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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留着证据,以防孙冬淑把他灭口。
这个证据,他一直藏的好好的。
他藏在他特意挖的暗格里,藏了三十几年。
三十多年过去了。
他以为,怎么都没事了。
甚至有时候,他会很久都记不起藏在暗格中的证据、记不起三十多年前,死在他手下的那一家人。
可出于对孙冬淑的忌惮,他始终没有把录音笔毁掉。
他经营了一家酒吧。
这些年,孙冬淑每年都会固定的给他的酒吧投入。
靠着孙冬淑给他的钱,他一家人活的舒舒服服。
有那个录音笔在手里,他觉得心里踏实。
一来可以防止孙冬淑杀他灭口。
二来可以防止孙冬淑翻脸不认人,不再供养他了。
他只有手里拿着录音笔,他心里才踏实。
要是哪天孙冬淑翻脸不认人,不给他钱了,他就可以拿着录音笔去找孙冬淑要钱。
只要孙冬淑还活着,孙冬淑就要养着他全家。
那支录音笔,一直被他当做保命的法宝。
可现在,他保命的法宝,变成了催命符。
那些人,绑架了他唯一的孙子,让他把当年的事全都说出来。
他不想说,那些人就砍了他孙子的手指,扔在他的眼前。
他的孙子是他的命根子。
看到细小的手指,血淋淋的一根又一根的被扔在他的眼前,他心疼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