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章 又讲了一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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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自然就到了杨牧的变戏法时间,各种美味佳肴被杨牧端上桌,竟然还有许多是冒热气的,如同刚烹饪好装盘。

空间戒指作为绝对静止世界,将一盘子刚烧好的菜扔进去,拿出来时依然是刚烧好的状态。

杨牧现在戒指里有都是空间,再不需要考虑占地方的问题,所以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

在暴君岛,杨牧家厨房的盘子都让杨牧给弄光了,他没事就藏一盘子菜,当然连着盘子也就一起送入空间。

这让李大花郁闷而气愤,为此还跟杨牧红过脸,大喊大叫。

当然,最终被杨牧弄到床上治服,又变成了温柔似水的李大花。

如今杨牧邀请宋家人吃饭,也不吝啬,将珍藏的一些菜全都摆上了桌子,其丰盛不能描述,连烤乳猪都有。

“你到底怎么做到的?”

一个小表妹终于忍不住发问。

杨牧笑道:

“你是雅茹表妹吧?这可是关系到我身家性命的秘密,你要是现在叫声姐夫我就告诉你。”

“才不!”

小姑娘嗔怪的瞪了杨牧一眼。

“哎,笨啊笨,你难道没看出未来?这一声姐夫你早晚要叫的,现在叫了,可以得到我的秘密,以后叫了,我最多给你包个改口的红包钱。”

小姑娘崛起了嘴巴,觉得杨牧或许说的有点道理。

还真想叫他一声姐夫,好能探知机密,可家人都在边上的。

小姑娘最终只能叹了口气,姐夫两个字都顶到舌尖了,愣是没发出来。

杨牧上蹿下跳摆满了一桌席,让所有人上座,最后拉着宋雅茹坐到了一起。

宋雅茹来不及拒绝。

杨牧一点也不外道。

坐下后一只手在桌子下面,直接伸到了宋雅茹的大腿处。

宋雅茹急忙将双腿夹紧。

杨牧可没想涩涩的东西,只是喜欢让自己的手掌被宋雅茹双腿夹着。

因为宋雅茹的大腿肌肉非常紧致匀称,双腿并拢后夹住杨牧的手,让杨牧觉得安心踏实。

不知怎么搞的,就仿佛是一种心理暗示。

比如一个两百五十度的近视眼,其实不戴眼镜出门也不影响,但因为常年带眼镜,那一旦脱离了眼镜就算能看见也不舒服。

再比如末日前人们用手机,那简直就是命,大多数人无论出门去干什么事情,如果发现手机忘带了,都会立刻回去拿。

这就是人的思维因为外物而产生的依赖性。

杨牧确实没动歪脑筋,想着的就只是这样舒服,虽然这是对宋雅茹第二次干这种事,但杨牧觉得这可能会成为自己的习惯。

宋雅茹此时当然就完全是另一种感觉。

天啊!

这只贼手!

吓死个人!

周围其他的家属并不知道两个人在桌子底下的互动。

丈母娘丁莉还真是好说话的,微笑对杨牧道:

“好了,都随你意了,你倒是说说,到底为什么一定认为自己能和雅茹有未来?”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我喜欢雅茹!她长得甜美可人,性格温柔善良,看似居家,内心却还有点小火热,反正我从没遇到过性格这么好的女人,我喜欢她。"

一屋子人又华丽丽的全涨红了脸。

姑娘们身心颤抖,暗道什么时候有个男人能这样跟自己表白啊?

嫂子们满心懊恼,想着自己的老公当初追她们可没这么深情诉说。

姑婶们真心想哭,她们还记得当初是怎么被老公骗上床的,听到的可并不是男人说“喜欢你”之类的话,而是在开房之前赌咒发誓,你放心吧,我和你住在一个房间里,啥也不会干,就想要跟你说说话!

在场女性也只有王桂芝老太太还有定性,冷哼一声道:

“我孙女不是三岁小孩,你以为几句话,就能把她给哄住?”

“奶奶,我没想哄她,说的都是真话,而说这番话也并不是表白,我只是想要告诉她,让她记住这一点。”

杨牧说话间就侧头看向宋雅茹,温柔的道:

"雅茹,你一定要记住我说的,我喜欢你,这是我愿意跟你在一起的理由,而不是因为任何其他的因素,懂吗?"

宋雅茹脑袋正在一片空白中,

被杨牧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她表白而震住,这时听杨牧又跟她说话,来不及思考,忍不住下意识的点了下头。

杨牧这才道:

“行,既然雅茹已经明白这一点,那我们可以继续聊,来,也到饭时了,咱们边吃边聊,这个故事会很长。”

杨牧非常热情,给每一个人夹菜,敬酒,说的都是拜年话。

实在是盛情难却,最后连老太太都被杨牧劝的吃了一口鸡蛋糕,还别说,味道真不错。

“大家一定都很好奇,我杨牧到底是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就忽然成了秦家的香饽饽?嘿,这故事我打算从五六岁时讲起,那时我开始了流浪生活,具体的年龄记不准......挺苦的,我从小就是有妈生没人养的孩子,所谓‘从小’可不是比喻词,我的意思是从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家!没人在我懵懂的时候告诉我天上飞的是鸟儿,水里游的是鱼,路上跑的是野狗,而人,要比那些野狗还危险。”

杨牧的声音变冷,他已经讲了很多遍自己的故事,每一次讲都有新的心得体会,用词用语都更加煽情,绝对是那种催人泪下的讲述,期间运用大量场景描写,心里描写衬托剧情,当然还会使用各种句式,什么排比啊,反问啊,借用啊,隐喻啊。

只能说杨牧小时候的语文课并非白上,而他平日里对文学的热爱也起到了更多的作用。

“树林里非常阴暗,我就躲在树上,而我的下面就是一群狼,我们已经几次交锋,它们或许知道了我的存在,也开始适应了,所以根本不在乎树上还有个我,即使它们知道。它们把那只野猪撕烂,吃掉,或许那时候不太饿,几只狼吃了一会就走掉,剩下一匹狼,然后它把那剩下的野猪尸体拖拽走,后来我在五十米外的地方看到它挖了个地洞,把食物放进去了,那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之后去把肉外出来,用河里的水洗了吃掉,让我没被饿死。狼是非常聪明的,天气热的时候它不会把肉埋起来,因为它知道会腐烂。而天气冷的时候它们就懂得埋肉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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