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合伙人的桃花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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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律师给人们普遍的印象是西装革履,智商超群,逻辑严谨,能够为深陷麻烦的人们提供帮助,指引他们走出迷途的精英形象。

男合伙人的话,就在前面的基础上再加上沉稳大气,运筹帷幄,谈吐自如,日进斗金等溢美之词。确实,成功的男律师和男合伙人律师基本都当得起这些赞美。

其实男律师也是由普通人多年苦修进化而来的,在外形上自然也就各有千秋。

只是律师这个职业因为面向客户,营销的又是自己多年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又建立在基于个人的信赖之上,因此普遍都比较注重形象和耐看;哪怕平平无奇,凭借专业和客户经验,也自有几分翩翩风度;

如果男律师恰好又长得好一点,搭配合伙人律师,精英,王老五等标签,随便哪两个组合起来都是妥妥的玛丽苏小说男主人设,说是霸道总裁系列大致也攀得上。

Frank就是这样一位恰好长得还行的合伙人律师,中文名顾立泽,年纪约三十五六。五官不是浓眉大眼的那种英俊,丹凤眼,鼻梁高挺,鼻翼稍宽;嘴唇丰厚,长方脸型;乍一看并没有惊艳的感觉,但是胜在气质好,虽然也是有名校毕业国外读过书的,但不知怎的不经意间就透出那么一丝邪乎乎的江湖感,又不显油腻。常年理寸头,显得精神干练。个子不高不矮,介乎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常穿西装配各种纯色衬衣,穿长款大衣的时候很显高。

因为合伙人的身份,加上那一丝邪乎的气质,Frank在这栋大楼的女性群体里颇有市场。据他们团队的小秘书说,Frank的对外联络邮箱里经常躺着几封想认识交朋友的信件,有些甚至直接附带照片。

秘书处的几位同事也不时会提到,有人向前台小姑娘打听所里是否有一位理寸头眼睛不大,有点坏坏的男律师。一听说有了未婚妻,十分热情基本就去了七八。

尽管这样,总还是有几位坚持要“交朋友”的人,似乎刀山火海都不能阻挡她们的热情。

最近Fiona似乎就处在这样一种路人转粉的热情里。

赵慕慈最近有注意到,Fiona这段时间很喜欢往这边的工位区来,有时候找她,有时候找May。找May的时候比较多,无非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有几次碰上Frank,便跟Frank热聊几句,Frank本就惯于跟人玩笑,Fiona看上去很是兴奋开心。于是May断定,只怕又是一位拜倒在Frank西装裤下的迷妹。

但这似乎也没什么好八卦的,大家反而觉得,这不过是职场枯燥无聊的一种排解,毕竟电视里的明星帅哥还是太远了,就算是代理他们的案件,经常见到的也只他们经纪公司的人,本尊一般还是见不到的。

而Frank作为拥有玛丽苏小说男主气质的人,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就连May这样的已婚妇女都要产生幻想,更不要说Fiona这样的未婚少女了。所以May是很乐意向她分享Frank的种种迷人之处的。

Frank当然知道这群女人在拿他作消遣的对象,来抵抗枯燥的劳作和生活的疲累。更何况这种消遣其实也是在抬举他,所以他乐得从善如流。遇到当面“调戏”的话,他基本都会幽默应对,有时还会“反撩”回去,引得她们一阵欢笑;

但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他相当的有分寸,私底下从不逾越。听说他未婚妻家里条件不错,两人感情也很好。

赵慕慈自然也是欣赏Frank的。一般人要么长得好,要么武功卓绝,仅凭一样就可以横行了;但是这人呢,偏偏两样都好,虽说正经看来也算不上一等一的帅哥,但架不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真理,人家就是受欢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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