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局长的私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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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风的想法,这么大的工程,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要走招标投标路子的,因为你住建局本身就是搞这个的,再来暗箱操作的话,显然说不过去。没想到关天浩竟然要把工程交给名不见经传的广发公司,这是江风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云湖市就按照省纪委和建设厅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不法行为,并且抓住了几个小虾米。今年国庆节后,召开了总结大会,市委书记崔定亲自讲话,表示要把这样工作作为长期工作继续抓下去,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会议刚刚结束不久,省督查组也刚刚撤离,作为住建局局长的关天浩就开始搞这个小动作,不可谓不胆大。

那么关天浩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呢?他和广发公司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原来这里面大有文章。

住建局现在的办公楼,已经有些年头了,比较陈旧,并且办公面积不足,二级单位如城管局、园林局、招标办、质监站什么的都没在这个楼上办公,而是分散到市区各个角落,给服务对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比如办理一个施工许可证,几乎要把这些二级单位都跑上一遍才能盖齐章,工作效率很低。

郑爽任住建局局长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提出了建办公大楼的计划,把住建局机关和所有的二级单位都集中在一栋大楼上办公,这也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当时办公楼的名字都想好了,叫做“建设大厦”。在资金方面,郑爽表现出了较高的智慧,那就是不花财政一分钱,采取置换的方法。具体就是用现在这栋旧楼换一栋新楼。

那么对于愿意置换的开发商来说,这是不是一笔划算的生意呢?答案是肯定的。建设大厦新址的位置偏了一点,在市政府新规划的行政区内,地是现成规划好的政府用地,不用考虑地皮问题。而现在办公楼的位置正是市区最热闹的黄金地段,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一个十来亩地的大院,开发潜力巨大,明摆着是一块大肥肉。

所以郑爽提的条件是置换之后,建设大厦的室内外装修及办公用品都由开发商承担。当时已经有两家开发商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这个项目还未来得及落实,郑爽就被调往科委去了,这事就一直放在了那里。

现在,关天浩又开始着手运作这个事情了,并且决心很大。但置换条件对住建局来说已经很苛刻了。除了原办公楼及地皮,还要加上园林局的办公场所及地皮。园林局办公区在洛河河堤边上,虽不是闹市区,但临水,绿化的好,风景优美,又紧靠园林公园,可以想象,将来这里的房价肯定比闹市区都要高。

那么广发建筑公司又是贺方神圣?它本是青龙县城一个小小的建筑公司,七八个人,十来杆枪,在县城里做些小活,小打小闹。总经理卢广发五大三粗,黑的碳似的,是个刑满释放人员,据说是关天浩的小舅子。成立了建筑公司后,在关天浩的庇护下,开始发展壮大,并且发展速度是跳跃式的。青龙县城的县招待所、法院办公楼什么的,都由这个公司中标承建,质量那叫一个差。其中县委招待所刚投入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外墙瓷砖掉下来砸死了个女服务员。

法院大楼也是名符其实的豆腐渣工程,使用不到两年就出现墙体开裂,只好用胶布粘着。即使是这样,卢广发也没耽误做工程,借着关天浩这个做县委书记的姐夫,在县城里为所欲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渐渐成为县城一霸,无人敢惹。

关天浩到市里后,卢广发也把根据地转移到了市里,意欲走出小县城,谋求更大发展。哪料市里大鱼多,他那套蛮横在市里不大好使,再说关天浩在县城是占山为王一人说了算,到市里只是一个住建局局长,不买他帐的人太多了。

卢广发刚到市里后猛的很,也想垄断市区建筑工地的水泥沙子供应,却惹恼了大姐大级人物叶芷,指使手下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里把他的两根脚筋都挑断了,住了半年的医院,到现在走路还有点跛。那以后,卢广发的嚣张气焰收敛了不少。

在江风眼里,卢广发就是一个落魄的土匪流氓,是混入建筑市场的一粒老鼠屎,谁沾着他谁倒霉。建设大厦是武汉大学设计的,共16层,设计标准很高,把这样的大项目交给一个专门制造豆腐渣的小建筑商,这背后如果不是隐藏着巨大的利益交换,关天浩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冒这个险的。江风认为,不管是出于对关天浩的报复还是出于对正义的维护,都决不能把建设大厦交给卢广发。

江风问宣立明说,宣主任,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宣立明没有直说,而是说,你是什么看法,我就是什么看法。

江风知道这人人品不错,也不避讳什么,说,咱们得想办法阻止关天浩,不能让他一个人把住建局的基业和声誉给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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