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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立被他一瞪,也呆愣住。\\WWw、qВ5、coM//
古晔转过来那一瞬间,让他有惊鸿一瞥的心悸,他现在才发觉他不仅长得可爱又让人有说不出口的美感,他真想再把他扳过来将他看个仔细。
之前一直跟他争执,怎么都没注意到他那不同于女人柔性的美,有让人微醺欲醉的感觉。
他醉了,韦立在-那间被他的美迷惑住。可是再下一个瞬间,又心惊自己竟然在赞美一个男人的美。
“怎么……不讲话?”韦立的声音因心悸而微微颤抖,希望他的话能引他转过来,再让他看一眼。
“你不睡觉,请你离开!”这个男人是怪胎,难道他不会累吗?古晔用喝斥声,掩饰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
“你生气了?”
古晔沉默不语,韦立轻扯他金黄色的头发逗弄他。
古晔用力挥开他的手,表示自己已经生气了,最好不要惹他。
“你家这么多人,怎么只看到你跟你姊姊?”不跟我讲话,我偏要讲,讲到你受不了转过来。
古晔挹然不愿理他,但是又感觉到他在旁边蚤扰很讨厌。为了能够早点安眠,只好不耐烦地开口。
“我家住台南,我父母跟两个哥哥住一起,大姐嫁到香港,二姐古聆在台北工作,我是因为读书暂时来跟她住的。”这样他总该满意闭上嘴了吧!
古晔把他家的成员跟他诉说一遍,觉得自己像神经病,为什么要跟他讲这么清楚?他嘲讽般的对他说:“要不要我把他们的名字一一报给你。”
“如果你愿意,也无妨。”韦立很高兴古晔愿意跟他讲这么多。
古晔啐了一口,说:“我随便讲讲,你还当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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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大学几年级?读什么科系?”
“二年级!观光。”
“你有参加什么社团?”
“游闲社。”
“游闲社?是做什么的?”
“游手好闲——没事做。”
古晔真想跪下来求韦立闭嘴让他休息。
“你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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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立穿上粉蓝衬衫和深色西装裤,感觉凉凉的。
因生理时钟的影响,早晨六点韦立就准时醒来。昨夜跟古晔聊天聊到三点,聊得太愉快了,即使跟他聊到天亮也没关系,但是古晔很不给面子的睡着了。
跟他聊这么久,古晔就是不肯再转过来,真是个死硬派,可是等他睡着后,手打过来、脚也踢过来。他计算过,古晔一晚大概要翻个十来次,早知道他会如此,就不必大费周章跟他聊这么久,直接让他睡着就好了。
已经忘记跟人聊天的滋味了,而且,还毫无倦意、意犹未尽的想继续跟他聊下去。韦立心惊胆颤,为什么喜欢跟他聊天?他一向不喜欢跟人有太多的接触,何况是聊天。
是因为对象是古晔吗?
韦立自己也没想到,能跟古晔敞开胸怀不受拘束,放松心情、无心机的侃侃而谈,甚至可以爽快的对他吼叫,畅所欲言、不怕翻脸的谩骂。
一般不认识或初见面的人,都会因韦立不太爱笑、严厉的脸而惧怕他三分,难得这小伙子不怕他,让他深感意外。古晔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反应,只是,韦立有时候会被他无惧无畏的态度气到想要抓他起来打屁股。
古晔眼睛大大圆圆地,随着情境很生动的溜来溜去,好象它们也要抢着讲话一样。双眼皮像是刻意折出来有明显的弧线,长又湄密的黑睫毛,一闭一开像在跟人招手,真是可爱极了。手足修长、体态轻盈,又宛如是一只天真的麋鹿。真想一直跟他在一起,看他多变丰富的表情和清秀的容颜,听他清脆悦耳的说话声音。
韦立本来打算,把西装上呕吐的秽物弄干净就要走人,没想到却遇到古晔这个好玩的家伙,让他舍不得走。当时自己大可以睡沙发,却莫名的想跟他挤一张床。
韦立情难自禁,悄悄地柔柔他被染成金黄色的头发,真像一堆垂头丧气的麦草堆积在头顶。不过这金黄色的头发还真的满适合皮肤的古晔,令人越看越喜欢。他再轻抚一下他二十一岁,俊秀中有点稚气、白净微红的脸颊。
二十一岁?自己二十一岁的时候在做什么?都快遗忘了。韦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老到连在做什么、怎么过日子的都忘记了。
二十一岁!他在美国大学专攻经济学,生活单调乏味,过着除了书本还是书本的日子。因专心于课业无心玩乐,当时甚至被同学讥笑为书呆子,但他都没有动摇过想要在这方面有所成就的决心,总算不负自己的期望,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什么原因让自己义无反顾地努力奋发?
