纷纷,谁也搞不懂老爷子到底是何用意,要知道新式武器的威力早已是经过实战检验了的,没见新军只一万两千人的兵力便轻松灭了倭国十数万大军,倘若大清所有的军队都换上了新式武器的话,战斗力怕不得提升到恐怖之程度,以老爷子马上皇帝的睿智,自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可老爷子偏偏就没这么做了去,这其中的意味着实耐人寻味。

为何?旁人不明所以,可弘晴却是再清楚不过了的,此无他,就是个警告而已,针对的不止是老十四,也隐藏着警告弘晴这个当初力主征伐东瀛的好斗分子之意味——老爷子老了,实在不想再有大的折腾,他现在所想的仅仅只是安度晚年,别闹出甚玄武门之变,于老爷子来说,就是好事一桩,至于战事么,除非是万不得已,老爷子已经不想再打仗了的,再说了,周边如今似乎真就没啥大的威胁,至少在老爷子看来是如此,实无必要花费巨资对现有军伍进行升级换代的,另一个隐晦的原因么,自然是对诸阿哥们都不放心,哪怕是最得宠的三爷也不例外,否则的话,老爷子也不会啥理由都没有便免了老十三的新军统帅,而今,老十四想要借整军之名揽权,老爷子又怎可能放心得了,否决也就是必然之事了的。

至于说警告弘晴么,说穿了其实也并不复杂,没旁的,征伐东瀛一事上,弘晴的手尾虽是处理得很干净,可要想瞒过老爷子的法眼却是断然没可能之事,前番将老十三调出新军以及此番否决老十四之提议,表达的都是同一个意思,那就是老爷子对战事已是厌倦了,谁要是敢再妄动刀兵,后果自负!

老爷子不想打仗,这等愿望无疑是美好的,可惜现实却是残酷的,盘踞在青海、新疆一带的策妄阿拉布坦近年来势力膨胀极快,怕是不会让老爷子逍遥安度晚年,到时候的仗还有得打,这事儿弘晴心中有数得很,不过么,此际却不是道破的时候,也不想在军伍里搅风搅雨,没地招来老爷子的猜忌,那后果须不是好耍的,再说了,弘晴这会儿也没真没啥心思去考虑军伍之事,概因工部诸多发明的推广事宜已是提到了日程上来,要撰写的章程实在是少不到哪去,偏偏工部里懂得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人手并不多,大部分事情弘晴只能是亲力亲为,每日里忙得个团团转,又哪有时间去插手军伍上的勾当。

八月初九,历时两个多月的辛苦煎熬之后,有关工部诸多发明推广的章程总算是拟定完了初稿,弘晴并未多耽搁,于是日便上了本章,老爷子阅后,并未加以置评,而是将弘晴的折子连同厚达四十页的细款说明尽皆交由大学士们商议。

大学士们的商议注定是不会有甚结果,倒不是弘晴所拟的章程不详尽,也不是内里有甚乖谬之处,实际上,弘晴已是尽可能地将章程写到了细处,就连一些经济学名词也作出了相应的解释与说明,将四十七项即将用于推广的项目细分成了三大类——适合中小商贾投资的小轻工类、普通轻工类、资本密集的重工类,并细化了各类的股份制规模以及相关控制章程,以张廷玉等人之才干,领悟起来自是并无太甚障碍,问题是一者此章程涉及到的投资额巨大,涉及面又极广,令一众大学士不得不慎而又慎,再加上众大学士们彼此的立场不同,对弘晴所提之章程的态度自然也就不同,商议了数日下来,依旧没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到了末了,只能是又将章程推回到了御前。

大学士们议不出个结果来,老爷子可就有些纠结了,不为别的,只因弘晴这份振兴经济的计划实在是太恢弘了些,若是真能成事的话,在可预见的将来,朝廷岁入足可翻上一番,这还没算户部那头的税收所得,光是朝廷在这么些产业中的股份分红,便已是个惊人的天文数字,足以支撑弘晴所提出来的治河与筑桥修路之所需,这于朝廷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而老爷子所要做的不过只有两件事,一是下诏通过《专利法》,二么,便是从倭国的战争赔款中拨出五百万两银子作为工部此项计划的启动资金。

《专利法》立与不立,于老爷子来说,倒是无甚关碍,左右此法与现行律法并无甚冲突,与主流思想也无太大的矛盾,真要立法,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罢了,可要老爷子从已收进了国库中的首期战争赔款里掏出五百万两巨款,却是不免令老爷子肉疼了——真能成事的话,五百万两银子的投入并不算多,可若是失败了呢,这五百万两银子岂不就打了水漂,再者,老爷子眼下圈定的继承人乃是三爷,可着眼点却是落在弘晴的身上,倘若弘晴办砸了这桩大事,朝局岂不又得陷入纷乱之中,老爷子安度晚年的希望自也就将落到了空处,而这,方才是老爷子犹豫再三的根由之所在。

时光荏苒,一转眼已是九月初,而老爷子始终不曾对弘晴所上的本章加以置评,也没将之付诸朝议,这等情形一出,朝野间的流言自不免便大起了,在有心人的推动下,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矛头直指弘晴,诸如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之类的不堪之评价全都不甚客气地往弘晴的脑门上扣,一时间京师风云竟就此诡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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