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除夕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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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现在应该多绝望啊!

在餐桌上留了一个纸条,穿上大衣和鞋子,拎上包我就往外面冲。冬天的夜里是真的冷,没有戴围巾,呼呼的夜风就从我的脖子上之间灌进我的大衣里,冻得我浑身僵硬。

我一边朝着闺蜜家里的方向跑一边拦着,谢天谢地,还有一些的哥在这个时候在街上跑。等我坐上车,正好是零点。

城市里灯火通明,此起彼伏的璀璨烟花,点亮了整个夜空,为这团聚的万家灯火做点缀、做陪衬。

高兴的人们都不知道吧,就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有人再也看不见这他用血肉之躯守护的盛世,而有人正经历着最深刻的绝望。

谁说过年一定都是高高兴兴的,现在可不可以出来告诉我,待会儿应该怎么安慰闺蜜?

安静的车内,只听见我渐渐变大的抽泣声。

看出租车的大叔看上去没比我爸小几岁,从前面递过来一包抽纸给我:“小姑娘,和男朋友分手了?大过年的别哭,不然一年都是哭哭啼啼的。”

“嗯!”我点点头,拼命忍住泪水。

不一会儿就到了闺蜜小区的楼下,小区的保安一见到我,就咧着嘴对我笑,他“新年好”还没有说完,我就像一阵风似的掠过他的面前。

闺蜜家的大门是开着的,开着暖气的房子竟然没有一丝温度。我立马关上门,开始在这亮堂堂的房子里,寻找闺蜜的踪迹。

是的,她不在客厅,也不在她的卧室,我最终找到她时,她正穿着一件薄薄的毛线衣,蹲在阳台上瑟瑟发抖。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身子,冻得像块冰一样。

这么吹下去非得生病不可,我拉着她的手,把她从阳台上拉出去,没想到我一碰到她的手,她就拼了命地缩成一团。

这样循环了几次之后,我终于发现,她的手中好像握着什么东西。

我急忙在她耳边说:“我是陈沫,宁靖,我是陈沫。我们回房间好不好?”

“陈沫你来了啊!”闺蜜总算是抬头看了一眼我,看见她的脸,把我吓了一跳。

猩红的双眼和惨白的脸色形成鲜明的对比,眼神里一片空洞,像是死去了一样。我趁着她以时不注意,从她手中拿走她一直紧紧握着的东西。

这竟然是一张红底的两寸证件照,上面不是别人,正是闺蜜,相片背面上的血渍,和前面的红底一样红。

我看得眼睛发酸,就听见闺蜜在那边呵呵笑了两声说:“小彭是不是个傻逼?老娘那么多好看的照片,他非得从我档案上扣走这最丑的一张。”——

分割线——昨晚上熬夜把这两章写完了,你们看完去过情人节吧!吼吼!

接下来有个一千字左右的张大志和大鹏的番外,不需要的可以不看。看了要五分钱……如果喜欢的话,评论一下,以后逢年过节也有福利发了。讲真,编辑不知道我写他们。吼吼!!——

完——志鹏番外:砰砰砰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

张大志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目光追随着天空中两只白鸽,回忆起往事,大概是高中的时候吧!

那时候的男孩子,血气方刚,对于性这个方面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他的高中的封闭式管理,六个男孩一个宿舍。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晚上就寝熄灯的时候,他们就会围在MP4旁,看着上面赤身裸体的女人尽情发泄着自己无处宣泄的欲望。

张大志对于那些丰乳肥臀的女人不感兴趣,每次让他到达顶端的,都是那些有着六块腹肌,精壮的欧美男人。

聪明好学的他明白,自己和常人不一样,他不喜欢女人,他喜欢男人。

来到大学,他成功成为篮球校队队长,追他的女生不要太多,但这些远没有和整天混在篮球队里有吸引力。每次打完球,一堆人进浴室的时候,是张大志最期待也是最难过的时候。

他不止一次地幻想过和他们队里任何一个人,在打完球之后,在大汗淋漓的时候,跑到狭小的更衣室,疯狂地接吻,深深地占有彼此。

但这些终究只是想想,残酷的现实是每次洗澡的时候,张大志都要用自己极大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对眼前一具具诱人的身体产生反应。

若欲望能够抑制得住,世界上怎么会有“情不自禁”这个成语?

终于有一天,张大志“擦枪走火”,队里小前锋秦天洗澡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光滑的皮肤不小心触碰到了他涂满香皂的身体。

那来自陌生男人的体温,和湿滑的触感,让他瞬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这是他梦想已久的啊!下面的“小弟”自然也按捺不住,高高的昂起了头。

周围看见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秦天更是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张大志:“你他妈不会是死基佬吧?”

秦天的一句半真半假的玩笑话,引来了哄堂大笑。

结果就是张大志刚刚抬起头趾高气扬的小弟弟,瞬间泄了气。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张大志觉得自己喜欢男人是一种病,该治。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女朋友,刚好这时候,中文系有名的美女陈沫给自己伸出了橄榄枝。

陈沫是一个保守的女人,平时牵个手都害羞得不得了。别人的女朋友要亲亲,甚至主动提出上床这些问题,在陈沫这儿根本不存在。虽然张大志很讨厌和她接触,但为了平息外界的眼光,只好咬牙坚持,勉强维持两人之间的关系,还开始扮演起了模范男友。

大学毕业,保守的陈沫成为了张大志最好的结婚人选。

可婚后的陈沫像是变了一个人,只要和他躺在一张床上,总是想和她发生点什么。每次看着她在自己下身辛苦奋斗的时候,张大志都觉得特别恶心,觉得她特别下贱;可每次看见她无奈地借助其他工具来解决自己需要的时候,又觉得她很可怜。

知道“蓝宇”酒吧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孩子成为了陈沫心里的一块心病,每天晚上都想和他发生关系。张大志被逼得喘不过气来,下班之后忽然不想回家。

漫无目的的他在大街上游荡,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酒吧一条街上。忽然,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留着细细胡渣的男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张大志有些戒备地看着他问:“我和你认识吗?”

“看你长得挺帅的,想不想和我进去玩玩儿?”男人的声音有些娘,说话的时候眼神不停地在张大志身上扫来扫去,不知为何,张大志觉得这个男人和自己之前遇见的人都不一样。

他转身抬头一看,身旁的这家酒吧叫“蓝宇”。

张大志鬼使神差地跟着一个陌生男人进了一个从来没有来过的酒吧,里面没有耀眼的灯光,有的只是男人,全部都是成双结对的男人。

他们有的相视而笑,有的吻得难分难舍,有的从洗手间刚走出来,脸上带着可疑的绯红张大志觉得自己要炸了,他难以置信地转过头,那个带他进来的男人咧着小白牙,一脸得逞的对他笑。

砰砰砰!

是的,张大志终于听见了自己砰然心动的声音,心绪就像那暴涨的浪潮。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迫切地想吻眼前的人,实际上他也这么做了。

感觉到那个男人口腔里传来的淡淡烟草味,感觉到他和自己一样的激动,感觉到他是舌头在自己口腔里来去自如,张大志哭了。

他不是废物,也不是怪物。

世人不懂他的爱,但万幸,他找到了自己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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