他摇着头,不是不再想起吗?何必为了一个自己愚蠢的选择所造成不堪回首的往事,而坏了现在的好心情呢?
韦立望着古晔熟睡晕红的脸庞,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欢。
喜欢古晔!他心头猛然一惊,为什么自己有这种念头?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本身体内有潜在的“同”分子。
是这样吗?
韦立内心强烈的挣扎着,不承认自己有同,因他对男人从未感兴趣过,只是纯粹喜欢古晔这个人。
韦立望着本来背向他,因熟睡而翻过来的古晔,他再触摸一下那蜜红无邪的脸颊,不晓得他知不知道他自己漂亮得会诱惑人,他痴看着他眼睛都舍不得眨,倏然,在他心灵深处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他——我喜欢他,我好象爱上他了!
韦立心头猛一颤,脸色霎时转为苍白,不由得害怕起来。
越想越离谱,今天才第一次碰面的人,自己怎会滥情的爱上他?别人都说他很自恋,看不到周围的人,自己怎么会爱恋他?这应该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对。
已封闭十年不曾再牵动过的情感,古晔却轻易的引燃了他的,他真的恋上他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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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晔,你怎么像吸毒犯一样,无津打采的在这里睡觉?是不是昨天到哪里去风蚤?”
雷霆一进教室,就坚笑用力打古晔的肩头一下,让他的脸差点跟桌面做正面接触。
“你要死了,打这么用力做什么?”因睡眠不足,心里已经很不痛快了,雷霆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还敢来招惹他,古晔当然没给他好脸色看。
“怎么了?”吕宝元肥胖的身躯也凑爇闹的挤过来。
“不知道?古晔一大早吃到炸药,火气很大。”雷霆心里很奇怪,也感觉到古晔今天不对头,平常再怎么哈拉都不会翻脸,他怀疑他是不是跟他姊姊吵架。
“什么火气大,你打人很痛耶!”古晔板起凶恶的脸孔斥责。
“哇!他吃错药了。”雷霆搭上吕宝元的肩膀,调侃的说。
雷霆是属于人高马大型的,个性也一样,粗线条直来直往,有什的说什么,他是游闲社的创始人兼社长。
他的社团宗旨是:适当的游乐,达到最高的休闲效果,是人生一大享受。
吕宝元身材圆胖,个性就跟名字一样,宝里宝气。
两个人是表兄弟,现在又是同班同学,所以两个经常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古晔自从跟他们同班以后,觉得这对表兄弟很有趣而成为好朋友,不管是在学校或是在校外,经常可看到他们三个不同典型的人凑在一块儿。
他和吕宝元就顺理成章,成为雷霆游闲社的基本社员。
实际上,游闲社经常被古晔讥笑为游手好闲社,因为自创社一年以来都只是纸上谈兵,不曾到过哪里去游玩。
“你才吃错药!”古晔不客气反讥回去,“昨天有够衰,碰到一个长舌男,跟我讲了一晚上的话,害我睡眠不足。”他平静下来口气也放软,知道不应该把气出在两个无辜的人身上。
雷霆和吕宝元面面相觑,两个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双双坐下打算洗耳恭听。
“怎么回事?”两个异口同声好奇的问。
古晔把昨夜遇到在他眼里是个怪男人的韦立的经过,像在讲述离奇事件一样,对两个好奇宝宝诉说一遍。
“他很老?”雷霆问。
“老?”古晔犹豫一下,其实他一点也不老,是自己不服气硬说他老。”也不会,才三十岁,应该不算老。”
“三十岁就搞一家大公司,真厉害耶!”雷霆既羡慕又嫉妒。
“还好吧!”古晔一副不很稀奇的样子,三十岁的男人不都这样吗?
他真的有这么厉害吗?连一向不屑别人优异成就的雷霆都夸耀他。但是,跟他聊了一整晚,对他仍然一无所知,到底自己跟他聊些什么,脑袋一片空白;后来他讲了些什么,更是完全没印象。
“他是不是那种讨厌型的老板?”不多话的吕宝元也忍不住问。
“什么是讨厌型的老板?”古晔不解讨厌型老板的定义。
“就是气势凌人、尖酸刻薄、吝蔷小气,自己是老板就要把员工压得死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