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反杀案(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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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陈国威说的这一切都没有证据,也就不能表明他说的是实话。

这个案件只有几个证人,还都是指认他带刀杀人的证人,除了妹妹陈乐,没有人能证明他的清白。

最主要的是警察到达现场后,并没有找到这把刀,也就提取不到冯守义的指纹,更无法证明那把刀是冯守义的。

但是陈国威捅死了冯守义却是事实,哪怕凶器没有找到,但是在刑事案件的定罪过程中,凶器虽然是重要的物证之一,可并非定罪的必要条件。

刑事案件定罪的关键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相互印证,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所以,即使没有找到这把刀,可是其他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就是陈国威杀人事实。

最后检方也就直接起诉他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是陈国威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庭审后判决后,陈国威母亲直接瘫倒在地,满脸泪水的看着儿子,嘴巴长的大大的,一时间失声说不出任何话。

妹妹陈乐蹲在母亲身边,也是不断掉眼泪,要不是怕自己死了母亲没人照顾,其实她早就喝下买好的农药了。

本来有大好前途的陈国威,也带着手铐跪在法庭,冲着母亲和妹妹方向磕头,说着:

「儿子不孝,不等给母亲养老送终。说自己不是一个好哥哥,没能保护好妹妹。」

那位替陈国威辩护的律师程文静,说起来跟韩韬还有点渊源,她是自己徒弟罗云的学姐,两个人关系不错,经常跟罗云分享经验。

罗云也很尊敬这位学姐,因为程文静自打毕业就从事公益诉讼,在当地也算小有名气的律师。

据罗云说,那天程文静跟法官理论了很久,可是判决已下,她的努力也只是徒劳。

多方求助无果后,程文静想起了罗云这个师妹,他知道师妹现在是顶级律所的授薪律师,而且有一些背景身后的师父,就想着让她给帮帮忙。

「哎,陈文静贪心了!」看完案件的所有经过,还有罗云提供的资料,韩韬陷入了沉思。

陈国威这个案子,除了侮辱了陈国威的姐姐外,根据口供还有一些丽江返杀案和昆山龙哥返杀案的影子。

这个案子韩韬确实有接手的意思,这个程文静也是个不错的人才,她在当地有一个外号叫正义律师,打过的大多数官司都是不收费的,很适合来名堂律所的公益部。

现在名堂律所公益部是陈燃的师兄挑大梁,虽然后期也分配了一些律师,但还是需要一些致力于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的律师。

虽说这是一个没有利润,甚至是往里搭钱的部门,但是韩韬却务必重视。

要知道,法律援助对于律所,还有律师而言具有多方面的好处,其中也包括扩大案源和业务范围。

还能提升律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潜在的案源转化以及符合律师职业道德要求等等。

陈国威这个案子出来之后,陈母和陈乐根本没有钱请律师,法院的公派律师又水平有限,所以程文静的主动援助全是母女俩的救命稻草。

韩韬看过资料之后,知道陈文静确实有一定的水平,但是她在这次案件里却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太贪心了。

陈国威的情况,如果只是争取一个防卫过当,那还没问题,但是她做的是无罪辩护,而不是减刑辩护。虽然她列举了冯守义一方的涉黑的罪行,以此来证明陈国威一方是被

压迫后进行的返杀,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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