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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部的小君角羚总算等到了阿爹的回归。
可是结局却让他有点欲哭无泪。
角羚现在终于明白当初问阿爹“得手了吗”他点头时那异常严肃的表情。
那明明是在告诉自己:得手了,被人得手了。
话说,带着部族精英猎手去攻打其他部落的结局是带着其他部族的人回来攻打自己部落,不对,是接收自己部落,巴蟒也算得上是史上第一人吧?
这样乌龙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咧?
要从一柄黄灿灿的枪头说起……
“你族地藏有如此神兵利刃,你不来我还要去找你呢,感谢你给我一个攻打你族的理由。”
在巴蟒狂喷鲜血之后,那个十六岁的大君如此说。
我还能说什么?
我也很绝望啊!
谁叫人家武力值强横?
谁叫遗阑土部竟然拥有叫什么铜矿的东西?
世界上有一种心情叫想死又不敢。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角羚就算是把那几个土疙瘩啃着吃了,也绝对不会用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去换两双破鞋然后还要沾沾自喜的回去嘚瑟啊!
现在回想与自家新任大君在交换会的初次相见,自己像个二傻逼一样拿着鞋子跟几条肉得意洋洋的走开,还以为把人家给吓得不敢声张。
人家那哪里是不敢声张?
人家明明是得到宝贝欣喜若狂好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自然铜……
不但找着了,还换到两双破鞋。
盯着脚上那双罪魁祸首,角羚脱下一只鞋子,拼命用鞋子抽打自己的脸颊,都怪你,都怪你!
想想还不解气,又用新大君带来的燧石点燃一堆火,将另外那只鞋子除下丢进火堆里去焚烧。
“你在干什么?”
脸颊被自己抽打得红扑扑的角羚猛然抬头,看见大君火貘正一脸困惑看着自己脚边那堆火。
“天……天太寒,我……我鞋子有点冷,我给它烤烤。”想起这鞋子本是眼前这位换给他的,角羚一边解释一边手忙脚乱从火堆里拎出已经烧得有些变形的鞋子拿出来往脚上穿。
“哦?”林夕扬了扬眉,笑而不语,渐行渐远。
等到大君去得远了,角羚这才敢脱下那只鞋,可脚底却已烫了几个好大的水泡。
角羚一瘸一拐往自己家里走,回想起刚刚大君头顶那一排白色羽毛有节奏的抖动着不禁一脸神往,难怪人家能做大君,连羽冠都是无风自动。
逼格满满啊!
林夕:傻叉,那是我家雪雪在笑。
角羚真是她的福星。
不但送来了自然铜,还送了第三大部落遗阑土部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