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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长乐身上还有不少血污,看样子应该途中和疾风狼打过一场,只是没打赢,才落荒而逃的。
“那个小子真可怜,居然被一群疾风狼给追得这般狼狈,哈哈哈,笑死本大爷了。”炎凰站在荆歌身边,自然也看到了白长乐狼狈的模样。
荆歌听到他的声音,视线忽然飘落在他身上,浅浅的勾起了嘴角。
心生一计。
“你先在这里躲着,我下去处理一下,一会你趁乱跑出来,然后自己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和你之间已经契约成功,你体内有我的血,可以顺从血的感应找到我。”
荆歌说完也不顾炎凰答不答应,趁着所有人的的注意力都被那群疾风狼吸引住的时候,快速从洞口出来。
绕了一下道,从距离洞口约莫七八米远的地方,顺着山势往下滑落。
那下面,有一棵大树。
荆歌在距离树顶不远的位置,快速滑落,直接飞跃到树上,抱紧树干,稳住身体。
然后才滑落下去,稳稳降落到地上。
此时,这些人才发现树上下来了一个人,但是因着荆歌的容貌和装扮过于普通,大家都没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
白长乐远远看到荆歌,用力挥手大声叫唤:“小兄弟,快逃啊,这群狼疯了。”
荆歌:“……”这个白痴。
“二叔,这群狼到底是什么情况?而且不止是这群低级凶兽,凤凰山的凶兽大部分都开始暴走了,难道是因为火凤凰的影响吗?”奚花瑶把手中拿过的暖手炉丢给旁边的男人。
从另一名男人怀中抽出属于她的长剑。
荆歌之所以确认这把长剑属于奚花瑶的,是因为长剑的剑柄上悬挂着粉色的流苏……
这般骚气的颜色,总不该是男人会喜欢佩戴的。
只是没想到奚花瑶会是那种连随身的佩剑都喜欢让人帮带着的人。
佩剑顾名思义应该和身上任何配饰一样,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