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虚空之痕!傲视群雄(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4ibo.pro,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一场场激战搏杀,和一位位顶级半神交战,令李源的威名在祖界中不断传播。

毕竟,祖界内虽无法通过传讯手段交流,但半神们除了能观察祖界榜变化。

同势力强者彼此碰面,也会交流情报。

诸多原因,都令李源名气更大。

“许源!”

“许源,积分榜第一了。”

“连败狂夫、画中云、敖风等三位顶级半神强者。”

祖界中,宁赤、景奎、连云半神、月刀等一位位尚未和李源交手的顶级天才,大多已都知晓李源的恐怖实力。

他们几乎都已将李源列为了‘第一大敌’。

“许源,几年过去,没想到在祖界之战中,你竟然才是我夺取祖界令的最大威胁。”行走在湖泊上的景奎露出笑容:“有趣,有趣啊!”

“不过,即便和你交手,也得等到最后,先要想办法从宁赤、月刀他们手中夺下祖界令。”

……

“许源?连狂夫都不是对手,被他直接击败?”

“按狂夫所言,他的枪法应该很一般。”一名气质慵懒的白衣青年行走于大地,感应到祖界令的变化,他眸子中有着光芒:“难道,真是九星脉吗?”

“小小的觉星大陆,这一代竟然能诞生九星脉?”

“哪怕有觉星神丹辅助,按理也极难才对。”

“九星脉,很可怕,但修炼仅数十年的九星脉,还不足为虑。”

白衣青年,便是宁赤。

他,乃是混沌神庭降临九大高手中公认的第一人。

哪怕在神庭总部上万金衣成员中,实力都属于极前列了。

“积分第一。”

“失去了,我也得争取拿回来。”宁赤化为一道流光远去。

他看似懒散,实则很希望夺取第一。

……

“大哥登顶第一了?”柳冰露出了笑容。

凝聚空间真意,她便花费了大量时间在感悟真神级秘术上,杀敌数量减少,积分排名才会被接连超过。

如今,就连之前在她之下的月刀,排名都已超越她。

但柳冰没有太在意。

“祖界令!”

“想彻底夺取祖界令,乃至在祖界核心中占据先机,光靠飞行遁术还不够。”柳冰暗道:“必须竭尽全力,令风、空间两大法则结合,悟出真神级秘术才行。”

……

祖界的北方,乃是一片冰原之地,其中一片区域正有两位天才半神在交战厮杀。

“蠢货!”

“一群蠢货。”

“竟然让一个土著半神给接连击败,刀鹰、虞廷、画中云,他们都是些蠢货。”脏兮兮少女心中恼怒。

她手中刀光如月华,璀璨美丽,和她脏兮兮的衣服完全不相符。

一刀劈出,将面前的东磐半神劈的倒飞了出去。

“小子,你法则感悟倒是不低。”

“只可惜,你的兵器和基础太差劲,赶紧认输吧。”脏兮兮少女呵道。

“月刀?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怪物,她的刀法之强,超越了我的锤法。”东磐半神越打越心惊:“且她的星术也很恐怖,力量也完全超越了我,难道是八星脉半神?”

“这次祖界之战,怎么会冒出这么多神秘天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从法则感悟突破达到八段圆满(真神初阶),东磐半神本是豪情万丈,后来接连厮杀,积分排名越来越高。

如今,他距离前十很近了。

没想到,遭遇这位神秘高手‘月刀’。

对方显露的实力简直夸张。

仅仅十余招,便将最擅长防御的他,打的难以招架。

“我就不信了。”东磐半神咬牙,挥动双锤,气势滔天,再度狂暴的冲杀了上去。

可东磐半神的挣扎,注定是徒劳的。

双方仅再度交手了十余招,实力已达到虚神巅峰底线的‘东磐半神’,便被迫使用界令逃命。

东磐半神并不知道。

月刀,乃是万道神庭降临七名‘千星成员’中的最强者。

这片冰原安静下来。

“七星脉,法则感悟竟也能这么高?”脏兮兮少女暗暗嘀咕:“这觉星大陆,倒不愧是那位伟大存在隔绝之地,令星空古城都不敢追究,果然是底蕴深厚。”

“我闯荡六方小天地,这方小天地堪称最强的一个。”

“只是。”

“我真正的对手,还是许源,以及宁赤、柳冰这两个家伙。”脏兮兮少女扫了眼祖界榜。

她清楚自己同伴实力,许源能以一敌二战而胜之,足以证明其实力。

宁赤?她在神域就交手过一次。

而柳冰?

“神域中,听说天蛇族已覆灭,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圣血天蛇这种顶级神兽。”脏兮兮少女眸子中闪烁光芒:“顶级神兽啊,数百年就能达到真神极限,不容小觑。”

嗖!

脏兮兮少女一闪便消失在天地尽头。

……

“祖界第一!”

“祖界榜第一!”

“许源半神,是我渊国的强者。”觉星大陆上,无数人关注着祖界令。

在李源登顶的那一刻,渊国无数强者更是彻底沸腾了。

“许源的积分,是不断上涨的,刚开始只是几十名,然后是十几名,到了最后阶段,排名竟还在提升!!”

“到后期,排名前十的顶级半神个个都不好惹,许源还能上涨,靠的就是击败其他顶级半神。”

“对!每击败一个,都能夺取对方一半积分,总积分自然暴涨。”

“越山半神排名九十多名,也不错,但和许源半神比都差太远。”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