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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然识得几个字,可舅舅家贫,并未真正拿过笔。
萧廷琛取了根兼毫毛笔递给她,“先写两个字我瞧瞧。”
苏酒接过毛笔,却不知如何去握。
好容易抓稳了,她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名字写了出来。
她从前在溪水边洗衣时,曾蘸着溪水,在溪边的白石头上尝试写过自己的名儿。
可用手指蘸水写是一回事儿,正儿八经地捏住毛笔写,又是另一回事儿。
半晌后,她盯着宣纸上状如鸡扒的名字,悄悄红了脸。
萧廷琛轻笑。
他把她抱到怀里,教她正确持笔的姿势后,才握住她的手,一笔一划地在宣纸上写起她的名字。
他的字很好看,连带着苏酒觉得自己的名字都好看起来。
“我习得是欧体。欧体笔画廋硬,结体险峻,颇有些北碑的味道。”他半垂眼帘,继续握着她的手写字,“楷书有很多流派,浑厚如颜体,精干如柳体,妍媚如赵体。亦有徽宗所创瘦金体,卫夫人所创簪花小楷等,不知妹妹想习哪一派?”
苏酒并不回答,只盯着宣纸上那行字。
“妹妹怎么不说话?”
“小哥哥,我虽不会写字,可还是识得字的。”
“哦,我倒是忘了……”
宣纸上,
赫然几个大字——
苏酒是小狗狗。
萧廷琛大笑着扔下毛笔,赶在苏酒生气前,揉了揉她的脑袋,“明儿花朝节,我带你去街上逛逛?走,回屋睡觉。”
说着,起身就要离开书楼。
苏酒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萧廷琛走了两步,见她没跟上来,于是走到她跟前,俯身盯着她的眼睛。
小姑娘生了双漆黑湿润的小鹿眼。
灯火映衬之下,清晰可见那眼圈四周红红的,鼻头也是红红的,小嘴儿紧紧抿着,俨然快要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