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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李刚父子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毫无疑问是政府极力打击的对象,所以有关他们的判决只有三个指示,那便是从重、从速、从严。
2001年4月6日,鹏城检察院指控李峰、李刚父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及领导参与帮派性质组织,犯有贩毒、强歼、杀人、组织卖吟等种种罪名,一审公开宣判李峰,李刚,及其手下十多人等死刑决议。
一审过后,李峰、李刚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7月,粤东省高院接手公开审理李峰父子的上诉案件;一个月后,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原判;再又一个星期后,李峰父子均被打靶枪毙。
至于李刚的好基友张伟,林诚是决计不会放过他的,毕竟正是因为他的无法无天,才差点造成林诚挚爱杨熹命丧黄泉,林诚对其的痛恨程度,不下于一直想要他性命的王天命。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原本以何鸿光的能力及口才,张伟很可能会被从轻判罚,最多被判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张伟在何鸿光的教唆下谎报年龄,却被早有所料的林诚派人在法庭上当众拆穿,于是张伟在故意杀人未遂罪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又多了一个伪造证据罪,两罪并罚被判了个十一年的有期徒刑,张伟听到判决几乎哭晕当场,大呼“何鸿光误我!”。
在林诚的大手拨弄下,一切都像是安排好的剧本,当天欲撞死杨熹的张伟、李刚,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李刚被打靶枪毙,张伟没有被判死刑却比判了死刑还惨。
张伟判刑后立刻被塞进监狱,却赫然发现,曾经打断他一条腿的张宏,居然和他在同一所监狱服刑。
当初张宏拦下林诚,舍己代替林诚暴打张伟、李刚,这一切都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伤害罪罪名妥妥的,没得辩驳。
不过张宏粗中有细,如果他当时重伤张伟、李刚的话,那刑罚肯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日后被判个三五年再出来,说不定和林诚的情分反倒生疏了。
所以他只是故意击打张伟的大腿和李刚的臂膀,都是冲着肉多的地方去的,并没有直接击打骨头,张伟、李刚都只是轻伤罢了,张宏仅仅被判了个半年的有期徒刑。
经过林诚的上下打点,比张伟更快服刑的张宏早已成为监狱里的“狱霸”、“大佬”,张伟和张宏在同一座监狱服刑,自然是吃尽了苦头。
尤其张伟打小就锦衣玉食,小模样就跟后世的娘炮小鲜肉似的,很能引起某些长久呆在监狱里,几年不知肉味的重刑犯的欲望,于是自打张伟入狱之后,捡肥皂的现象便层出不穷,许多耐不住空虚寂寞的犯人们都被张伟细皮嫩肉的小模样所吸引,沦为了“搅屎棍”。
张伟被判了十一年啊,他的痛苦日子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下场反倒比直接吃枪子的李刚还要惨。
不过人的适应能力总是特别强的,张伟在无尽的捡肥皂悲剧中,反倒映证了那句“生活就像被强歼,与其无力反抗不如闭上眼睛好好享受”。
最终,张伟被狱友们活活掰弯了,出狱后更直接飞去泰国做了手术,沦为京城豪门世家的笑柄。